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RSS Feed Link 部落格聯播

文章數:32
蕞爾之地亂象叢生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2013/10/27 02:03:14

   麻油雞是我的最愛之一,因此麻油雞麵線是不得不吃速食麵時唯一的選擇;今天到賣場看到麻油雞麵線卻不敢買,因為富味鄉前天坦承在特級、頂級、高級的黑麻油裡都
添加劣質的黃麻油。不知衛生局是否查驗市售的麻油麵線,包括夜市很夯的麻油雞是否採用這家國內最大的麻油商產品?毒油事件讓消費者談油色變,產婦坐月子吃麻油雞沒補到反而傷身、自己口饞也要封嘴;對懲處這些蓄意害人的奸商,我有話要說。
                                    ()大統奸商高振利 ()右方為富味鄉奸商陳文南

    司法單位對黑心奸商(包括任何行業 )要立即設立<懲罰性賠償條款>,因為我國民法只有「填補性賠償」規範,以「回復原狀」為主要賠償損害方法,現行法律並無「懲罰性賠償」規定;「消保法」第51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故意侵害消費者行為,消費者可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罰則太輕,反而符合不肖業者大賺小賠的盈虧比例原則。
    今年6月甫修訂的<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未來若在食品中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並『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危害人體健康』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000萬元以下罰金…」的條文太抽象,消費者如何舉證『致人於死者』或『危害人體健康』?根本不具嚇阻作用,必須儘速引進英美國家的「懲罰性賠償」,除了讓不法業者傾家蕩產之外,刑責上還要終身監禁,不得假釋。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後知後覺,前(24)日才指示重新修訂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最高罰責,從現行1,5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甚至5,000萬元,並採一罪一罰。希望全民監督這項修法需時多久才能出爐。
   現在一年四季都可吃火鍋,沙茶醬是必備調味料,大統沙茶醬又遭離職員工爆料是以冰存20年噁心的腐魚和發霉香菇殘根所製,連他們都不敢吃。真相雖遭揭發,卻明顯涉及「共犯結構刑責」;大統油品生產長達七年以上,公司與工廠重要資深員工豈是白癡,對他們製造的駭人油品必然心知肚明,仍知情不報昧著良心持續製造,其行為不但屬於共犯,與主謀又何異?而一再睜眼說瞎話的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其狡詐讓人咬牙切齒;上述兩家相關員工即使迫於無奈而從之亦不能憫恕,必須同時繩之以法;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認為宜從輕量刑,不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原則。
   清朝翟灝的《通俗編·禽魚》曰:「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頭螳捕蟬。」;《世說新語》也列舉諸多事例警告總是心存佔便宜的人,早晚要吃大虧遭報應;曹操以詐而興,王莽以詐得名,結果都遺臭萬年。大統油品居然有GMP認證護身,負責人如今還逍遙的在工廠處理後事,員工只擔心未來頭路問題;汲汲營營從事害人利己勾當的富味鄉更於民國99年獲頒國家磐石獎與金商獎,主辦單位大言不慚地說「每一位得獎者都是經過嚴格評鑑程序遴選產生的」。顯然我們的法律規定和現實出現極大落差,各種獎項是做好看的,食品主管部門更是嚴重失職,廣大的消費者如刀上之俎,欲哭無淚。
    鑒於前揭亂象:1、政府若不以立即推出「毒食品懲處」法令替代長日漫漫的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法,立即下重手開鍘;2、掛著國家名義的頒獎若仍濫竽充數替不肖企業掛保證;3、立委若還只關心監聽事件,忙著為非法關說除罪;我要重複引述之前曾國藩所說:「社會大亂之前,必有三前兆:一、無論何事均黑白不分;二、善良的人越來越謙虛客氣,無用之人越來越倡狂胡為;三、問題到了嚴重的程度之後,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認,不痛不癢,莫名其妙地虛應一番。」
   曾國藩死後40年,大清王朝終於灰飛煙滅;台灣這個蕞爾之地還有幾年呢?

最新創作
蕞爾之地亂象叢生
2013/10/27 02:03:14 |瀏覽 331 回應 0 推薦 0 引用 0
女性也能享用雪茄
2013/10/18 00:32:35 |瀏覽 696 回應 0 推薦 0 引用 0
半城殘磚半城月 往事不堪回首中
2013/10/15 17:36:50 |瀏覽 280 回應 0 推薦 1 引用 0
與雪茄共舞
2013/10/13 22:13:38 |瀏覽 992 回應 0 推薦 2 引用 0
雪茄的王者意境
2013/10/11 22:28:18 |瀏覽 1065 回應 0 推薦 2 引用 0

最新影像 222
孤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