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7/05/29 04:48:52瀏覽358|回應8|推薦1 | |
這事情的荒謬之處,在於所引用的法律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1997年替代《反革命宣傳煽動罪》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內容為「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根據第113條第2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根據第56條,「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這個法律看起來是獨裁政權保衛政權的工具,台灣過去也有這種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法令,這種法令,遇到外國人,都只能以外交手段,把外人驅逐出境。 中國用這條法律,判劉曉波11年,也用這條法律打擊國內的支持六四的人士以及維權人士。 ** 2014年 6月21日 廣州穗三維權人士王清營的妻子曾潔珊表示,周六(6月21日)已收到警方通知稱,其丈夫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並被關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在被捕前,王清營、唐荊陵和袁新亭一直積極參與廣州的各種公民維權活動。其中唐荊陵早在2006年就發起贖回選票運動,並啟動「公民不合作」運動,建議「六四靜思節」行動和429林昭紀念日、主張廢除戶籍隔離、普惠制基本養老金行動等。 王清營,河南南陽人,原在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講授經濟學。因簽署《零八憲章》曾遭到單位施壓。後因經常參與維權活動,被警方約談。唐荊陵,湖北荊州人,1997年考獲律師執照,但後來因為參與廣州番禺去太石村罷免村主任事件而被當局吊銷律師執照。他也是《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人。袁新亭曾先後在廣東人民出版社、廣東海燕電子音像出版社和廣州出版社從事文字工作,也曾經參與簽署《零八憲章》。 *** 李和平律師、其弟弟李春富律師與鋒銳律所負責人周世鋒、律師王全璋和李和平助手趙威,均在2016年1月8日被逮捕。 李和平兄弟被逮捕的消息得到證實之際,官方新華社的報道稱:「該組織成員王某、邢某供述,彼得等人是西方反華勢力安插在中國的眼線,他們搜集中國的負面信息,由境外勢力加以利用,在國際上抹黑中國國家形像;以幫助中國發展為名,在中國民間不斷培植勢力,挑起訪民群體、敏感案事件當事人等對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以各種手段蒙蔽、利誘更多不知情人員,伺機在國內製造事端,擾亂國家和社會秩序,妄圖以此影響、改變中國的社會制度。」新華社稱,中國「成功打掉一個以『中國維權緊急援助組』為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 李和平是「709大抓捕」的一部分,「709大抓捕」是由2015年7月9日起,全國不同地區維權律師、律師助理、維權人士、家屬等,突遭公安局帶走。截至2016年5月27日,受影響人士多達319人,涉及25個省份。 天津二中院依法對被告人李和平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李和平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李和平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部分社會群眾旁聽了宣判。 據2017年4月28日報道,因李和平案涉及國家秘密,我院於2017年4月25日依法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充分保障了李和平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庭審最後陳述時,李和平對合議庭、公訴人、辯護人表示感謝,表示其行為觸犯了刑事法律,感到很後悔。 我院判決認定,2008年以來,被告人李和平多次通過互聯網或借境外媒體採訪之機,抹黑、攻擊國家政權機關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資金,插手炒作熱點案件,意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我國社會制度不滿;勾結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人員、職業訪民、少數律師和其他人員,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制度,共同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策略、方法、步驟,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判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李和平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鑒於李和平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依法可對其適用緩刑。 *** 內地維權律師李和平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監3年,緩刑4年。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例行記者會,被問到案件沒有公開審判,做法是否不恰當,耿爽說,很遺憾他不了解情況,沒有辦法回應。 有香港記者問耿爽,如何回應一些外國媒體批評當局,藉案件打壓維權律師,耿爽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說記者把自己都當成外國媒體。 *** 感覺這些都是中國的進步力量。 過去整個台灣包括老蔣、小蔣,過去的馬英九們,宋楚瑜們,在這方面思維都是反共,都是在煽動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用這個法律,處理台灣人,是把台灣香港化,香港內地化。 *** 台灣像李明哲這樣關心中國民主的人士,已經越來越少了。大部分的台灣人,只是漠視,漠不關心而已。 就像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搞不清楚狀況,恐怕處理兩岸事務的單位,也搞不清楚狀況。 這時候製造出李明哲案,只會讓台灣人更疏離而已。 |
|
(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