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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5 15:35:24瀏覽1196|回應1|推薦1 | |
以透明藥價政策取代失控的藥價差
管理藥價差的難題,應該是從整體藥費成長率、用藥品質監控和國際接軌三者兼顧著手。而修法的概念應該是以「透明藥價政策」取代目前失控的「藥價差」。其具體作法是: 一、訂定藥品費用年度支出目標,控制藥費成長率。 二、藥價訂定透明化,與國際接軌,也考量本國廠商的競爭力。 1.專利期藥物:以國際藥價的中位數經購買能力予以校正後計價,每年並以國際藥價中位數調整藥價。 2.逾專利期藥物:一定年限逐步調降至合理價格,年限過後原廠藥和學名藥一視同仁。 3.學名藥:在專利過期逐步調降期間,以原廠藥物的85%給付。 廖國棟:如何有效解決藥價差並維持安全的醫療品質:具體作法可以參考前三年度藥費平均值訂定年度支出目標,在支出目標內,總體而言是合理藥費支付,透過專業自律,取得支付總金額與醫療品質之間的平衡。 此外,政府還可以制訂目標,逐年下修藥費支出目標值,讓民眾看到政府的決心。且透過合理藥費支出目標的制訂,也讓藥價政策清楚明白,因為只有清楚的藥價政策,才能發展精確的藥價調整工具,同時使產業有所依循。 在支出的目標內,個別支付有兩個改革方向,一個是將支付改為實際交易價格,加上醫療院所必要的議價獎勵金與管理費支付,這樣可以第一時間控管不當藥費不用支付出去,也讓醫藥界有合理經營空間。 建立總體藥費控管支出目標機制,然後將R-ZONE(合理藥價區間,REASONABLE ZONE)合理化,此部分可以展現具體的藥價政策,也可以取得支付與品質的平衡點。另外再加上機動調查,超過50%以上價差者,機動調整藥價,如此一來,便能建立總體、個體及異常交易同步管理之藥價新制。 健保局不能只用砍藥價來解決藥價黑洞,因為只砍藥價而不做總費用控管,只砍藥價而不訂定合理藥價區間,都只會加深民眾對藥價差的誤解,錯將合理價差與藥價黑洞混為一談,使得健保局財務正常化方案處處碰壁,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後,又只能限縮總額,總額限縮後,又使醫藥界更加仰賴藥價差,甚至連下限價及國際最低價藥品,也都繼續擴大價差,這種惡性循環的藥價基準,再不依據支出目標及R-ZONE合理化修正來改善,則醫藥分業幾乎沒有明天。 葉明功:「健保」主人是所有付費者,「健保局」如同是主人委託的「管家」,「健保局」應該要忠實以「付費者-主人」的需求為要,並負起管理責任。「付費者-主人」要求健保局在調整藥價中以「有藥好用」,而且要「用藥好好」,藥物品質安全沒有疑慮。由於健保藥價差源於健保藥價基準,讓醫界大幅仰賴藥價差經營,藥價已經砍到很低,而「藥價差」既非藥界拿走,也不是醫生拿走,更不是健保局拿走,故政府面對「低藥價」還出現藥價差擴大的現象時,應該有勇氣找出藥價差真正流到誰的口袋?政府要有心解決藥價差問題,應該找出元兇,鼓勵合法、打擊非法,否則只是懲罰多數好的醫療院所和藥商,這不是健保主人(民眾-付費者)期望的結果。 王文德:對一位消費者(民眾)來說,當生病時能夠受到一個良好的「醫療品質」對待,用藥方面應得到「安全∕有效」的「用藥保障∕環境」的建立為唯一追求目標。而藥價調查目的是讓藥價透明化,並逐年減少藥價差的存在,但經過六次的「藥價調查與調整」,不但沒有解決藥價差問題,反而更擴大藥價差。而國人每人每年平均看病15.2次,比起OECD國家5.9次高出許多,這種民眾「多重看病」及「過度用藥」的結果,也不是正常現象,應予適當衛教。 經過六次藥價調查與調整,已證明並未能解決健保局面臨的財務危機困境,醫療資源不足和頻頻換藥的結果也造成醫療使用者和提供者的信賴危機,部分藥品∕產業退出市場的負面效應,因此,唯有從: 一、增加醫療資源:目前醫療資源佔GDP的6.2不到,幾乎是OECD國家和先進國家最低。 二、教育病患正確就診和用藥習慣。 三、制度面改革:貫徹二代健保立法改革精神,重回民眾的信賴、改善醫病關係和就醫環境。 四、管理面的提升:用藥品質政府要嚴加管控,達到安全、有效的用藥保障環境,有效消除藥價黑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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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