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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五:10.論食神
2009/12/31 20:37:19瀏覽2982|回應0|推薦0

10.論食神

喜身旺 宜行財鄉 逢食看財
忌身弱 比肩
一名進神 二名爵星 三名壽星

[食神]者,日干所生順數第三位,乃【甲】食【丙】、【乙】食【丁】之例。

【甲】生【丙】本為泄氣,
【丙】生【戊】為【甲】偏財,偏財是天祿、自然之財,不勞己之心力,享見成福祿。
【甲丙】有父子之道,如子旺相,生起財祿以奉其父母,豈不安享?

又【甲】見【庚】為煞,見【戊】為財,其食神【丙火】能制伏【庚】煞,
使不得剋傷【甲木】,能生【戊】財,使為【甲木】所用。

凡命遇財煞之地,食神旺相,煞被食制,不敢為禍,
財被食生,充裕不竭,故食神一名「壽星」,一名「爵星」,良有以也。

<1>

此格要日主食神俱生旺、無衝破,
主人財厚食豐,福量寬弘,肌體肥大,優遊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四柱見財食在歲月上,祖父蔭業豐隆,
在日時,妻男獲福,怕母子(日主與食神)俱衰絕,兩皆無成。
故經云:『食神宜食生食旺,不可食衰食絕。
又云:『食神生旺,勝似財官』是也。

<2>

又曰:
[食神]大忌[偏印]為[倒食],
主為人有始無終,容貌欹邪,身材瑣小,心性局促,多慾無成。

假如【甲】見【丙】為食,柱中有【壬】作【甲木】偏印,
剋制【丙火】不能生【戊土】
(),不能制【庚金】()
使【甲木】受制、退財,豈不窘乎?

《元理賦》云:『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
《一行》云:『
五行休廢遇奇救,災禍必輕,
四柱消息值平和,福德增重,
若逢倒食之神,決主財多耗散。
』是也。

<3>

又曰:
陽日食神,暗合官星;
陰日食神,暗合正印;

官印不要明顯,但得食神純粹,主貴而有祿、富而有壽,
食神只宜一位,不宜太多,恐竊本元之氣。
經云:『一木疊逢火位,名為散氣之文』是也。

食多者宜行印運、食少者不宜,是梟神奪食,故食喜旺祿相助,
月令建祿最佳,時祿次之,更逢貴人運,行食神生旺之地,大地福祿。
忌身衰梟旺,柱中雖喜見財,亦不宜多,多則不清,不過一富翁而已。

食神重見、變為傷官,令人少子,縱有,或帶破拗性,
又不可入墓,即是傷官入墓,住壽難延。

大忌空亡,更有官煞顯露,為太醫師巫術數九流之士,
若食神逢剋,又遇空亡,則不貴,
再行死絕或梟運,則因食上氣上生災,翻胃噎食,缺衣食,忍饑寒而已。

<4>

又曰:
【甲】日食【丙】,柱中無【壬癸亥子】方好,
如有水氣,【丙】自受制,屈伏於人,己身不能卓立,豈能生物以養其父?
如無此制,又要生旺向祿。

如【丙】生夏月,運曆東南,火土俱旺,其【甲】用財必厚。
若生三春【甲】旺,【丙火】雖得生,不知【戊己】氣薄,須曆南方火土俱旺,方許發福。

又如【庚】以【壬】為食,
運曆北方水旺之地,發財必厚,
東方木旺之鄉,發福必緊。

細論之,【庚】以【壬】為食,

長生于【申】,當斷【申地】福重,

暴敗在【酉】,【壬水】至【酉】,便不為佳,
以【壬】生【甲木】為【庚】之財,即自生分發身之財,非婚配正妻之財,
【甲】至【酉地】為「木困金鄉」,【壬水】自敗,木豈能助養其父?當斷此運平平。

行至【戌】運,如干遇【壬】【甲】,亦只斷其半吉半凶,
逢【戊】可斷其有災,
見【庚】可斷其微福。

【亥運】當言其大吉,

【子運】癸水傷官,傷重泄本身之氣,
又【庚】死於【子】,【甲】敗於【子】,當斷生禍身災。

運至【丑】,【庚金】之庫,【水】旺之鄉,
又有【己丑】助【庚甲】,冠帶成人之地,可斷此十年發。

【寅運】亦吉,

【卯運】有災,

餘例此推。

<5>

又曰:
食神忌梟,亦有不畏者。

【己亥】不畏【丁】倒食,【丁】與【壬】合化木,而【壬】祿在【亥】;
【丙午】不畏【甲】倒食,【甲】與【己】合化土,而【己】祿在【午】;
【乙巳】不畏【癸】倒食,【戊癸】化火,【乙巳】亦火;
【癸巳】不畏【辛】倒食,【丙辛】化水,【癸】貴在【巳】;
【庚】為眾陽之首,不畏【戊】倒食,【戊】,陽氣歸源之數,見【戊】作喜神論;
【己】不倒食【辛】,陰氣初發散之源;
【庚】不倒食【壬】,陽氣初發散之源;
【辛】有【丁】,不畏【己】倒食,為【丁】養育【辛金】也,
況有【丁】處便有【己土】,陰陽干涉,得清福之助。
故【六辛】人切要【丁】,但從【寅】遁至【辛】人本祿位,方知用【丁】為祿,
更月是金家,【己土】火裡長生,故知要火為文貴,
金無父母,借火處有父母之氣故也。

<6>

或問:十干以隔一位為食神,何也?
《希尹》曰:『
甲己化土,故食丙辛;
丙辛化水,故食戊癸,
戊癸化火,故食庚乙;
庚乙化金,故食壬丁;
丁壬化木,故食甲己,
食神者,十干福祿之會,
君子得之顯達豐贍,
小人得之周旋給足,
在福聚之地則官崇祿厚,
在禍聚之地則職卑命薄。

如以【甲子】論,
食【丙子】為福星之貴,
食【丙寅】為長生之祿,又為祿馬同鄉,食神學堂之貴,
【丙辰】為正印,
【丙午】為自刑破命,
【丙申】為剋身破祿,
【丙戌】為身衰破空亡,
餘干例推。

若遇{生旺、庫、天乙、天官、華蓋、文星、學堂、官印、祿馬}之類,為福聚之地,
遇{剋破、空亡、惡煞、刑害、休、敗、死、絕},為禍聚之地。
有華蓋正印,雖少增倍;
無學堂驛馬,雖多減半;
清貴之家、驕奢之族,以是別之。

<7>

又曰:
【甲乙】食【丙丁】,加【寅卯巳午】之上;
【丙丁】食【戊己】,加【辰戌丑未】之上;
【戊己】食【庚辛】,加【巳午申酉】之上;
【庚辛】食【壬癸】,加【申酉亥子】之上;
【壬癸】食【甲乙】,加【亥子寅卯】之上,
謂之{食神見生旺},更帶祿馬旺相,文為兩制兩省,武為建節防團,
無,亦主財帛豐厚,
食神與祿全見,四柱順當為妙。

《指迷賦》云:『
食神一處、當用一代於三,
若遇休閑、三重不逮於一,
食分三二,財如落葉秋風;
梟遇一重,福若朝菌暮落;
食神若遇空閑,大抵難逃憔悴。

《理愚歌》云:『
子反哺時逢子建,更值貴人喜相見,
建官又在貴人鄉,鳳閣鸞台歷華選。

反哺者,年月日時,皆自下食上,見天乙官印吉煞,主貴。

《壺中子》云:『
食神嫌倒,爭啜爭哺,
忽併臨之,乏漿乏乳,
有餘則食前方大,
不足則簞食豆羮。

又云:『
犯倒食在命,多被人撓,
重疊帶者,在幼兒則言乏乳,在老人則言缺食。
正食而有餘者富貴,爭食而不足者貧賤。

有餘,如【甲】人得兩【丙】三【丙】,
不足,如柱中兩【甲】、止有一【丙】之類。

又曰:
日主時干重疊相食者,曰「吞」,主剋子,
日時俱食,主頭面帶破,并剋母,死後無子送終,
若「吞中逢吞」,如【甲】人見【壬】日,時又逢【庚】字,主貧死溝壑,有干合解則緩。

<8>

《獨步》云:『
食神生旺,勝似財官,濁之則賤,清之則烜,
重則不足,擬作傷官,雜氣無用,分詳多端。

《相心賦》云:『食神善能飲食,體厚而好謳歌。
《口訣》云:『食神帶旺賢。

《奧旨賦》云:『
月令值食,身健旺,善飲食,姿質豐肥,
四柱有吉曜相扶,堆金積玉,聲名顯著。

又云:『食神旺處劫財多,更逢偏印剋食神,非壽夭須知吃化。

《幽微賦》云:『食神旺相,老壽彌高。
《元理賦》云:『食居先,煞居後,功名顯達。
《寶鑑賦》云:『月露食神時露官,榮顯烏台助國臣。

《祕訣》云:『食神一位,勝似財官,戊日庚時,不宜火旺。
《三車》云:『食神怕食耗食空,最喜食庫食祿。
《心鏡》云:『
壽星合處得其真,此說不虛陳,
一座食神身坐官,三監九卿看。

《萬祺賦》云:『
食神名為吉曜,制煞號稱壽星,
干強食旺,富貴之士,
食旺身衰,蹭蹬之人,
逢財旺則食前方丈,
遇印綬則甑底生塵,
見一位者鐘銘鼎鼐,二三者陋巷簟瓢,
羊刃重臨,平生勞碌,
刑剋相會,一世奔波。

<9>

古歌云:『
食神制煞吉非常,財旺妻榮子更強,
柱中若無吞啖煞,管教金殿佐君王。
(吞啖煞即偏印梟神)

又:『
食神逢祿號天廚,沖剋空亡官煞無,
死絕運臨偏印地,壽星合處福交孚。

又:『
食神印綬不宜逢,惟見財官福更隆,
食神喜行身旺地,逢梟逢比總成空。

又:『
食神生旺最堪誇,惟有木水土金佳,
官煞更無來混雜,平生衣祿足榮華。

又:『
食神居先煞居後,衣祿平生福最厚,
煞近食神卻有殃,終日塵寰慢奔走。

又:『
甲人見丙本盜氣,丙去生財號食神,
心廣體胖衣祿厚,若臨偏印主孤貧。

又:『
食神有氣勝財官,先要他強旺本干,
若也反傷來奪食,忙忙辛苦禍千般。

又:『
食神生旺無刑剋,命逢此格勝財官,
更得身旺逢財地,青春年少步金鑾。

又:『
食神無損壽綿長,庶母逢之不可當,
若無偏財來救護,命如秋草帶冬霜。

又:『
食神月上號天廚,人命逢之富有餘,
切忌梟來明滅福,最嫌沖去暗消除。

生財化鬼兼無病,制煞為祥信有儲,
士子如逢利甲第,官封要職領天書。

合諸說觀食神,喜忌盡矣。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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