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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十:1. 看命口訣(29~34)
2010/01/03 11:47:35瀏覽1627|回應0|推薦0

29.三合三奇、掉太歲

《丹陽書》云:「三奇之際尚有虛聲,死絕之中尤存生旺。
蓋三合三奇,不合月分則不貴。

【甲戊庚】有【子午】時方貴,
【乙丙丁】有【寅卯】時方貴。

《天元變化書》云:「乙丙丁正愛酉亥,更看納音有無交涉。
又云:「凡三奇三合、帶月令中秀氣入貴格,亦不免庶出過房作贅。

又云:
凡命見三合三奇,
而本年不帶在四孟,生而得四仲、四季月日時,四仲、四季同論,
及胎月日互換干合或六合,而本命不帶,皆名曰「掉太歲」,
多主離祖孤立,為人不得力少救助。
卻宜義居假合而立也,貴命則多倚仗而升進。

凡四柱帶三奇三合者,本身不是過房庶出,將來子孫必有過房庶出,隨母之子。

古詩云:「三合與三奇,清秀更饒肥,不為過房子,便是隨母兒。

 

30.宅舍、田園

凡命,

前五辰為「宅舍」,
若遇有氣及吉神臨之,主有好宅,門閥崇峻,子孫華顯。
假令【甲申】人宅舍在【丑】,十二()月生、得{天乙臨宅}為吉。

若居無氣及凶神臨之,主其宅虛耗,破壞不完,祖業不守。
假令【庚午】人宅舍在【亥】,【甲子】旬【亥】落空亡,又遇劫殺臨之為凶。

餘准此推。

命後一辰為〈破宅煞〉,若在〈破宅煞〉中,主無父祖產業或客死他鄉。

又看「宅納音」與「本命納音」相生則吉。
宅剋身、得好宅,身剋宅、必破散。
假令【甲子】金以【己巳】木為宅,二月(卯月)生係宅旺、合有好宅,以身剋宅後當破落。

【戊午】火以【癸亥】水為宅,
九月(戌月)生、宅冠帶,
十月(亥月)生、宅建,
十一()月生、宅旺;
又值宅生剋身、必得好宅。
若宅鬼旺中生者,有官則吉,無官則凶。

凡祿命雖有休旺,更論其宅以辦吉凶。

《沈芝》云:「宅怕犯破。

如【甲子】人以【己巳】是〈宅〉,如犯【亥】字、其宅受破,
命元稍薄,太歲衝年亦須破,須是為長、方可斷。

如【丙子】人得【辛巳】金為〈宅〉,遇【乙亥】流年之類是也。
命好,亦更動興作方應。

 

凡命,後五辰為「田園」,
若居有氣之鄉、又福神臨之,主田園盈野倉庫充實。

假令【甲子】人、

田園在【未】,
六月生土乘旺氣,又逢天乙貴為吉;
若遇無氣之鄉、又凶神臨之,主田園瘠薄、倉庫空虛。

假令【戊子】人、田園在【癸未】,
六月生,甲申旬、未落空亡。
餘准此例。

 

31.鬼谷神煞

《鬼谷遺文》云:「
馬無害(財破)
祿無鬼(鬼剋)
食無亡(空亡)
支合無元(元辰)
干合無厄(六厄)
旺無喪(喪門)
衰無弔(弔客)
妻無刃(羊刃)
財無飛(飛廉)
孟無孤(孤辰)
季無寡(寡宿)
體重須鬼,祿重須官。
夫須少,妻須倍,
吉須顯然,凶須沉味。
支干失和而塞,夫婦失時而凶。
四柱主本,祿馬往來,須分建破。
天乙扶持,將德是衝,更辦尊卑。
有根而無苗實、貧而尚可甘食,
本氣絕而花繁、縱子成而味拙。

至若貴神當位,諸煞伏藏,三元旺相,豈專神煞?
命中用煞,以五行為本,
如五行得地無貴,煞而亦貴,雖有惡煞、無害於事。
若五行不得地,縱有吉煞,亦發不久,如冬月中花耳。

 

32.同源相成、同類相傷

納音者,天地之舞數也。
驛馬學堂、
居長生之位,才能官職;
在旺相之鄉,文章富貴;
處印庫之地,如逢衰敗、則減三分之一;
更遇死絕、則去十分之半;
切忌空亡衝剋,不宜刑害吞食。


同源相成,則天地舞全、基本強壯。(同源相成:順數為上、應數次之)
同類相傷,則支神氣散、理無復合。(同類相傷:如【丁未)刑【丁丑】之類)

《管輅》曰:「五行互旺,雖衝氣完。五行相剋,雖合氣散。」此之謂也。

 

33.行運不一

或問:人生,
有始終功名富貴,
有一旦崛起、忽然驟興,
有始終剝落、而中間奮發,
有半世淹蹇、而晚年成就,
其故何也?

答曰:莫非命也。

其始終富貴,
乃柱中身主專旺,其所用吉神或官印財食,俱各帶祿得令,不偏不黨,無刑衝剋害。
出門行運、步步皆吉,故能成材、能振耀,紹前人之基業,立當代之功名,
不招讒謗不致傷害,保其終始,是命運生旺,體用俱得故也。

其一旦崛起、忽然驟興,
由柱中所用貴神,悉皆得位乘旺,又且合格,
奈日主無力,不能勝任其福,所以勞困偃蹇。
倏逢好運,生扶日干,得其強健元命,用神方為我用。
我因乘之,虎嘯風生,大發富貴。
是偏氣乘和,衰以遇旺,故迎吉而發,前後迥異。

亦有日主強旺,五行煞純不雜,奈根本原無制伏,富貴不成;
惟待運來制伏煞神,化為權柄,功名顯達、出類超群,制神力旺、發福非常。
所以驟興,貧賤而至極品,全由行運得地、方見其興,如運不至即常人耳。

其始終奮發、而中間剝落者,
乃柱中日主健旺,用神亦旺,各相力停;
為富室朱門之賢子,及其長大成立,要逢好曜。
若大運加臨元命,見其財而奪之,因其官而傷之,臨其印而壞之,逢其食而梟之,
遭際此運、禍不勝言,所以盛年見傾而不發。
如其惡運一去,又逢好運扶持,使用神一新,
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鴻毛遇風、飄然而舉,不可禦也。

若半世淹蹇、晚年成就,
乃四柱身強,陽刃比肩,又各爭旺,
惟財官煞神等物虛浮,輕少無力而成功名。
出門行運又非作福之地,所以一生,飢寒勞苦剝落;
直至晚年,頓逢好運,補起財官煞神等物,假煞為權,制伏陽刃;
或得權貴而顯揚,或起資財而發福,當隨五行清濁,以其所遇之運別之。

嗟夫!窮通有命,富貴在天。孔子有是言也,豈人智力所能移易乎哉。

 

34.興亡生死

或問:興亡,生死。

答曰:

[1] 興、亡

凡人命中有煞為用,
煞神未制,則為白屋窮途之人,或作豪門卓犖之士,
要逢制伏運,假煞而興,切不可脫制伏運,
一入財鄉、財能黨煞,再遇流年、財煞助旺,併力為殃,身主孤寒;
剋害輕則傾家徒流,重則刑棄其身。
煞神併合、凶亡可畏如此,陽刃同論。

又有柱中月令,正氣官星為一生富貴,惟逢財印則利。
官星喜財旺以生之,印旺以護之,故令其人能行仁布德,緯國經邦,權重爵高。
後煞神得位,歲煞併臨,官化為鬼,喪身必矣。
不行煞運或行傷官運,又無印綬制之,傷官得地貴祿遭傷,
喪妻剋子,剝職生災,更遇流年黨他,必致身亡慘惡。
如有高見明識,知進退存亡之機,而保其身者,不遭非橫,亦自己惡疾而終。

又有柱中所專用神,無官煞氣,
惟偏正財旺,財神當道,隱隱興隆,積財聚富,但少貴耳。
再看行運何如?如逢官祿旺鄉,富貴雙全。
設有不幸,財神脫局,陽刃相逢,
更遇流年衝合陽刃,財神盡傷,元命衰絕,陽刃生災,敗亡必矣。

[2] 生、死

生死則以格局論:

如印綬見財,行財運又兼死絕,必入黃泉。柱有比肩,庶幾有解。
正官見煞及傷官刑衝破害,歲運相併必死。
正財偏財見比肩分奪,陽刃劫財,歲運衝合必死。
傷官之格,財旺身弱,官煞重見,混雜衝刃,歲運又見,必死,有制則傷殘。
拱祿拱貴填實,又見官煞,劫亡衝刃,歲運重見即死。
日祿歸時,刑衝破害,見七煞官星,空亡衝刃必死。
煞官大忌歲運相併,必死。
其餘諸格,並忌煞及填實,歲運併臨必死。

會諸凶神惡煞,勾絞、元辰、亡神、劫煞、弔客、墓、病、死宮諸煞,九死一生。

財官太多身弱,元犯七煞身輕,
如丙丁日干,年月時庚辛,加酉運或庚辛年,必死。
甲乙日干,庚辛月時夾雜,年運見庚辛,必死。若有救則吉,無救定凶。

五行神煞,
金多夭折,水盛漂流,木旺則夭,土多痴呆,火多愚頑,
太過不及作此論。
一不可拘,二須敢斷,求其生死,決定無疑。

至若五行生死,
如壬日生在二月、行申運即死,
生在七月、行卯運即死,
乃遇生怕死,即死怕生。
造化與人事一也,須並看之。

[3] 俱皆前定例

嘗謂人之生死,年月日時俱皆前定,姑舉一二。

如定興張易金,嘉熙二年仲秋,以兒婦馬睦閣臨盆,乞靈寶泉寺當境神,
夢金狗、玉雞、黃羊、青犬次第而至,逮生勇九淮王,
【戊戌、辛酉、巳未、甲戌】,八字果應。

淮王雲孫壅七公相,亦占嗣於江文通祠,
夢始出疲赤犬,再見肥黃狗在路傍,及白馬立平地木左,復睹赭豬聯咬犬尾,入屋上土,
公相自忖度乃【丙戌、戊戌、庚午、丁亥】,年月日時,
成化歲次,暮秋朔後、夜半甫生子,果驗。

又元文式五師生大德,丁未歲正月十七日壬午申時,
至明洪武己未元旦,夢中得黃羊觸數七十有三,至斯際果逝。
其子式敬籌六老,夢數白兔入內,姜沉閨懷,
及順帝十一年仲春,甲辰眛爽產淑正,
求二者四柱,皆辛卯,
后人有記云:「曆周追憶古人心,仰止高山直到今,睆兔兩隻生夢兆,四重辛卯又逢陰。」
又白雞銀鼠、應辛酉庚子之祥,白雞在酉、值太歲不起之兆。

由上數事觀之,人之生死信前定矣哉。

若尹子常夢巳達午厄寅滅,後見蛇入穴得金,墜馬虎嚙皆符。

孝介經三叟夢達逵,逢乙巳對局,至成化三十一年,遇是干支登耋壽。
四月望日進宣義郎,秩孫幹父亦同前夢,後復以正德四年乙巳仲夏,遂陞衛侯。

又古人祈夢問子孫於土地神,得詩云:
「犬羊父母青龍子,赤馬黃駒與白雞,孫虎曾同翁屬肖,丙隆一氣應多齊。」
解者以其伯子生甲辰,仲子生丙午,叔子生戊午,季子生辛酉,
長孫生寅,曾孫生丙戌,推算皆驗。是一家祖父子孫,其生皆前定也。

又古人祈嗣社廟,神示詩云:
「左龍右虎亦同方,只怕炎猴及木羊,三十八年生死隔,風雲際會總無常。」
其後生死年月日時,無不符驗。
古人謂飲啄莫非前定,況功名乎?況生死乎?況子孫乎?
彼不知命而妄圖者,其不為鬼神所笑者、幾希。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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