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論太歲
[1] 解繼善篇論太歲
夫太歲者,乃一歲之主宰,諸神之領袖。其說有二:
如四柱中生年,曰「當生太歲」,
如逐年輪轉,曰「遊行太歲」。
當生太歲乃終身之主,其理已論於前;
其逐年太歲遊行十二宮,定一年之禍福,為四時之吉凶。
經云:『
太歲乃眾煞之主,入命未必為凶,
如逢戰鬥之鄉,必主刑於本命。』
蓋太歲如君也,大運如臣也。如君臣和悅,其年則吉;若值刑戰,其年則凶。
經又云:『歲傷日干,有禍必輕,日犯歲君,災殃必重。』
此又分言:
{歲君傷日}者,
如【庚】年剋【甲】日為偏官,譬君治臣,父治子,雖有災晦,不為大害,
何則?上治其下,順也,其情尚未盡絕;
{日犯歲君},
如【甲】日剋【戊】年為偏財,譬臣其君,子其父,深為不利,
何則?下淩上,逆也,其凶決不能免。
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
如【甲】日剋【戊】年,四柱原有【庚申】金,
或〈大運〉中,亦有將【甲木】制伏純粹,不能剋【戊土】為「有救」;
如〈大運〉並〈四柱〉有一【癸】字與【戊】相合為「有情」。
經云:『壬以癸妹配戊,凶為吉兆。』是也。
若二字俱全,其年凶反為吉,有一字凶半,二字俱無、凶莫能解。
經云:『
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
四柱無情,故名為「剋歲」』是也。
《繼善篇》: 太歲乃眾煞之王,入命未必為殃,若遇戰鬥之鄉、必主刑於本命。 歲傷日干、有禍必輕。日犯歲君、災殃必重。 五行有救、其年反凶為祥,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剋歲 |
[2] 真太歲、征太歲、歲運並臨、日年相並
又有「真太歲」、「征太歲」之說。
經云:『生時相逢真太歲。』
假如【甲子】生人又見【甲子】年,謂之「真太歲」,又名「轉趾煞」,
要〈大運〉〈日主〉與〈太歲〉相和相順,其年則吉;
若值刑衝破害、與〈太歲〉互相戰剋則凶。
如【癸巳】日、逢【丁亥】流年;
〈日干支〉衝剋〈太歲〉曰「征」,
〈運干支〉傷衝〈太歲〉亦曰「征」,
〈太歲干支〉衝〈日干支〉亦曰「征」,
其年則凶,災禍未免。
又如【甲子流年】、又是【甲子運】,謂之「歲運並臨」,
獨〈羊刃〉〈七煞〉為凶,
〈財、官、印綬〉亦吉。
經云:『歲運併臨,災殃立至。』此指〈羊刃〉言也。
又如【甲子日】、見【甲子太歲】,謂之「日年相並」,
如君子得之,謂之「君臣處會」,其年利奏對,有面君之喜,
若當省士人得之,有登薦仕進之象,又要與歲君帝座和協,方為奇特;
若是常格小人遇之,最為不善,若生時相和,為災稍輕。
故經云:『
太歲當頭立,諸神不敢當,
若無官事擾,定主見重喪。』此之謂與!
更加以〈勾絞、元亡、咸池、孤害、宅墓、病死、官符、喪吊、白虎、羊刃、暴敗、天厄〉諸凶煞並臨,禍患百出,甚者死。
假如【甲】日、見【戊】年太歲,
【甲】又生【寅卯亥未】,年月日時又重見【甲乙】字、並剋【戊】年,
柱中無【庚辛、巳酉丑金局】制木,【丙丁、火局】焚木者,大凶。
如一命【戊辰、戊午、戊戌、甲寅】,
羊刃倒戈,遇【壬申年】(5歲)四月(乙巳月),項生惡瘡,頭將墮死。
又一命【乙丑、乙亥、壬申、乙巳】,(#7012136,#淵#704#201)
運行【辛未】、【丙寅年】(38歲),
日干之【壬】剋太歲之【丙】,
日支之【申庚】剋太歲之【寅甲】,
又【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
行【辛未運】,合太歲之木局傷官,皆不為吉,
其年【甲午月】火旺戰剋,故死非命。
(排版抄寫錯?乙年亥月應為丁亥,但丁亥月並無辛未運,己丑年有乙亥月、且運行才有辛未運)
項生惡瘡 #7012136-1 | 死於非命 #7012136-2 | 死於非命(抄錯版) #7012136-3 |
殺日比比 甲戊戊戊 寅戌午辰 | 傷日傷官 乙壬乙己 巳申亥丑 | 傷日財傷 乙壬丁乙 巳申亥丑 |
[3]
大抵日犯歲君,(日犯歲君=偏才流年、正財流年算不算?)
在五陽干則重,在五陰干則輕,
若日干是天月德,太歲是用神,則無咎、而反有獲;
天衝地擊,柱中原有,流年再遇,亦無大咎;
若太歲剋當生時,或時剋太歲,亦主有災,卻以子位斷之。
《三命通會》卷二
17. 論大運
18. 論小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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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總論歲運
卷33:論大運(1~10) (11~17) 論小運
卷34:論二運 論太歲 論晦數 論歲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