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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三:18. 論暗金的煞 (吟呻、破碎、白衣)
2009/07/21 19:43:11瀏覽2380|回應0|推薦0

18論暗金的煞※(吟呻、破碎、白衣)

(今選擇家以月取,謂之〈紅煞日〉,凡百皆凶,出行尤忌。)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衝也。

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六,總為三十。
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
自【子】順行,極二十二而見【酉】,是為「四孟」之「正煞」。

【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
自【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為「四季」之「正煞」。

是起於數者然也,凡神煞,皆起於數,與祿馬同類。

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

【子午卯酉】在【巳】,(四仲之正煞)
【寅申巳亥】在【酉】,(四孟之正煞)
【辰戌丑未】在【丑】。(四季之正煞)

【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剋,
主杖楚刑獄呻吟之災,故曰〈吟呻〉。

【酉】者,金旺之地,煞物當時,又有【辛金】相助,
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之災,故曰〈破碎〉。

【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
主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

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總名曰〈暗金的煞〉也。

其神
{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為,形容清峻,
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

{死絕}則慘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裡藏刀。

年支 子午卯酉

年支 寅申巳亥

年支 辰戌丑未

吟呻↓

破碎↓

白衣↓

乙巳

覆燈火 自臨

乙酉

井泉水 自敗

乙丑

海中金 自庫

丁巳

沙中土 自絕

丁酉

山下火 自死

丁丑

瀾下水 自衰

己巳

大林木 自病

己酉

大驛土 自敗

己丑

霹靂火 自養

辛巳

白臘金 自生

辛酉

石榴木 自胎

辛丑

壁上土 自衰

癸巳

長流水 自絕

癸酉

劍鋒金 自旺

癸丑

桑柘木 自冠

 

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寅午戌】人〈亡神〉在【巳】) (官符即亡神)
與〈劫煞〉並,則橫來死喪;(【申子辰】人〈劫煞〉在【巳】)
(
↑〈劫殺〉〈亡神〉只在【寅申巳亥】,故只在【巳】與〈吟呻煞〉相併)

與〈白虎〉〈羊刃〉並,則流心傷殘;(白虎即災煞)(【申】人〈羊刃〉在【酉】)(【亥卯未】人〈災煞白虎〉在【酉】)
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壬癸】人〈貴〉在【巳】)(【丙】人〈祿〉【巳】,【辛】人〈祿〉【酉】)
五行旺相,吉神相救,
入貴格、則無害;
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

又曰:
金生處(),主大風癱瘓之疾;
金旺處(),主水蠱毒藥之病;
金墓處(),主剋子惡死之憂。
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
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
小兒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綻之象。

經云:『
謬戾無過於刑害,有時而吉;
乖違莫甚於衝破,未必皆凶。
』此之謂也。


《三命通會》卷三

12.論劫煞亡神
13.劫煞一十六般
14.亡神十六般

15. 論羊刃

16. 論空亡

17. 論元辰

↑↓

19.災煞
20.論六厄 
21.論勾絞

22.論孤辰寡宿

23.論天羅地網
24.論十惡大敗
25.論干支諸字雜犯神煞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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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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