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4╱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孫麗菁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將健保局的組織回歸行政機關。將健保局總經理編制改為局長,並取消現有的績效獎金制度。三讀通過後的「中央健保局組織法」將健保局的組織回歸行政機關。將健保局總經理編制改為局長,取消績效獎金制度。
未來健保局將比照公務人員領取「年終獎金」與「考績獎金」,無法繼續領取額外約二個多月的績效獎金。
健保局置局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健保局所列各職稱員額,總數為二七九七人至三三0三人,不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第一類員額高限限制。
民進黨立委涂醒哲表示,從署長開始,他就一直想藉健保局組織法釐清健保局定位,每年也不用再質疑健保局的年終獎金問題,讓健保局做公務人員的事情,拿公務人員的待遇「每年都因為拿了四點六個月年終獎金、年年被批鬥,其實大家都很認真值勤,這次終於能夠把他改成行政單位,讓法制組織架構能夠非常清楚,讓他們做公務人員的事情,拿公務人員的待遇。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希望健保局員工做好分內工作,讓健保永續經營,組織法的調整,將事業單位改成公務單位,健保局同仁更應該把醫療資源的浪費,跟藥價黑洞,這兩項管控好。
改制之後的健保局人事支出一年可省下一億元。國民黨立委曹爾忠也表示,健保局改制為公務機關到底有利有弊,有賴時間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