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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五:3. 論偏官(一)
2009/12/31 17:02:34瀏覽1815|回應0|推薦0

3.論偏官

喜身旺 印綬 合煞 食制 羊刃 比肩 逢煞看印及刃 以食為印
忌身弱 財星 正官 刑衝 入墓

一曰偏官 二曰七煞 三曰五鬼 四曰將星 五曰孤極星

[偏官]者,乃【甲】見【庚】、【乙】見【辛】之例,
猶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謂之「偏官」。
以其隔七位而相剋戰,故謂之「七煞」。
譬小人多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控制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
故{有制}謂之[偏官],{無制}謂之[七煞]。

如{日主健旺},
有{印綬助化},即經云『煞見印而顯,煞助印生』;
有{財星生扶},即經云「煞看財」。


{身強煞弱、有財星}則吉;
{身弱煞強、有財引鬼盜氣},非貧則夭。
有{食神透制},即經云『一見制伏,卻為貴本』;
有{羊刃配合},即經云『煞無刃不顯,逢煞看刃』是也。

以上諸制合生化,須要無太過不及,
是借小人勢力, 衛護君子,以成威權,乃大權大貴之命。

又性格聰明,
忌{日主衰弱、七煞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並,魁罡相沖},其凶不可具述。

若七煞止一,而制伏有二三處,喜行煞旺地,
倘運再遇制伏,則盡法無民,雖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矣。
是又不可專言制伏,要輕重得所。
故經云:『原有制伏,煞出為福,原無制伏,煞出為禍。』此之謂也。

假如
【甲】見【庚】及【申】,
【乙】見【辛】及【酉】,柱中{煞旺有氣},
宜行[東南方運](木火比劫食傷運)制【庚辛】無氣、方發。
否則生【寅卯】月,
或自坐〈長生〉〈臨官〉〈帝旺〉,
更多帶[比肩]同類相扶,則能化鬼為官,化煞為權,
行運引至〈印鄉〉,必發富貴,
倘歲運再遇〈煞地〉,禍不旋踵。

假令【甲寅】生人為{身旺},歲月見【庚申】為{煞旺},
柱中不透火制,地支【子辰】會[印]成局,
則煞生印,印生身,作權貴看。

年干露煞,與月令時支不同,太歲乃一生之主,最重。
如【甲】見【庚】年,【乙】見【辛】年,又生【申酉丑】月,
柱中金多,大運再行金鄉,流年歲君並見,為凶尤甚;
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強,金絕不能為害,則吉。

經云:『
甲逢庚,敗凋零,枝葉根枯;
乙遇辛,傷消乏,本根苗損;
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無光;
燦燦丁紅,見癸而輝光自滅;
戊臨甲位,須防轉福為殃;
己坐乙鄉,自是祿元有損;
庚遭丙戰,勢自傾危;
辛被丁傷,剋伐為害;
壬逢戊土,蹇澀難通;
癸就己鄉,奔波難保。
干祿生旺,可以扶持,惟喜刃來,自能合制。

又云:『
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許地支一位,多則不佳,
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
略見一位正官,官煞混雜反賤。
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又云:『身煞俱旺,無制伏,又行煞旺運,雖貴不久。
又云:『柱中七煞全彰、身弱,極貧、無壽。

《繼善篇》云:『身強煞淺,假煞為權,煞重身輕,終身有損。

《獨步》云:『
格格推詳,以煞為重,制煞為權,何愁損用?
七煞制伏,旺中取貴,元犯鬼輕,制卻為非。

《通明賦》云:『月中遇煞命元強,黑頭將相。
又云:『七煞多根,須忌始終剋害。(財為七煞之根)

《定真》云:『七煞如逢財助,其煞愈凶。
又云:『
刃為兵器,無煞難存,
煞為軍令,無刃不尊,
刃煞兩顯,威鎮乾坤。

《元理賦》云:『當權者,用煞不用印。
又云:『受職憲台之除,偏官得地。
又云:『偏官之格,喜傷官而怕身強。
又云:『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

《幽玄賦》云:『七殺佩印,足為烏臺之論。
《四言》云:『煞不離印,印不離煞,煞印相生,功名顯達。

《妙選賦》云:『
煞為武藝,印為文華,
有煞無印欠文彩,有印無煞欠威風。
絕妙煞印雙全,宜其文武兩備。

《玄機賦》云:『身強煞淺,煞運無妨。煞重身輕,制鄉為福。

《玉匣》云:『七煞咸池,楊妃身死於萬馬。

《幽玄賦》云:『七煞遇長生之位,女招貴夫。

《絡繹賦》云:『煞臨子位,必招悖逆之兒。

《千里馬》云:『七煞有制亦多兒。

《相心賦》云:『
偏官七煞,勢壓三公,
喜酒色而偏爭好鬥,受軒昂而扶弱欺強,
性情如虎,急躁如風。

《定真賦》云:『最凶者七煞臨身,日時逢二德為祥。

《要訣》云:『偏官或持劍鋒,海外坦服。
又云:『以煞化權,定顯寒門貴客。

古歌云:『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
干上食神支帶合,兒孫滿眼受褒封。

又:『
身逢七煞是提綱,只為干衰大受傷,
正祿交差刑煞入,終身不免受凶殃。

又:『
七煞提綱本是愁,只因馴服喜無憂,
平生正直無邪曲,職位當封萬戶侯。

又:『
月位偏官本煞神,有制還居一品尊。
儼若自身榮貴晚,也須為福及兒孫。

又:『
月支偏官最忌沖,傷官羊刃喜相逢,
日干旺相皆為貴,制伏無過百事通。

又:『
偏官有制化為權,英俊文章發少年,
身旺定登台諫客,印助扶官累受宣。

又:『
若逢七煞化為權,武職功名奏九天,
威鎮邊疆功蓋世,貔貅雲擁盡揚鞭。

又:『
煞神原有制神傷,制伏身強祿位昌,
如見制伏先有損,返將富貴變災殃。

又:『
傷官七煞命中嫌,制伏調和可作權,
日弱又無制伏者,兢兢如抱虎而眠。

又:『
身弱煞強無制神,多生災禍不堪論,
那堪更入官旺地,耽疾遭刑喪此身。

又:『
偏官制伏太過時,貧儒生此更何疑?
歲時若遇財旺地,煞星甦醒發權威。

又:『
甲乙重煞露庚辛,月中水木喜加臨,
運行木火興名利,水運行來怕火金。

又:『
丙丁五月重逢煞,木火來臨大有功,
金水運行身有禍,子來衝破最為凶。

又:『
六乙生逢巳酉丑,局中卻忌財星守,
忽然行運到金鄉,管取平生壽不久。

又:『
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土始為祥,
重重火旺聲名顯,命裏休囚忌水鄉。

又:『
六丙生人亥子多,煞星歸印反中和,
東方行運功名顯,運至西方事轉磨。

又:『
陰水多逢己字傷,煞星須要木來降,
縱然名利能高顯,只恐平生壽不長。

又:『
土逢卯位三合全,不忌當生金水纏,
火木旺鄉名利顯,再行坤坎禍綿綿。

又:『
寅月重逢寅午戌,庚辛為主要安排,
無根有土偏宜火,主旺無根怕火來。

又:『
乙干提丑支全合,煞旺身強格局高,
金水行來名利厚,土鄉火地失堅牢。

又:『
甲乙若逢申,喜印暗相生,
水旺金也旺,官袍必掛身。

又:『
甲乙生寅月,金多反吉昌,
不宜重見水,火土是衣糧。

又:『
乙木生居酉,莫逢全巳丑,
富貴坎離宮,貧窮坤兌守。

合諸說,觀偏官喜忌見矣。


《三命通會》卷五:


3. 論偏官(二)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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