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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5 10:07:37瀏覽809|回應0|推薦4 | |
以四元揭發價值四億弊端!使用中華電信多年的林小姐比對五月分通話明細表,發現和手機的計時記載有誤差,被多收三.九七元。經消基會查詢,原來中華電信的計費系統因信號延遲,會產生時間誤差,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其用戶超過八百萬,一年就多賺進四億元。 林小姐的帳單通話明上,五月廿一日下午六時六分她撥出一通電話秒數為十二秒,但手機顯示的通話計時只有十秒,疑似多計二秒;進一步清算當月六十六通電話,有五十二通資料和手機不符,不符合率高達七成九,且都是被「多算」數秒。 計費誤差 轉嫁消費者 其中,有四十七通的秒差為一秒,五通為二秒,全都被中華電信多計算通話時間;林小姐平白多繳三.九七元。她向消基會申訴。 消基會發函中華電信,所獲回覆竟然是,一般手機結束通話的同時,手機內計時功能隨之停止計時。但行動電話計費是以交換機收到release信號為準,才結束通話計算,因此有誤差;中華電信的計時會比手機稍遲。 消基會副董事長謝天仁表示,中華電信既然知道是信號延遲產生誤差,非但沒有排除系統誤差,還將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若消費者打國際電話,恐會大失血。 消基會籲退還溢收費用 謝天仁抨擊,中華電信的行動電話用戶高達八七五萬三千戶,若每個用戶每月因誤差而被多收四元,中華電信僅因秒差,一年就白白多賺四億二千萬元。中華電信應盡速抵扣,並將秒數誤差產生的費用還給消費者。 消基會還堅持,中華電信應捐出這些年的「不當所得」,作為消費者保護基金或其他社會福利捐款。NCC應抽查中華電信所有交換機,了解是否經過審驗或秒數校準,並擴大到所有電信業者。 生氣 生氣 生氣!! 從以前就不喜歡中華電信,一付死公務員的辦事態度不說,還想獨占網路市場,雖然現在多了幾家網路業者,但我用的台哥大仍要付中華電信的網路費.... 換了網路,也少講手機,我甚至也不是中華的用戶,只是純粹不喜歡講電話而已,只是只是,這樣獨善其身的行動也只有自己高興而已吧, 不搶著去看很明顯的商業性電影(如哈利波特系列),擺明的就是要搶錢的行為;不用中華電信,即使它還是搶得很高興;不去排隊買貴得要死的限量品,但排隊的仍大有人在;或不去參與那以特價之名但卻是要你花更多錢之實的行為.......到底這樣少數的力量,能有多少潛移默化?這社會的觀念到底會不會因為如此而變得不那麼扭曲? 好像扯遠了,總之,大企業還偷錢就是不對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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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