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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二:5. 十二支分配地理
2009/07/19 02:38:00瀏覽2074|回應0|推薦1

5 十二支分配地理

1.年對時,地支屬相

【子】為「墨池」。
【子】在正北方,屬水,色象墨,故有「墨池」之象。
凡命逢【子年】生者,時喜見【癸亥】,謂之「水歸大海」,又謂之「雙魚遊墨」,必為文章士矣。

【午】為「烽堠」。
【午】正位於南,屬火、土,其色赤黃,名其曰「烽堠」者,此也。
又【午】為馬,烽堠乃戎馬兵火之處所也。
【午】生人、時利見【辰】,真龍出、則凡馬空矣,謂之「馬化龍駒」。

【卯】為「瓊林」。
【卯】係乙木,居位正東,于時為仲春,萬物生焉,色若琅之青,故曰「瓊林」。
【卯年】遇【巳未時】者,是為「兔入月宮」之象,主大貴。

【酉】為「寺鐘」。
【酉】屬金,位近【戌亥】,【戌亥】者,「天門」也,
鐘,金屬也,寺鐘敲、則響徹天門;又【酉】居正西,寺則西方佛界也。
【酉】見【寅】吉,謂之「鐘鳴谷應」。

【寅】為「廣谷」。
【寅】乃艮方,艮為山,【戊土】長生於是、而「廣谷」之義著矣。
然【寅】宮有虎,【寅】生人而時【戊辰】者,謂之「虎嘯而谷風生」,威震萬里。

【申】為「名都」。
坤為地,其體無疆,非名都不足以喻之。
【申】、坤也,都者、帝王所居;
【申】宮【壬水】生,又與艮山對,是水繞山環也。
凡命愛【申】年【亥】時,乃天地之交泰。

【巳】為「大驛」。
大驛者,人煙湊集,道路通達之地。
【巳】中有【丙火戊土】,是其象也,
又【巳】前有【午】馬,故曰「大驛」。
【巳】生、喜得【辰】時,蛇化青龍,於格為「千里龍駒」。

【亥】為「懸河」。
天河之水,奔流不回,故曰「懸河」,
【亥】即天門,又屬水,非懸河之象乎?
【亥】年建生,日時見【寅、辰】二字,是乃「水拱雷門」。

【辰】為「草澤」。
《左傳》曰:『深山大澤,龍蛇生焉。
夫澤,水所鍾也,【辰】在東方之次,為水庫,故為草為澤;
【辰】逢【壬戍、癸亥】即「龍歸大海」格。

【戌】為「燒原」。
【戌】月在九秋,草木盡萎,田家焚燒而耕,又【戌】屬土,是以稱名「燒原」,
故【戌】與【辰】地,皆貴人所不臨也。
【戌】生逢【卯】,號曰「春入燒痕」。

【丑】為「柳岸」。
【丑】中有水有金,岸者,土也,所以止水也,故謂「柳岸」。
【丑】人時見【己未】,乃「月照柳梢」,極為上格。

【未】為「花園」。
花園屬之【未】,不屬之【卯】,何也?
【卯】乃木旺,自成林麓;
【未】乃木庫,如人築牆垣、以護百花也,以百花言【未】中有雜氣耳;
【未】年入{雙飛格},最妙,如【辛未】見【戊戌】,兩干不雜是也。

2.

問:十干之所取象,有其配合言之,有自其生剋言之,
又有自其方位、自其時令、自其始終言之;不同,何也?
曰:予舉其一隅而為言也,善學者類而推之,
則十干各有消息盈虛之機、各有聲應氣求之妙矣。
斯道也,造化自然之道,豈予一人之私言哉?
又曰:十二支,【辰戌丑未】居四隅,乃對待之體,
所謂支屬地,地能靜而不能動也。
【戊己】居中央,乃流行之用。
所謂干屬天,天能動而不能靜也。

地支四土,非加益也,以其有專氣耳。
天干二土,非加損也,以其無定位耳。
使干支無分數之差,何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乎?
夫天元之數有十,予既分配以天文,
而地元之數十有二,予又分配以地理,然則所謂牽強與,殆非也。
昔者聖人作易,於八卦之象,遠取諸物,近取諸身,重復明之,而有所不置,
干支之理,一易書之理也,
術家者流,語數而違理者多矣,予故表而出之。
賦云:論用神、論日主,各有所宜,取地脈、取天元,是或一道,
蓋必兼此妙焉,然後為至也,不然、是亦一得之愚而已。
又天元之分配循其序,地支則舉其四生四敗四庫之位,而錯綜之者,亦有見也。
學者合前說而觀之,思過半矣。

3.醉醒子《五行生剋賦》

(以下即《五行生剋賦》,亦收於《淵海子平》卷五《神峰通考》卷四(附註解)

《醉醒子》曰:
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萬象宗焉。
有陰陽變化之機,時候淺深之用,
故金木水火土無正形,生剋制化、理取不一。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長濡;
譬若頑金,最喜紅爐煆煉;
太陽火忌林木為仇;
棟樑材求斧斤為友;
火隔水不能鎔金;
金沈水豈能剋木;
活木忌埋根之鐵;
死金嫌蓋頂之泥;
甲乙欲成一塊,須加穿鑿之功;
壬癸能遠五湖,蓋有併流之性;
樗木不禁利斧,
真珠最怕明爐;
弱柳喬松,時分衰旺;
寸金尺鐵,氣用剛柔;
隴頭之土,少木難疏;
爐內之金,濕泥反蔽;
雨露安滋朽木,
城牆不產真金;
劍戟成功,遇火鄉而反壞;
城牆積就,至木地而愁傷;
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乙丁冬產,非寒非煖之天;
極鋒抱水之金,
最鈍離爐之鐵;
甲乙遇金強,魂歸西兌;
庚金逢火旺,氣散南離;
土燥火炎,金無所賴;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三夏鎔金,安制堅剛之木?
三冬濕土,難隄泛濫之波;
輕塵撮土,終非活木之基;
廢鐵銷金,豈是滋流之本;
木盛能令金自缺,
土虛反被水相欺,
火無木則終其光,
木無火則晦其質;
乙木秋生,拉朽摧枯之易也;
庚金冬死,沈沙墜海豈難乎?
凝霜之草,奚用逢金;
出土之金,不能勝木;
火未焰而先煙,
水既往而猶濕;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發、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鎔,
皆非天地正氣也。

然萬物初生未成,而成久則滅,
其超凡入聖之機,脫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
固用不如固本,花繁豈若根深。
且如
北金戀水而沈形,
南木飛灰而脫體,
東水旺木以枯源,
西土實金而虛己,
火因土晦皆太過,
五行貴在中和,
求之求之勿苟言,掬盡寒潭須見底。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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