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論暗金的煞※(吟呻、破碎、白衣)
(今選擇家以月取,謂之〈紅煞日〉,凡百皆凶,出行尤忌。)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衝也。
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六,總為三十。
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
自【子】順行,極二十二而見【酉】,是為「四孟」之「正煞」。
【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
自【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為「四季」之「正煞」。
是起於數者然也,凡神煞,皆起於數,與祿馬同類。
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
【子午卯酉】在【巳】,(四仲之正煞)
【寅申巳亥】在【酉】,(四孟之正煞)
【辰戌丑未】在【丑】。(四季之正煞)
【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剋,
主杖楚刑獄呻吟之災,故曰〈吟呻〉。
【酉】者,金旺之地,煞物當時,又有【辛金】相助,
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之災,故曰〈破碎〉。
【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
主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
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總名曰〈暗金的煞〉也。
其神
{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為,形容清峻,
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
{死絕}則慘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裡藏刀。
年支 子午卯酉 | 年支 寅申巳亥 | 年支 辰戌丑未 |
吟呻↓ | 破碎↓ | 白衣↓ |
乙巳 | 覆燈火 自臨 | 乙酉 | 井泉水 自敗 | 乙丑 | 海中金 自庫 |
丁巳 | 沙中土 自絕 | 丁酉 | 山下火 自死 | 丁丑 | 瀾下水 自衰 |
己巳 | 大林木 自病 | 己酉 | 大驛土 自敗 | 己丑 | 霹靂火 自養 |
辛巳 | 白臘金 自生 | 辛酉 | 石榴木 自胎 | 辛丑 | 壁上土 自衰 |
癸巳 | 長流水 自絕 | 癸酉 | 劍鋒金 自旺 | 癸丑 | 桑柘木 自冠 |
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寅午戌】人〈亡神〉在【巳】) (官符即亡神)
與〈劫煞〉並,則橫來死喪;(【申子辰】人〈劫煞〉在【巳】)
(↑〈劫殺〉〈亡神〉只在【寅申巳亥】,故只在【巳】與〈吟呻煞〉相併)
與〈白虎〉〈羊刃〉並,則流心傷殘;(白虎即災煞)(【申】人〈羊刃〉在【酉】)(【亥卯未】人〈災煞白虎〉在【酉】)
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壬癸】人〈貴〉在【巳】)(【丙】人〈祿〉【巳】,【辛】人〈祿〉【酉】)
五行旺相,吉神相救,
入貴格、則無害;
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
又曰:
金生處(巳),主大風癱瘓之疾;
金旺處(酉),主水蠱毒藥之病;
金墓處(丑),主剋子惡死之憂。
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
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
小兒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綻之象。
經云:『
謬戾無過於刑害,有時而吉;
乖違莫甚於衝破,未必皆凶。』此之謂也。
《三命通會》卷三
12.論劫煞亡神
13.劫煞一十六般
14.亡神十六般
15. 論羊刃
16. 論空亡
17. 論元辰
↑↓
19.災煞
20.論六厄
21.論勾絞
22.論孤辰寡宿
23.論天羅地網
24.論十惡大敗
25.論干支諸字雜犯神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