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真氣交互
(《五行精紀》卷四:論干神二-5 )
凡命
取{五行真氣交互},如:
【辛亥】金人得【丁巳】土,
有【丁壬】合、〈真木〉往來,
有【丙辛】合、〈真水〉往來。
【丁巳】土人得【癸亥】水,
有【戊癸】合、〈真火〉往來,
有【丁壬】合、〈真木〉往來。
如【戊戌、癸亥、丁巳、辛亥】交互真氣全,乃宰相命也。
【戊午】火得【壬子】木,中有【丁壬】真木,【戊癸】真火。
【丙申】火得【乙酉】水,中有【丙辛】真水,【乙庚】真金。
【庚寅】木得【己卯】土,中有【甲己】真土,【乙庚】真金。
如【庚寅、己卯、庚寅、己卯】交互全,乃兩府命也。
#701a763-1 1958/12/6 | #701a763-2 1890/3/10 |
才日殺傷 辛丁癸戊 亥巳亥戌 | 印日印比 己庚己庚 卯寅卯寅 |
11.化氣.
凡命,先論化氣,
考《五運篇》,以
甲丙戊庚壬、合五陰干為「太過」,
乙丁己辛癸、合五陽干為「不及」,
太過不及之間有權存焉。
考《天元變化書》又分晝夜(《五行精紀》卷三-21),如
六甲日生木、夜生化土,故六戊人得甲取日生為鬼,夜生為官用。
六乙人,日生用金、夜生用木,故六己人見之取日生為官,夜生為鬼。
獨六己六庚不變,
是以
五陽干晝生為本體,夜生作化看。
五陰干夜生為本體,晝生作化看。
六般陽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夜生,反凶作吉。
呼鬼為官,倒食為喜神,卻以日生為順。
六般陰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日生,反凶作吉。
餘並同前,卻以夜生為順,女人皆反此求之。
此晝夜氣象,是陰陽配合剛柔體用也。
12.助氣 盜氣 順逆
凡命,五行
下生上、曰「助氣」,主一生自享其福。
上生下、曰「盜氣」,主一生供人之福。
上剋下、曰「順」,主有威勢而制人。
下剋上、曰「逆」,主多沉滯而難發,死絕尤緊,生旺差慢。
四柱
納音鬼多、主本當時,名曰「官星乘旺」。
納音財多、主本無氣,名曰「財多害身」。
13.陰陽相等
凡命,五行貴陰陽相等,如:
兩金見兩木、或兩火兩土兩水之類,各自成象方吉。
若太過不及,如三水一木、一水三木等類,俱不為福。
假令金人三金一木,金剋木為財,三金爭一木,是分奪其福,多主財物不遂。
若一金三火,火多金少,煎熬太過,主一生不閒。
又如{甲人逢三壬三己},謂之「三吞三偶」,主不吉。
若{逢兩己兩庚},謂之「重偶重傷」,視三尤凶,不貧即夭,餘以例推。
14.雜賦
凡看命,
傷官見官早死,
七煞見財夭亡;
財逢劫盡死,
重財破印凶;
水盛木流,終為外鬼;
食神逢梟,死於牢獄。
劫重見財死,
煞旺掛根休;
亡神七煞衝刑,非徒流亦亡縲絏;
傷官陽刃重併,雖全體而死血光。
財星見刃,財散人亡。
生旺死於庫墓,
庫墓絕於生旺。
晚有吉運,行凶運未入,死卒何分?
有凶運來,吉運未來,發福曷論?
當究進氣退氣之由,更審已發未發之義,
將來而速進,功畢以先歸。
一生歲運皆凶,年少早死;
末旬命星得地,老壽彌高。
老怕生旺,
少嫌死絕。
陽刃逢生多惡死,
有根煞旺定凶終。
春旺火多、宜西北,庫是歸期;
夏熒金旺、利東南,鬼鄉壽地。
四刃星重,死在正財之下;
一官貴淺,終於陽刃之中。
四柱俱傷人自死,
金神入水溺為災;
陽刃倒戈,無頭之鬼;
煞星疊刃,半體之徒。
制伏中和,煞極全而氣死;
生扶太過,印更旺而身終。
傷官入墓死,晚局最宜觀。
陽生而陰死,陰死而陽生。
煞逢三合,太過必傾,
五行之內,宜細消詳。
15.水土不嫌死絕
凡看命,五行太過不及,固不為福,中間亦微不同。
如
水土不嫌死絕,以盈天地間皆水土,無分四時,豈有死絕之理。
但辨輕重,如點水滴眾土之中則乾,撮土壅眾水之中則散。
當論多寡,分輕重也。
金非土不生,木非水不長。
故金木欲其生旺,怕見死絕。
如金死則沉,木死則灰,與水土不同。
火藏於木,宿於土,
故不欲旺,旺則焚。
亦不欲死,死則滅,
惟得其平則佳。
五行水土均賴,凡木金火之命尤為要也。
16.本象 化象
凡五行取象,
「本象」取本象,如【甲乙、丙丁】是【木、火】象之類。
「化象」取化象,如【戊癸、丁壬】亦【木、火】象之類。
金水象不可見土,
謂土雜水混,金自不清,歲運遇土亦滯,
惟金水不雜,生於秋月最貴。
如明神宗【癸亥、辛酉、癸亥、辛酉】,(亦見卷六{衝合祿馬},1983/10/2同八字)
干支皆金水不雜,水生金月,金助水清,二水二金成象。
所謂金白水清,別無夾雜,又合兩干不雜,所以尊為天子。
如【癸酉、癸亥、庚子、辛巳】,金生水月,金反洩氣,沉於亥子之中,所以不免水厄。
#701a765-1 1983/10/2 | #701a763-2 1993/11/15 |
卩日卩比 辛癸辛癸 酉亥酉亥 | 劫日傷傷 辛庚癸癸 巳子亥酉 |
金土象不可見木,
謂木剋土,則土不能生金,金不成象也。
土積成金,土多金少,其福厚實;
金重土輕,福出艱辛。
金火象不可見水,
見水則火滅金沉,不能成器。
金重火輕,發遲益壽;
金輕火重,發早退速,或主壽虧。
金木象不可見火,
活木畏金,見火成秀;死木得金,方成造化。
金重木輕,令人骨痛;
木重金輕,主損錢財,或肺疾相攻,惟金木相宜則吉。
水木象秀而清高,不可見卯巳,以水死絕。
木火象秀而豐富,不可見金,以木受剋,流年遇之俱災。
水火象成既濟最妙,或未濟,亦得不可見土,
火多性躁,水多眼疾。
火怕死水怕浴,入酉火死水浴,主艱難而死。
歲運同,此象日時忌之。
水土象不可見火;
土重水輕,秀而不實;
水重土輕,卻有科名。
火土象不可見水,
火虛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主汨沒。如:
【戊子、戊午】、
【己丑、己未】,
【丁巳、丁亥】、
【丙辰、丙戌】,
【丙丁】與【戊己】相夾,乃火虛土聚。
李九萬以
【戊子、己丑】、
【戊午、己未】,
【丙辰、丁巳】、
【丙戌、丁亥】,
皆火土夾雜之象,不可以連珠為貴。
時上逢壬癸水,土滯火滅,平生蹇薄。
17.火火見土則暗、土土見火則虛
又云:
火火見土則暗,
土土見火則虛。
土輕火重則燥,【己卯】日見【丙寅】時是也。
火輕土重不明,【丁酉】日見【戊申】時是也。
如韓學士【戊戌、丁巳、戊戌、丁巳】,
火土成象,又為{鳳凰干支格},故貴。
#701a766 1958/5/21 |
印日印比 丁戊丁戊 巳戌巳戌 |
《經》云:
金水多清,金土多厚,以其相生;
金火多剛,金木多正,以其相剋;
火土多毒,火木多聰,火水多昧,火金多烈;
木火文采,木水清奇,木金方直,木土毒害;
水火智慧,水木智仁,水金秀麗,水土重濁。
各以五行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