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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三:16. 論空亡
2009/07/21 19:29:15瀏覽3195|回應1|推薦0

16論空亡※

(一名〈天中煞〉,對空即〈孤鸞煞〉)

1.

〈空〉對「實」、〈亡〉對「有」言。
《神白經》云:『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
《洞玄經》云:『遁窮而亡生。
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
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
有支而無干,曰〈亡〉。
如【甲子旬】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
餘五干例見,是為〈空亡〉。

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為凶論。

《珞琭子》論空亡云:『五陽令用一陽,五陰令用一陰。
假如
【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則用【戌】不用【亥】;
【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則用【亥】不用【戌】。
陽分陽年,陰分陰年。

又說:
【甲子】至【戊辰】,以【戌】為空亡;
【己巳】至【癸酉】,以【亥】為空亡,
分上下五年。
中間又分
【甲子】至【戊辰】,見【壬戌】為重,見【戊戌】之類為輕;
【己巳】至【癸酉】,見【癸亥】為重,見【乙亥】之類為輕。
如【甲子】生【甲戌】時,此時上正見,差輕;
如【己巳】生【癸亥】時,亦時上內犯,最重。

2.

《指迷賦》云:『
祿入空亡,必分前後之辰,
所以表陰陽之分,明輕重之等也。

《八字金書》云:『
甲寅旬、壬癸落空亡;
甲辰旬,甲乙;
甲申旬,丙丁;
甲戌旬,庚辛。

以地支二位而論天干,或謂〈十惡大敗〉。
犯此日生者,主貧賤,然人命見空亡而合格者多。

《洞玄經》云:『
淵淨而倥侗無氣,(空亡多、謂之{淵淨格})
圓機而自立一家,(祿馬官貴、上見空亡,為{九流格})
辭有章而賁名,(學堂見空亡)
性無為而湛如,(自死自絕見空亡)
美質可愛,(貴人多、見空亡則可愛)
功名可珍,(華蓋多、見空亡則可珍)
優游恬淡無累,雕鏤華藻有功,(休囚旺相、有吉神而見空亡)
拘越人之才,挾敢斷之果。(神煞暗指空亡、雖超人無福)
詳此,亦有吉處。

3.

凡帶此煞,
{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
{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為禍。
大忌支干與干中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譎詭,靡所不為。
若為我所剋,是謂「天中受殃」,反為特達之福(如【戊午】火人、見【甲子】金之類)
其神性無常,
與〈官符〉並、則佞媚多文,
與〈劫煞〉並,則狡勇;
與〈亡神〉並,則飄蓬;
與〈大耗〉並,顛倒鶻突;
與〈建祿〉並,一身破散;
與〈咸池〉〈六害〉並,多兇暴卒;
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大聰明,脫俗之士。

4.

夫〈空亡〉不言「太歲」,
見「生日」旬中空亡,極緊。

若「太歲」與「日」互換空亡,更不佳。
以實為空,則實可映空;
以空為空,無所映實,故帶互換空亡者,災深。

假令
【甲子】年【壬戌日】、【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
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復在【子】,
主一生財物耗散,大破家宅。

餘仿此。

若「日時」互換,時緊日慢。

「日」犯、而「時」卻刑衝破害,
「時」犯、而「日」卻刑衝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
〈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
如柱中有惡神,惡煞禍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

有〈空亡〉不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
若〈祿馬財官〉福聚之氣,全怕〈空亡〉散之。
有〈空亡〉卻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
若無沖無合無刑,謂〈真空亡〉。
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術人。

5.


【甲子旬】水土,
【甲戌旬】金,
【甲申旬】火土,
【甲午旬】火土,
【甲辰旬】木,
【甲寅旬】水土,
為〈真空亡〉。

又云:『響之有聲,莫非虛中也。
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虛中之德。

〈空亡〉自旺有用,乃大聲大應之器。
月、日、時三位俱〈空亡〉者,不害為大貴人。
若值兩位,雖有官,不大。

6.

又云:
凡命值〈空亡〉,
時上見,多拗性,為事高而虛,更遇〈華蓋〉,決主少子。
日上見,多庶出,或妻妾間離,遇偶合,則多浪蕩。

古歌云:『
胎裏生逢怕遇空,遇空時節自昏蒙;
饒君十步有九計,不免飄飄西復東。

(是胎中忌見空也)

又云:『
建祿臨空虛有名,平生向學老無成;
若逢馬貴來相救,縱得官時又復停。

(是建祿忌見空也)

又云:『
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
本分生來當受祿,因逢五鬼遂衰貧。

以【甲寅】水見【辛丑】土,為鬼來剋命。
【戊午】見【丁丑】,【庚申】見【乙丑】,同是空亡,忌剋命也。

又云:『
六旬後兩號天中,見合長生旺不凶;
加臨沖剋兼刑祿,官職升騰位更隆。

【己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時】(#7013200-1)
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為貴格,是「火虛有焰」也。

又云:『
印綬之星中見空,順臨墓庫福重重;
若還夾貴歸元位,帶煞須為給事中。

【甲午、癸酉、丙子、壬辰】(#7013200-2)
時雖空,卻與【癸酉】作六合,又墓庫夾貴,所以入格,是「水空則流」也。

經云:『
金空則響,
火空則明,
水空則清,
木空則折,
土空則崩。
』此之謂也。

7.

又曰:
人命〈空亡〉本不好,若運刑沖,反為「虛煞」;士人遇之,飛聲走譽。


【甲申、丁丑、乙亥、甲申】(#7013200-3=)
行【壬午運】,作當路;

【乙未、乙酉、乙丑、丁亥】(#7013200-4=)
行【辛巳運】,作監司,大振聲望。

若【壬寅】為空亡,【壬申】同類沖之則不動,此為最毒。

8.

有〈截路空亡〉,
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時見之。
如【甲己】日遁十二時中,【申酉】上見【壬癸】,

【甲己】見【申酉】,
【乙庚】見【午未】,
【丙辛】見【辰巳】,
【丁壬】見【寅卯】,
【戊癸】見【戌亥】,此二時上俱遇【壬癸】為水故也。
此〈空亡〉非但命見不吉,凡出入、求財、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9.

有〈四大空亡〉,
六甲中,
【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內
【甲子】【甲午】旬生人獨無水,
【甲寅】【甲申】旬獨無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


【甲子】、【甲午】旬見「水」,
【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之「正犯」。
如當生年中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
若帶得,主一生蹇滯,不問貧賤富貴,皆夭折。
三處重遇,瞬息為期。
《壺中子》云:『顔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謂此也。

10.

《洞微經》
有〈五鬼空亡〉,
【甲己】人見【巳午】,
【乙庚】、【寅卯】,
【丙辛】、【子丑】,
【丁壬】、【戌亥】,
【戊癸】、【申酉】,
限至斯鄉,主貧。

有〈剋害空亡〉,
【甲乙】人見【午】,
【丙丁】、【申】,
【戊己】、【巳】,
【庚辛】、【寅】,
【壬癸】、【酉丑】,
主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
【甲乙丙丁】同上,
【戊已】人見【戌】,
【庚辛】、【子】,
【壬癸】、【寅】,
遇者主破祖業,須並論之。 


《三命通會》卷三

12.論劫煞亡神 
13.劫煞一十六般 
14.亡神十六般

15. 論羊刃

↑↓

17. 論元辰

18. 論暗金的煞 (吟呻、破碎、白衣)

19.災煞 
20.論六厄 
21.論勾絞

22.論孤辰寡宿

23.論天羅地網 
24.論十惡大敗 
25.論干支諸字雜犯神煞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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