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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二:18. 論小運
2009/07/19 04:26:41瀏覽1144|回應0|推薦1

18 論小運

夫〈大運〉司十年之休咎,〈小運〉掌一歲之災祥,
是〈小運〉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

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丙申】者何?
蓋元氣之所孕,始於子、立於巳,子者字之始,巳者包之始,
自子推之,男左行,三十而立於巳,
女右去,積二十而合之巳,巳正陽也,陰實從焉,
是故聖人因是而制禮,參天兩地,自然之數妃也,
自巳而壬之,
男十月毓於寅,女十月毓於申,
申為三陰、寅為三陽,故年運起焉。
日生於甲,月生於庚,日月東西,夫婦之象也。
甲統於寅,庚統於申,是故陰陽之合以正,將以順性命之理耳,
此小運所以男起【丙寅】順行,女起【壬申】逆行,一定而不可易也。
解者謂
男之陽火,元氣起【戊子】,三十【丁巳】,十月至【丙寅】,此木生火;
女之陰水,元氣起【庚子】,二十【辛已】,十月至【壬申】,為金生水;
此其數也。

《白虎通》謂
男三十,筋骨堅強,任為人父,
女二十,肌膚充盛,任為人母,
合為五十,應大衍之數,以生萬物,陽奇而舒,故三終,
陰偶而促,故再終,參天兩地之道,此其理也。
或者以【甲子旬】,如上起。
【甲申旬】,男起【丙辰】,女起【壬戌】,則非聖人原立起年運之義矣。

今之談命者只以〈大運〉為用,殊不知〈小運〉亦有緊關。
〈大運〉雖吉,其〈小運〉不通,未可便言吉利;
〈大運〉雖凶,其〈小運〉卻吉,未可便作凶推。

此〈小運〉又名「行年」,不可不究。

《醉醒子》以為男女小運皆由「時」生,而行之逆順、亦以年定。
如陽命陽年、甲子時生墮地,即行乙丑,二歲丙寅,一位一年,周而複始,
陰命陽年逆行亦然。嘗試用之,屢驗。
亦要與大運及柱中用神日主,較量吉凶。
〈童限〉未交〈大運〉,專用此法;行死絕煞旺之宮,必有危難。
先詳八字衰旺喜忌,然後以此參之,無不中矣。


《三命通會》卷二

17. 論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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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論太歲
20. 總論歲運

《五行精紀》

卷33:論大運(1~10)  (11~17)  論小運
卷34:論二運  論太歲  論晦數  
論歲運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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