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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17:36:37瀏覽1034|回應0|推薦1 | |
7.一行禪師《天元賦》★1.三才即定,五氣混同,分之逆順,賢者皆通。 三才者,天干、地支、人元。 ‧(正印)2.甲得癸而滋榮,衣食自然豐足。 甲乃陽木無根,若無水則枯朽矣,不可雕濁琢也。 3.乙伴壬而獲福,天賜祿位高崇。 乙木乃陰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發生成林,藉壬水以養。 4.丙乙交會,平生福壽超群,出世深成才業。 丙乃陽火也。乙乃陰木也。陰木生陽火,此為相生之義。且乙為丙之母。 5.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為陽土,賴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為印綬。 6.己交丙兮,象龍得風雲之勢。 陽火生陰土,陽生陰之義,猶父生女之象,丙為己之父是也, 7.庚逢己土,官祿有餘。 庚金以己土為母。 8.辛到戊鄉,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鄉,是為父母之邦,豈不為得其所哉。 9.壬辛得會,福壽無疆。 壬水賴辛金為母,得生生不絕之義,如壬水生於夏,則無根矣。若逢辛運之方,福壽無疆。 10.癸庚相逢,偏饒僕馬。 癸水以庚金為母,如以癸日干,四柱有庚金為印。如無丙火傷之,則主人多僕馬富厚。 ‧11.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 〈符印〉、官印之星,則為〈唐符〉〈國印〉之星, 12.衝破祿星,應顯威權而解綬。 祿星者,官祿也。 ‧(偏官)13.陽木甲逢庚敗,枝梢不得無傷。 甲陽木,遇庚金,則削之,未免傷其枝體,即庚金剋甲木, 14.陰木乙遇辛金,莖葉自然有損。 辛金,泥沙之金,只能損木之枝葉耳,不能害其身也。乃陰剋陰之故。 15.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無光。 丙火,陽火也。取日之象,懸象在天,昭然光顯。 16.爍爍陰丁,逢癸而明輝自暗。 陰火逢陰水,本云相剋, 17.戊居甲位,惟賴庚方能吉。 戊土逢甲木剋,主脾胃之疾。 18.己坐乙鄉,知是干頭有鬼。 陰干剋陰干,謂之鬼也。 19. 庚金逢丙火剋,主肺筋之疾。 20. 壬癸之水,其性愛潤下,如遭戊己土以滯之,則阻而不通,主不能獲福。 ‧21.干鬼帶祿旺,扶持更破。 身衰者,干頭遇剋,謂之「帶鬼」。 22.支神無吉神,禍皆難免。 支神,人元也。即地支藏干之神,宜有吉神相助,可以為福。 ‧(食神)23.食堂福壽崇高,皆言甲到丙鄉。 食堂主人豐肥福厚。 24.朝省聞貴優升,蓋為乙居丁舍。 乙木生丁火,乙到丁地,亦為食神之所在,如父食子之奉養,為吉也。 25.官祿並疊,丙食戊而成功。 丙火生戊土,同為食神之地,謂丙火食戊土之養,吉也。 26.谷麥盈倉,丁啖己而有旺。 丁火食己土之祿,主吉。 27.要得豐足,無過戊得逢庚。 戊土食庚金之祿。 28.欲問高遷,全賴己加辛地。 己土食辛金之祿也。 29. 庚金食壬水之祿,辛金食癸水之祿,皆言食子之養也。 30. 壬水食甲木之祿,癸水食乙木之祿,皆為十干生成之祿。 ‧31.五行休廢,得救助以災輕。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絕之地, 32.四柱官印,無損壞而祿重。 四柱干頭有官星、印星,無剋者,主人一生祿重,但恐遇剋害之運。 ‧(傷官)33. 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為傷官盜氣之論。 34. 丙火見己土,丁火見戊土,為火土傷官之害。 35. 戊土逢辛金,己土見庚金,為土金傷官。 36.庚中見癸,蕩散資財。 庚金生癸水,則有蕩散錢財之禍。 37.辛祿遇壬,熔消福祿。 辛金生壬水,為傷官,是為金水傷官。 38.年少逢災,壬傷乙運。 壬水生乙木,為傷官。又行傷官之運,主有災。 39.祖財隨廢,癸被甲侵。 癸水生甲木,為傷官。柱中有制則吉,無制則凶。 ‧40.衣食難求,幼歲常逢五鬼。 日干弱,見七殺,為鬼。謂之陰鬼害身,暗中不覺。 41.循悶休祥,長年元值三刑。 三刑者,寅巳申、戌丑未、子卯之刑。地元逢之,不利也。 42.禍本難免,祿本逢衰。若遇敗神,茲生休咎。 官為祿本, ‧(劫財)43.況乎 甲見乙者,為敗財、羊刃,主剋父及妻。 44. 此皆敗財、劫財之禍也。 45.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為脾胃,若遇木剋之;則傷脾胃之疾。 46.己共戊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為弟,戊為兄,人各自立,則無傷於和氣。 47. 庚陽金剛,辛陰金柔也。 ‧48.癸中隱丙,壬午遇之多傷。 癸以丙為財,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傷其丙。 49.壬內藏丁,癸水翻然自敗。 丁與壬合,有夫妻之義。 50.陽者若為暗損,平生惟惡輕生。 陽者,剛也,有果敢剛毅之能。若遭暗損,尚有自葉其身矣。 51.陰位即曰敗神,處世尤賤抑塞。 陰者,柔也,女人之質喜之。 ‧(正官)52.甲見辛而化官,剛柔相濟。 甲以辛為官,甲剛辛柔,陰陽相濟,而不相剋。 53.乙見庚而為福,兄弟同鄉。 乙見庚合,庚金剋乙木,為正官,而為有福,猶兄弟同,而且和也。 54.水火既濟,卻言丙對癸鄉。 癸水剋丙火。丙為太陽,在天,癸水居地,上下懸隔,豈能相剋? 55.意氣相承,乃是丁歸壬舍。 丁與壬本相合,陽水不能剋陰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樂矣。 56.戊臨乙位,得木而生成。 木賴土以養也,且得成林之象;土賴木以泄其土氣,兩得而生成。戊土臨乙木,相生成也。 57.己向甲鄉,陰遇陽而可貴。 甲陽木,己陰土,陰陽相配,甲己合,甲以己為財,以妻之財而享之,為貴也。 58. 庚辛金為白虎,加之丁火剋庚金,得配陰陽之道。以柔而濟剛,無相害也。 59.壬於己兮,遠泛洪波。 壬為江海之水,己為平地之土,壬水于己陰土之上,則成洪波遠泛,無以止之, 60.癸喜戊兮,澄瀾漂渺。 癸與戊合得其正義,為福也。無波濤之泛,故癸喜戊兮。 ‧(相合化氣)61.陽遇陰而化合,陰得陽而成器。 從化,陰陽相合相得。 62.又有 甲己合化土,甲日干以己土為財,猶人以身從妻之財,可以為福,得全夫婦之道。 63. 乙庚合化金。得位,謂居在申酉月支、或地支申酉戌、或巳酉丑全之戌、巳月。 64.丙辛化水,智顯則必主文章。 丙從辛合,從金之義,金則生水、辛亦化為水矣,是謂金水相生、反歸本質矣。 65.丁壬為木,聰明則近善多仁。 丁壬合化木,月支寅卯,或地支亥卯未,或寅卯辰之亥、未、辰月支,可化。主聰明樂善好仁。 66.戊癸得化,祿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癸合化火,生生不絕,化化無窮,祿位崇高。 67.陰遇陽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顯。 言一陰一陽合化為喜神,居旺地則為貴矣,官崇位顯。 68.陽得陰而成配,臨有氣財旺妻賢。 陽者,男也。陰者,女也。陰陽相合,為之夫婦。 ‧(偏印)69.是以 甲木賴水生之。但甲陽木,柱梁也,無根草。壬,陽水。水多木浮,恐有漂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 70. 此言母受制於人,則不能助子。 71. 戊逢丙,為偏印。己逢丁,亦為偏印。無制,為倒食。 72. 此言庚辛之金質,因戊己土多,而埋沒其美質,不能顯達也。 73. 此言壬癸之水,因受庚辛所擾,猶人多一母,撫其一子反為害。故智權失喪,不得自專。 ‧(財)74. 甲乙木,以戊己土為財。丙丁火,以庚辛金為財。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75. 勾陳,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戊陽土,以壬陽水為偏財。己陰土,以癸水為偏財。 76.庚辛寅卯,亦然而福壽。 寅卯,木旺之鄉。庚辛以甲乙為財,自然福壽。 77.壬癸丙丁,喜樂以無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為財。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78.當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以直而言之,消詳為可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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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