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戊己
1.
戊己當春官煞強,火金相見主榮昌,
干支財透無臨劫,運向財鄉田舍郎。
【戊】生正月(寅月)透官煞,只以煞論,
柱得水(財)、行南則吉,火雖印、亦不宜多,多則燥土。
行火地遇【午】,刃旺甲(殺)死,是木遇火盛,用亦被焚,土燥木虛,官煞有名無實。
若金水多,行此地則吉。
若金水多、無印(火),行北方亦凶。
生二月(卯月)正官,要日干有財,行南可功名祿利;
遇【甲】則從煞論;
柱有(水)財不忌(火)印旺,行南吉,
若偏正印(火)多、無財(水),行北亦吉;
若財遇印多,行【午】地引領原火,火土燥、水不能制盜木之氣,
羊刃無情,雖得富貴,未免災咎,重則危甚,俱忌刑衝。
【己】生正月(寅月),乃官,再透【丙】火(印),官印(火土)兩行俱吉,
忌【午戌】運,及衝提之方;
遇【甲子、乙丑、乙亥、甲戌】時,合化;
遇【乙】是煞,遇(火)印無水(財)、行北亦吉;
若水金多見,再行金水不吉,行南發達。
生二月(卯月)是煞,最宜透出官煞為美;
有財無印,順行功名,逆行北不吉;
若印多原無水,行北亦吉,
大抵宜行木火,忌行金水,
行【午戌酉】運,亦宜有災傷。
【戊】生三月(辰月),遇有壬癸申子,柱無煞劫,行金水方發福,
如遇劫財便發,亦剋妻損子,反覆;
見【甲寅】時是一格,可云富貴,卻忌壬癸,喜見庚金;
如遇財局,兼遇庚金,不見梟,大發;見煞遇梟不吉。
【己】生三月(辰月),最宜財官全乎一格,或是傷官生財,及丑亥,俱擬富貴,用財亦吉;
若遇庚辛巳酉丑金、不見火木,行金水方,皆利祿;
如時上一位貴,格局清者,可發科目。
又云:
【戊己】正月,干見金局及透金(食傷),最不宜見木(官殺),
在柱遺患,後行患旺地壞用,
用煞不忌見金。
2.
戊己當時夏日期,土焦宜水乃相滋,
木金得格成其器,印綬輕時怕水瀰。
戊己夏生當垣,印又生扶土過,直微水滋澤其間,俱要金水作用,
若用印怕財,行財鄉不吉;
且如戊日午月,戊寅日、甲寅時、戊午時乃木用,富貴可言。
六月木庫,用甲乙,須透天干,【甲寅】時功名,餘甲則否;
遇乙亦不宜混煞,清者取貴,濁者不利;
俱直微水,不為壞印;
如用金,四月遇庚辛巳酉丑亥多,則可用;
見壬水或水局,破月丙火,行金水地,利祿人也;
若無水,更遇甲丙,皆不吉。
五六月,金氣輕伏,無可言用,須多方取。
如六月用在七月近秋,作六月推者,遇金多,順行亦可言用,行運金水方發財。
戊生夏,若遇偏財時上,及金助之,行西方發財;
若露丁火無財,印綬論,遇壬癸乙字及化格,富貴,
怕衝提,再入財方。
己日四月,得庚辛酉丑申全,日支又居酉丑,不見甲乙卯未丁字,行西北大發,忌入戌寅二運;
若戌子丑亥時,以官印煞印論,行官煞方皆吉。
五月生遇木,行東方可言名利,用金絕木宜水,如絕木得金局,行入北方亦吉。
六月遇官煞,行東方,可擬富貴,西行次之,亦怕入旺,用金水,近秋則可,
運宜順行,反則不吉,
大抵戊己二干用金水、不宜露見火木,
用火木、不宜露見金水。
中間又有拱祿拱貴格,宜細詳之。
3.
戊己秋生本泄氣,少宜壬癸怕多逢,
如專金用來青赤,縱有財名亦酌中。
【戊己】秋生(食傷月令、財露則為長生財),
本用金水(食傷財),遇火(印)則害用,遇木(官)則害身。
如此日生,遇【庚辛、壬癸】(金水、食傷財),身旺兩行,功名人也。
(以下↓言【戊】土)
若遇【癸】化合(火),不利水地,火地則吉,丁乙不忌。
若全金用(食傷),惟用【丙、甲】不吉,
如遇【丙辰】時,宜【壬】透制,及有【寅】字,
或支隱【甲丙】,遇【庚壬】在干、屏之,
行北,發達一度,入【寅、午】運,二仇旺起,不吉。
若歲月【丙】居【申子辰】上,
雖無【壬】透,【子丑辰巳】運、干得【壬癸庚辛】,去玷會用,為財名,
如無此,西行亦頗可遂意。
若【丙】有【庚】及【申】露,或隱【寅】無制,蹭蹬人也,
運入【午寅】,重則危、輕則病,非剋傷。
若【丙】年【丁】月連見,及【丙甲】俱見,小人如無所忌,兩行發達,
亦忌【丙甲】歲運,大利【辰巳子丑】運。
若歲時遇【丁】作印綬,逢【癸丑】正化傷【丁】則貴。
如兩【癸】爭合,宜行【戊】地,兩【戊】爭合,宜行【癸】地。
若【辛】露,怕見【乙】俱忌財多,
有官亦嫌【丁辛】在內,雖不為害,迤遞害地不吉,
若【印】旺,俱入怯瘋之病,剋妻害子。
若生九月,遇【甲寅】時,則是一格,宜臨冬首;
如【庚申】時,近冬無玷破,及火木亦福,亦有化印格之擬。
(以下↓言【己】土)
【己土】七月(申月),見【卯未】日(己卯,己未),
又見【甲戌】【甲子】【乙丑】【乙亥】時,互見官煞,富貴;
(甲乙為己土之官煞,申月為甲乙之官殺祿,謂互見官煞)
不宜透【庚】,(己以庚為傷官,甲乙以庚為官殺)
如【庚】居【寅午戌】上亦無害,(庚寅,庚午,庚戌)
此非正氣官煞,惟忌財多。(水為財,水多則壞寅午戌,不能制所透之庚)
若用金水,不宜見木。
生八月(酉月),遇【乙丑乙亥】時,疊見【乙】(殺)多,皆富貴;
【甲戌】【甲子】時,亦要(乙)煞混方吉,以虛官無實用也。
若【壬申】【癸酉】時,則是一用,不宜見木。
九月(戌月)生,【亥卯未】(己亥,己卯,己未)遇【己巳】時,亦可言吉,清者貴;
遇合不宜露煞(遇甲官合,不宜露乙煞),從合亦貴,坐煞亦妙(己卯),惟混不吉。
若【庚申辛酉】等金(食傷)為用,宜見官印(木火),亦主利祿;
受木破者不吉(若木為殺為忌),忌行火木及【午、寅】運。
如用官煞,行【戌午】運,及木用入墓,用金敗印者,忌行【午寅】木火歲運。
如得時上煞,身弱不戰剋者、許登黃甲,
戰爭者、稱意中亡。
4.
戊己冬生財利濱,柱中金水喜相親,
水金得局空梟煞,貴比班超富季倫。
戊己冬生遇化,則是一格,不忌官星、更怕梟殺。
若棄命就財,又是一格。
【戊】日【庚申】時無火木,遇【申子辰】無火木,主大富貴。
若【戊申】日遇金水、或【壬癸】時,亦是化格,不忌【乙木】,如此者大貴。
畏行衝提拆刃。
若遇【甲寅】時,作煞論,可許功名。
年月見【甲】及金相攻,不吉。
遇【庚辛】金為用,原有【丙辰】之玷,行【壬癸子丑辰巳】,及【申酉】方,亦當稱意一度。
行【寅午戌、丙甲】,重則危、輕則費、患剋傷。
【己】日遇【子戌丑亥】時,又一用,
見【卯未】、忌透金水,
若【申酉】時為用,亦可言貴。
不忌【甲】,忌【乙】,亦忌火木中行。
如【戊】日合得水局、棄命就財,
合祿、化火,
四格無煞破、皆富貴。
【己】日從木亦吉。
【己】日【丑】月,透金傷官、及用財二格,
行金水【申酉、巳辰】方吉。
用時上一貴,亦可言功名。
5.
戊日申時金水生,更兼水局祿財成,
如無梟煞來侵格,職位崇高莫與京。
戊日秋冬、金水旺局,遇【庚申】時、合祿格。
不遇梟煞之玷、及【戊申】日,主大富貴。
夏生、有水木金制合,亦主大富貴,享用。
春生難言。
6.
戊干合化在秋冬,遇癸逢壬化始通,
火地財名功業就,最嫌梟煞兩相逢。
合化格見壬癸為然,行火地吉,見兩戊亦不妨,
怕【丙甲己】,其【丁乙】無害,
如【丙辰】時、水多壬解,不甚為忌。
7.
戊日如逢甲寅時,卻從煞格莫拘疑,
運宜木火通名利,金水屏干入是非。
戊日寅時,生春夏,宜制則貴。(戊日甲寅時、甲為煞,春夏謂甲旺相)
最怕庚露木衰,乃秀而不實。
冬陽近木進氣、制,稍無忌,亦不宜多。
行火木運、功名。
如傷官合財格,此寅時為戰,不吉。(戊以庚為傷官,以乙為財,言局中有乙庚合、與寅時為戰)
8.
戊申辰子日時同,金用壬連水有功,
辰巳丑申為美運,午寅丙甲主貧窮。
戊日生,如坐【申子辰】,及時亦遇天干【庚辛】透出,富貴。(水財局,天干透金為食傷)
運行【庚申、辛酉、子辰、丑巳】之地,可云遂意,
若行【寅午戌、丙、甲】不吉,甚則死。
9.
戊日秋冬兩樣之,偏財時見最為奇,
傷官歲月嫌梟煞,丑亥不如子戌時。
戊日秋冬,遇見偏財為美,
【丑亥】二時,天財入化,格貴有玷折,
不及【子戌】二時,偏財為吉,忌煞官多,與前同。(丑亥時透癸為偏財、子戌二時透壬為正財)
戊己秋冬,遇【庚辛】透為用,行金水方發財,
支宜【申、酉巳丑】,【壬癸、申子辰】俱吉。
遇【丙】、時有水制亦吉,行金水地不妨。
忌梟、丙申有根,行入【子丑、辰巳、申酉】運,俱稱意。
【丙、甲,午、寅】運不吉。
戊己日,如用次則從木論,官煞清,行吉乃富貴,
用金水、忌【甲丙、寅午戌】歲運,輕則耗非、重則危殆。
10.
己臨卯位透官星,木火重逢事業成,
順得南方人富貴,水多金重更無情。
【己卯】日生【卯】或【寅亥未】月,遇【甲】透、從火木旺,乃白手成家。
如遇金水重重,滲洋日主,金重破木,怕行【午戌、子】運、及流年旺主之地,不吉。
《三命通會》卷四
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甲乙
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丙丁
↑↓
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庚辛
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壬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