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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七:6. 論女命 (1) 女命八法 1~4.純和清貴
2010/01/02 19:00:04瀏覽3313|回應0|推薦0

6◎論女命

或問婦人何利?利在夫星。
夫利,其婦必利;夫困,其婦必困。
婦人從夫,先觀夫星以定出身之貴賤,再看子星以察晚年之榮辱。
官煞財得地,夫利也;食神得地,子利也。
夫利則出身富貴,一生享福;子利則晚年厚養,褒寵誥封。
然亦有旺夫者,以食生財,財生官故耳。反是則否。
女命以剋我者為夫,我生者為子,皆要得時,乘生旺之氣。
若旺氣只聚于時,亦可用官為夫,不要見煞;用煞為夫,不要見官,一位為好。
有兩位官星,無煞以雜之,四柱純煞,無官以混之,俱為良婦。
更得本身自旺尤佳,但旺不可太過。
食為子息。引時逢旺,再得二德扶身,乃夫貴子榮之命。
不宜身旺,重疊暗藏夫神及傷官、七煞、魁罡相刑,羊刃太重,合多有情,皆主不美。
歲運亦然。

看有「八法、八格」,須細詳之。

(1.) 女命八法

[1]

「純」者、一也。
如{純一官星、或純一煞星,有財有印、不值刑沖、不相混雜}是也。

如一命【癸巳、戊午、辛酉、丙申】(#7017500-1, 2013/6/14,
本身專祿,旺不從化。
【辛】用【丙】〈官〉為夫星,五月火旺夫健。
【丙】用【癸】為〈官〉,坐貴,見【戊】為〈食〉,同歸祿於【巳】。
(先看透干、以丙官為太極點、視其他透干為太極點之何六神?)
【辛金】生【癸水】為子,引入【申】時〈長生〉之地。
天干【癸戊】【辛丙】,水火既濟;(戊癸化火、丙辛化水)
地支【巳午】【酉申】,拱夾財庫,(夾未、木庫為財庫)
所以嫁夫為官、而食天祿,夫榮子貴之命。

【癸亥、甲寅、丙戌、甲午】(#7017500-2, 1983/2/27
【丙】用【癸】為夫,〈臨官〉在【亥】,(癸臨官在子、在亥應為帝旺,若謂壬、即是。)
【甲】為〈印〉(偏卩),坐【寅】〈建祿〉,
()自身坐庫(),【己土】為子,歸祿於【午】,居時子息之位,
【甲木】為【己土】之官,四柱純一不雜,故主子貴蔭。

餘倣此推。

7017500-1,
 2013/6/14

7017500-2,
1983/2/27

官日印食
丙辛戊癸
申酉午巳

卩日卩官
甲丙甲癸
午戌寅亥

[2]

「和」者、恬靜也。
如{身柔弱,獨有一位夫星,柱無衝破、攻擊之神,稟其中和之氣},則為和也。

【壬辰、辛亥、己卯、己巳】(#7017500-3, 1952/11/29
【己】用【甲】為夫,【亥】乃生長之地,得天時地利;
【甲】以【辛】為官,金生于【巳】,
【己】以【金】為子,亦生於【巳】,
謂之「夫得官星、子得長生」,故主益夫旺子。
雖自坐卯支為煞,有巳中庚制,為「去煞留官」之論,女命之貴也。

【丁丑、壬寅、丁酉、己酉】(#7017500-4, 1997/2/24
【丁】用【壬】為夫,【甲】為〈印〉、乃夫之〈食祿〉,
【丁酉】〈日貴〉生【己酉】之子,
【壬水】得【己土】為官、主夫貴,
【己土】得【甲】為官、主子貴,
【酉】中〈財〉旺,榮夫蔭子之造。

餘倣此推。

7017500-3,
1952/11/29

7017500-4,
1997/2/24

比日食財
己己辛壬
巳卯亥辰

食日官比
己丁壬丁
酉酉寅丑

[3]

「清」者、潔淨之稱。
{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雜},謂之「清」。
要{夫星得時,柱有財生官,有印助身,無一點混濁之氣},方為清貴。

【己未、壬申、乙未、甲申】(#7017500-5, 1919/8/11
【乙】
以【庚】為夫,【庚】祿到【申】;
以【丁】為子,【丁】旺於【未】;
以【壬】為印,【壬】生於【申】。
又坐下支神為【乙木】之財,財旺則能生官,四柱無刑沖破敗。
經云:『財官印綬三般物,女命逢之必旺夫。』故為夫人之命。

【甲寅、癸酉、丙寅、戊子】(#7017501-1, 1974/9/22
【丙】用【癸】為夫,坐【酉】自生,
【癸】得【戊】為官,【癸】祿居【子】,夫得祿者貴,
【丙火】得【戊土】為子,登龍池鳳閣,主子貴。

餘倣此推。

7017500-5, 1919/8/11

7017501-1, 1974/9/22

劫日印才
甲乙壬己
申未申未

食日官卩
戊丙癸甲
子寅酉寅

龍池煞:
【申子辰】人,龍【午】鳳【酉】;
【寅午戌】人,龍【子】鳳【卯】;
【巳酉丑】人,龍【卯】鳳【子】;
【亥卯未】人,龍【酉】鳳【午】。

(〈龍池〉取五行三合局〈旺〉之「對衝」,〈鳳閣〉取五行三合局〈庫〉之六合。)

[4]

「貴」者、尊榮之號。
{命中有官星、得其財氣以相資,三奇得其宗,四柱不植鬼病},乃女命堯舜也。
經云:『無煞女人之命,一貴可作良人。

又云:『女命無煞逢二德,可兩國之封。
二德者,非獨天月二德,即財為一德,官為一德,加之印食,愈為貴也。

如一命【甲午、丙寅、丁未、壬寅】(#7017501-2, 1954/2/20

【丁】以【壬】為官,
【壬】食【甲】為印,(壬的食神為甲、甲是丁的正印,但甲死於午啊)
【壬】用【丙】為財,(壬以丙為偏才,而丙長生於寅)
(上兩句提出壬、作為太極點,以壬為正官、看原局所透之干如何與之對待)
【壬】以【亥】為祿,得二【寅】暗合,(暗合!有二支以上相同、即可「暗合」其不現之支!?)
(此句亦示:尋各透干之祿在何處。)
雖夫星失時,喜行西北夫旺之運,故主大貴。

【乙亥、丙戌、辛卯、癸巳】(#7017501-3, 1995/10/27
【辛】用【乙】為財,旺於【亥】;(甲木長生於亥、乙死於亥,此時又以陽陰同生同死?)
【丙】為夫星,坐庫歸祿【巳】上。
【癸水】為夫之官,【辛金】生【癸】為子,
坐【巳】上、與夫祿同位,又是貴神,又為財官雙美,
乃得夫子俱貴,兩遇褒封。

餘倣此推。

7017501-2, 1954/2/20

7017501-3, 1995/10/27

官日劫印
壬丁丙甲
寅未寅午

食日官才
癸辛丙乙
巳卯戌亥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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