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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二:2. 論天干陰陽生死 [1]
2009/07/19 02:21:45瀏覽2780|回應0|推薦1

2 論天干陰陽生死

或問:十干有陰陽、剛柔、生死之分,其說然否?
答曰:十干五陽五陰,陽者為剛、陰者為柔,其生死之分,如母生子、子成而母老死,理之自然。
賦曰:『陽生陰死,陽死陰生,迴環逆順,變化見矣。』是也。

[1]

【甲木】、乃十干之首,主宰四時,生育萬物;
在天為雷為龍、在地為梁為棟,謂之「陽木」。

其「祿」到【寅】,
【寅】為離上之木,其根已斷,其枝已絕,謂之「死木」。
「死木」者,「剛木」也,須仗斧斤斫削方成其器。

「長生」於【亥】,
【亥】為河潭池沼之水,名曰「死水」,
故死木放死水中,雖浸年久,不能朽壞,譬如杪椿之木,在於水中則能堅固。
若離水至岸而遇【癸水】,【癸水】者,「活水」也,為天地間雨露,
日曬雨淋,干濕不調,遂成枯朽,則能生火,火旺而木必焚矣,故有灰飛煙滅之患耳。

且【午】屬離火,火賴木生,木為火母,火為木子,子旺母衰,焉有不終之理?
故甲木死於【午】。

經云:『木不南奔。』正謂此也。

又曰:
甲乃陽剛蠢木,原無根葉枝荄,
若成器得用,必藉乎金,
密藏不壞,必賴乎水,
火初得配,遂成文明之象,
使火過多,兼遇南方,化成灰炭,反致其害矣。
蓋甲木不以春秋而為榮悴,觸物變化,亦無定形,
須看火金水如何,又看化合何如,不可執一而論。

【乙木】、繼【甲】之後,發育萬物,生生不已;
在天為風、在地為樹,謂之「陰木」。

其「祿」到【卯】,
【卯】為樹木,根深葉茂,謂之「活木」。
「活木」者,「柔木」也,
懼陽金斫伐為患,畏秋至木落凋零,
欲潤土而培其根,利活水而滋其枝葉。
活水者,【癸水】也,即天之雨露,地之泉源;
潤土者,【己土】也,如耕耨之土,成稼穡之功。

【己】祿在【午】,
【午】乃六陽消盡,一陰復生,故稻花開於午時,乙木生於午地。

十月建【亥】,
【亥】乃純陰司令,【壬】祿到【亥】當權,死水泛濫,土薄根虛,有失培養,
故乙木死於【亥】。

經云:『水泛木浮。』正此謂也。

又曰:
乙乃枝葉繁華之木,大喜陽和煦照、則發榮,不利陰冷慘劇、則耗枯。
水多則傾頹其根荄,金旺則戕剝其生意,
如身衰火多、兼行南方,而禍不淺,西行土重,助煞傷身,不克從者,為禍尤深。
蓋活木連根之木也,豈棟梁之比哉。

【丙火】、麗乎中天,普照六合;
在天為日為電、在地為爐為冶,謂之「陽火」。

其「祿」在【巳】,
【巳】為爐冶之火,謂之「死火」。
「死火」者,「剛火」也,
喜死木、發生其焰,
惡金、土、掩其光。

死木者,【甲木】也,【甲】祿在【寅】,
【寅】乃陽木之垣,木盛火生,隱于木石之間,非人用之,不能生發,
故五陽皆出乎自然而為先天,五陰皆系乎人事而為後天,
【丙火】生於【寅】,其理甚明。

如太陽之火自東而升,至西而沒,且【酉】屬兌,兌為澤;
【己土】生金,金氣盛,掩息【丙火】之光,不能顯輝,豈無晦乎?
故【丙火】生於【寅】、而死於【酉】。

經云:『火無西向。』正此謂也。

又曰:
丙火太陽之象,上下化光,無所不照,
然不以浮水之木為母,不能生有焰之火,
不以濕水之土為子,陽火所不產也,
縱遇江湖死水,不合不衝,則波濤弗致衝激,焉能為剋火之害?
其所忌者,乃繁華之木,浥水不能生火,而反能晦火之光,
如五星太陽,以木炁為難之義。

【丁火】、繼【丙】之後,為萬物之精,文明之象;
在天為列星、在地為燈火,謂之「陰火」。

其「祿」到【午】,乃六陰之首,
內有【乙木】能生【丁火】,【乙】為「活木」,【丁】為「活火」,
「活火」者,「柔火」也,丁喜乙木而生,乃陰生陰也,
如世人用菜油麻油為燈燭之義,夫油乃【乙木】之膏也。

至於【酉】時,四陰司權,燈火則能輝煌,列星則能燦爛,故【丁】生於【酉】;

至於【寅】地,三陽當合陽火而生、陰火而退,
如日東升,列星隱耀,燈雖有焰,不顯其光。
故【丁】生於【酉】、而死於【寅】也。

經云:『火明則滅。』正謂此也。

又曰:
丁火陰柔,要得時遇局,方能輝光燦爛,
雖頑鈍之金,亦在其所煅煉,若失時喪局,即韜光晦跡、而煙無存,
雖微眇之金,亦不能制,
然木燥雖少、猶足以發火之機,木濕雖多、亦難以致火之明,
要看其中強弱,不可泥於一偏。

【戊土】、洪濛未判,抱一守中,天地既分,厚載萬物,聚於中央,散於四維。
在天為霧、在地為山,謂之「陽土」。

其「祿」在【巳】,
【巳】為爐冶之火,鍛煉成器,叩之有聲,其性剛猛,難以觸犯。
喜【陽火】相生,
畏【陰金】盜氣。
陽火者,【丙火】也,【丙】生於【寅】,
【寅】屬【艮】,【艮】為山,山為「剛土」,即【戊土】也,賴【丙火】而生焉。

至於【酉】地,【酉】屬兌,
金耗盜【戊土】之氣,乃【金】盛【土】虛,母衰子旺,又金擊石碎,豈能延壽?
故【戊土】生於【寅】、而死於【酉】。

經云:『土虛則崩。』正此謂也。

又曰:
戊土深厚,其象如城牆,要生季月,更求支下通根,方能振河海而不洩,
若上下帶合,則其形堅固,無疎漏之虞,
身乘水木虛弱,則其勢傾危,而有崩頹之患,
如土失時,大忌多金漏洩,如城牆既就,不可加木疎通,喜行東南,
若原旺有印,再行此地,則火化生身,反為過中之禍矣。

【己土】、繼【戊】之後,乃天之元氣,地之真土。
清氣上升,衝和天地,濁氣下降,聚生萬物,謂之「陰土」。

天地人三才、皆不可缺此土,如乾坤中一媒妁,陰陽失此,豈能配偶?
故於四行無不在,於四時則寄旺焉,乃真土也。
喜【丁火】而生,
畏【陽火】而燥。

其「祿」到【午】,
【午】中【丁火】能生【巳土】,被【乙木】盜其栽培之氣。

至於【酉】地,【丁火】而生,【丁火】既生,【己土】亦能生也;

至【寅】用事,【木火】司權,鍛煉【己土】,遂成磁石,反失中和之氣,豈有不損之理?
故【己土】生於【酉】、而死於【寅】。

經云:『火燥土裂。』正此謂也。

又曰:
己土寬厚,其象如田疇,不貴多合生扶,惟喜刑衝有用,此固生物之體,
苟失令淺薄,及天時不利,不但難施鎡基之力,亦不能埋劍戟之金,
倘再兼行金水旺處,則身愈弱,尤為不利,
如逢火土生成,則稼穡有生生之妙矣。

【庚金】、掌天地肅殺之權,主人間兵革之變。
在天為風霜、在地為金鐵,謂之「陽金」。

其「祿」到【申】,
【申】乃剛金,喜【戊土】而生,畏【癸水】而溺。

長生於【巳】,
【巳】中【戊土】能生【庚金】,乃陽生陽也;
【巳】為爐冶之火,鍛煉【庚金】,遂成鍾鼎之器,叩之有聲,
若遇水土沈埋、則無聲也,所謂「金實無聲」。

至於【子】地,水旺之鄉,金寒水冷,子旺母衰,亦遭沈溺之患,豈能復生?
故【庚金】生於【巳】、而死於【子】。

經云:『金沈水底。』正謂此也。

又曰:
庚金頑鈍,得火制而成器,
成器之金,遇火鄉而反壞,夏生無根、又行東南之地,則鎔化不已,而終無所成。
秋生無火、更行西北之鄉,則澄清淬礪、而光芒自如,
若沈於水底,則終無出用之期,金反受傷於水。
至若用薄鐵而伐茂林,非惟不能折木,而反為木所傷,
設使土重藏金,而無刑衝剋破,則金終埋沒,亦無望其有用也。

【辛金】、繼庚之後,為五金之首,八石之元。
在天為日月、乃太陰之精,在地為金,金乃山石之礦,謂之「陰金」。

其「祿」到【酉】,
【酉】中【己土】能生【辛金】,乃陰生陰也,謂之「柔金」,為太陰之精。
至於中秋,金水相停,會合含光,圓融皎潔,
邵子有云:『八月十五翫蟾光』是也。

長生於【子】,
【子】乃【坎水】之垣,坎中一陽屬【金】,另有二陰屬【土】,
【土】能生【金】,子隱母胎,未顯其體,得【子水】蕩漾,淘去浮砂,方能出色,
此乃水濟金輝,色光明瑩。

至於【巳】地,
【巳】為爐冶之火,將【辛金】煉成死器,亦被【巳】中【戊土】埋沒,
其形不能變化,豈能復生?
故辛金生於【子】、而死於【巳】也。

經云:『土重金埋。』正謂此也。

又曰:
辛金濕潤,非頑鈍堅剛之物,使遇火炎煅煉,性質反傷,安能成其美用?
只宜水土資扶,優柔浹洽,以潤其體,
原火太繁,喜行西北,使去火而存金,
如金太寒,亦要丙丁,使和金而去冷,
若坐祿通根,即身旺之地,縱加厚土,亦不能汨沒,所以非陽金比也。

【壬水】、喜【陽土】而為堤岸之助,畏【陰木】而為盜氣之憂。
在天為雲、在地為澤,謂之「陽水」。

其「祿」在【亥】,
【亥】為池沼存留之水,謂之「死水」。
「死水」者,「剛水」也,賴【庚金】而生,【庚】祿到【申】,能生【壬水】,乃五行轉養之氣。

至於【卯】地,
【卯】乃花葉樹木,木旺於【卯】、則能剋土,
土虛則崩,故堤岸崩頹,而【壬水】走泄,散漫四野,流而不返,又被【陰木】盜氣,豈得存活?
故【壬水】生於【申】、而死於【卯】也。

經云:『死水橫流。』正謂此也。

又曰:
壬水浩蕩,有源之水,併百川而漫天下,藉土為之隄防,
若干支無土,必至漂流四溢,身衰多遇火土,反見耗源塞流之吝,
且壬愛南行,以未午為胎養之地,財祿和煖之鄉,
長生歸祿,莫過申亥,蓋統宗會元之府,而水得其所歸故也。
若財多身弱,值此必能集福,
身旺財輕,遇此反受其災,縱強壯少年,亦不能勝此也。

【癸水】、繼【壬】之後,乃天干一周陰陽之氣,成於終而反於始之漸,
故其為水清濁以分,散諸四方,有潤下助土之功,滋生萬物之德。
在天為雨露、在地為泉脈,謂之「陰水」。

其「祿」在【子】,
【子】乃陰極陽生之地,【辛】生【庚】死之垣;
【癸】為「活水」,活水者,「柔水」也,
喜【陰金】而生,畏【陽金】而滯,
欲【陰木】行其根、則能疏通【陰土】,【陰土】既通於地脈、則能流暢。

二月建【卯】,為花果樹木,【木】旺【土】虛,【癸水】方得通達。

至於【申】地,
三陰用事,否卦司權,天地不交,萬物不通,
【申】中【坤土】、【庚金】遂成圍堰,使【癸水】不能流暢,困于池沼,無所施設,豈再生物?
故【癸水】生於【卯】、而死于【申】。

經云:『水不西流。』正謂此也。

又曰:
癸水雨露、陰澤之潤也;
若根通亥子,則盈科集流、以成江河;
柱無坎坤、失其生旺之本,終為身弱;
局有財官,雖我所用之物,不可遇之太過,
如申子辰全,則水歸聚一家,暗衝寅午戌火為用,反成上格。
若明用寅午戌火,須表裡不弱,得之乃佳。
或生於深夏、得用財官,不失其倚之宮,主大富貴,
運再行西北,不宜太過之嫌。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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