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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七:5. 論壽夭
2010/01/02 18:55:40瀏覽3423|回應0|推薦0

5◎論壽夭

夫脩短之數,大抵生旺則長壽、死絕則夭折。
譬如根深者蒂固,源濬者流長,亦理之自然也。
凡命,月日上逢生旺,時上雖有死氣不妨,
如月上死絕,日時上雖生旺,氣不甚雄,蓋生承死絕故也。
月日生旺,時上死絕,壽不過四十五歲;
月日死絕,時上生旺,死在三十歲前;
更有凶煞、五行凌犯,必為殤子。
常以月管一歲至三十歲,日管三十一歲至四十五歲,時管四十五歲至一百歲,
或生旺、或死絕、逐限詳之。
夫人氣聚則生,氣散則死,
若氣遇二運太歲,會集在死絕衰息之鄉,更太歲刑剋、與災限相應者,定死。
各發在身無氣月日時上。

凡命中有生旺多,又不犯煞,應是少疾病,善終,死於一念之間。
若死絕多,帶刑煞重,主憔悴苦楚之災,或久淹歲月難瘳之疾。
凡旺運中死,或祿上死者,主稱意中卒,老人行年生旺,死於苦楚。
蓋生旺則尪蠃淹久,少者則死於善疾,命中是亡神大耗重疊,死須破屍。

凡天干生旺、不損剋者,壽,天干敗死有救助者、尤壽,
天干敗死相賊者、夭,天天生旺中有破剋者、尤夭。

《三命鈐》云:
凡欲知人壽命長短,但以本年納音,觀其刑剋。
若生月剋命,即多夭折;命剋生月,主壽算延長。
假令【癸亥】水命人、四月生,即無壽,
以【戊癸】之年、四月見【丁巳】,納音屬土,土能剋水,是生月剋命。
又【癸亥】人、四月生,為{祿命絕處},故無壽。
如【癸丑】木命,三月生,即有壽,
以三月建【丙辰】,納音土,木剋土,是命剋生月。
設如凶煞下生,亦為身制煞。
又【癸丑】人,三月生,為{祿命庫墓中生},多主有壽,但三十歲以前,常有患難,
緣前有絕鄉運,後有死病,歷盡衰鄉,運到旺處,故主晚福。

《玉門關集》云:
凡壽以生月定之,生月居支干納音旺處,及五音相生不逆,日時並胎,皆得數,
不相刑剋者,主上壽。

《玉霄寶鑑》云:人命有「天壽朝元」,
乃納音居死絕之地,而有真五行,與納音比合,居於生旺之位,是也。
假如【乙酉】人,納音水已敗,若得【辛亥】【丙申】,則【丙申】真水,復生於【申】,
此類主享眉壽,如【乙亥】人得【癸亥】【戊寅】之類,亦是。
子平以{印綬重逢}者壽,{八字停均}者壽,{六格犯增嫌}者不壽,余驗人命信然。

《珞琭子》云:
若乃身旺鬼絕,雖破命而長年,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壽,
就中裸形夾煞,魄散酆都,所犯有傷,魂歸岱府。

《壺中子》云:
死絕依前生旺,命曰「返魂」,(乃死而復生、絕而復旺於本命之位)
丘墓坐於本命,其名「絕體」,(墓處為丘,丘處與本命同一方)
又云:『壽處傷殘,本命必逢三合。』(如本命金而逢巳酉丑之類)

《壺中子》云:『顏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
(甲子甲午旬命無水,甲申甲寅旬命無金,若只見兩重,流年大運遇一重圓之,亦是。)

《沈芝》云:
建命須知壽延長。如丑人見子、子人見丑之類。如遇滋助無剋,多長壽。

《李虛中》云:
凡命帶長生多者,定有壽。須本家納音旺者,謂之長生,見剋制則夭。
凡祿馬貴人,往來在生旺之地,兼(原本無字)死絕之氣者,雖早發、亦早死,
然須在乘旺之方,方為福,餘且徒然。若時得力,則晚發而壽長。

《古歌》曰:『
壽算幽玄識者稀,識者須是泄天機,六格內有憎嫌者,歲運逢之總不宜。』
又曰:『壽星明朗壽元長,繼母逢之不可當,寵妾不來相救助,命如衰草值秋霜。』
又曰:『丙臨申位逢陽水,定是天年未可知,透出干頭壬癸水,其人必定死無疑。』
【乙酉、壬辰、丙申、癸巳】果夭折。(壬辰月只在丙辛之年,原書誤值)

《理愚歌》云:『
要知天算得遐長,五行生旺最高強,旺鬼剋身為短命,祿財無氣亦為殃。

《神白經》云:『
火忌申酉亥,(甲申、乙酉、癸亥)
金嫌亥子丑,(乙亥、戊子、己丑)
水土寅卯巳,(水忌戊寅、己卯、丁巳,土忌庚寅、辛卯、己巳)
木怕巳午申,(辛巳、甲午、壬申)
更若逢陰鬼,壽算永不停。
艱辛久住世,發即禍來尋,若人逢此地,不請怨天文。
謂之「人過鬼門,氣度蕭關」也。

又曰:『
鬼限生來有所憂,欲知人死向斯求,
金哥出去休騎馬,火弟歸來莫跨牛,
木通鼠蛇須遠走,水逢雞子也堪愁,
土人更切防豬兔,難保年光到白頭。
(即小兒煞中「鬼關煞」)

又曰:『
受氣重重鬼莫臨,四柱交加豈可親,時兼本命遇相遇,富貴之中壽不存。

有「衝夭煞」,歌曰:
生日對時人短命,生年對月亦堪傷,此是人間短命法,人生值此少年亡。
(如寅年申月午日子時,月與時對,更被時剋者,是也)
又曰:『生日對時人促壽,時日相衝壽不長,四大空亡難保守,定知惡死路頭亡。
(余見時日對衝者,多剋妻傷子,不短命惡死,亦有促壽者,四柱并詳之,難以對衝斷,
或云:衝而不破、無害。)
又曰:『生日對年須可歎,生時對日亦堪傷,那堪生處時同歲,二八風流壽不長。
(如【甲寅年、丁酉月、戊申日、甲寅時】,不出週歲死,信然,對月者亦然)
(甲年酉月為癸酉,原書誤植)

有「短命煞」,歌曰:
豬鼠無良犬戰牛,雞聲催促夜行彪,龍羊蛇兔不相入,巳午無人到白頭。
(此與妨害中隔宿同例,《三命鈐》作「夭年煞」,主壽不長,多遇喪禍,
若身能剋煞則可免)

有「急腳煞」,歌曰:『
甲乙申酉見閰王,
丙丁亥子切須防,
庚辛巳午如風燭,
戊己寅卯亦重傷,
壬癸辰戌加丑未,
永別浮生入鬼鄉。

(《廣信集》作「天鬼截路煞」,
若甲人見申、乙人見酉,生時帶著,支干皆有者,定夭。
如甲人見庚申之類,太歲與大運逢之,多主孝服、更與小運并,主夭。)

有「截命煞」,歌曰:『
人命歸前次一支,子生須與丑為期,三逢必定遭凶死,兩見須憂血清衣。
(若【子】生人、見【丑】,各於本命前一辰是。)

有「推命煞」,歌云:『
命後一辰不宜見,兩重見者涉疑猜,三重在外中年夭,五百年前禍必來。
(若【子】生人、見【亥】,各於本命後一辰是。)

有「五行滿數」,歌曰:『
五行生處定陰陽,
日月平分兩位當,
(凡月、一日至十五日為陽,十六日至三十日為陰)
六日初生名甲乙,(初六日木生、至初十日滿)
丙丁依次火為強,(十六日火生、至二十日滿)
壬癸水流相註定,(二十六日水生、三十日滿)
從茲生死不乖張。
(假如【己亥】年、九月三十日【己酉】【丁卯】時,其日值水滿,
年是【己亥】、日是【己酉】,其水被兩土所剋,此人夭壽。)

有「陰陽二極」,歌曰:『
陽二極君知否,男女皆從本命數,男逢九位女三雙,位位相逢兼順去,
大小兩運氣全無,到此須知身死處,兩運有氣則無妨,合致一年災運苦。

(男以本命、順數,至九辰為「陽極」,女以本命、數至六辰,為「陰極」。)

《源髓歌》云:『
水木遇巳金逢寅,
生火生金傷本身,
五行命裡皆防此,
遇者知非鶴髮人。

以上諸說,須盡詳之,
先以五行生旺死絕,
次以格局有無損壞,
然後考諸神煞,
而以流年太歲參之,蔑不中矣。

或曰:
人之壽夭稟父母,父精母血,盛衰不同,故人之壽亦異。
其有生之初,受氣之兩盛者,當得上中之壽;
受氣之偏盛者,當得中下之壽;
受氣之兩衰者,能保養,僅得下壽,不然、多夭折。
雖然,又不可以常堙拘泥論也。
或風寒暑濕之感於外,饑飽勞役之傷乎內,
豈能一一盡乎所稟之元氣,而終其天年也耶?
知命君子,要在修身以俟之而已。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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