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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一:8.論納音取象 [3] 日家取象 [4] 結論: 三命: 祿命身
2009/07/15 14:37:04瀏覽2652|回應0|推薦0

[3] 日家取象

又聞《日家》云:

1.納音金

【甲子、乙丑】,
子屬水、又為湖、又為水旺之地,
兼金死於子、墓於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金」。

【壬申、癸酉】,
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
金既生旺、則誠剛矣,剛則無踰於劍鋒,故曰「劍鋒金」。

【庚辰、辛巳】,金養於辰、生於巳,形質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鑞金」。

【甲午、乙未】,午為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為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
敗而方冠帶,未能斫伐,故曰「沙中金」。

【壬寅、癸卯】,寅卯為木旺之地,木旺則金羸,
又金絕於寅、胎於卯,金既無力,故曰「金箔金」。

【庚戌、辛亥】,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

2.納音火

【丙寅、丁卯】,寅為三陽、卯為四陽,火既得地,又得寅卯之木以生,
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生,故曰「爐中火」。

【甲戌、乙亥】,戌亥為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

【戊子、己丑】,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

【丙申、丁酉】,申為地戶、酉為日入之門,日至此而藏光,故曰「山下火」。

【甲辰、乙巳】,辰為食時、巳為禺中,日之將中,艷陽之劫,光於天下,故曰「覆燈火」。

【戊午、己未】,午為旺火之地,未中之木,又復生之,火性炎上,及逢生地,故曰「天上火」。

3.納音木

【戊辰、己巳】,辰為原野、巳為六陽,木至此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木而居原野之間,故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死於午、墓於未,木既死墓,雖得天干壬癸水生,終是柔弱,故曰「楊柳木」。

【庚寅、辛卯】,木臨官寅、帝旺卯,木既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

【戊戌、己亥】,戌為原野,亥為木生之地,木生原野,則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

【壬子、癸丑】,子屬水、丑屬金,水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便以餧蠶,故曰「桑拓木」。

【庚申、辛酉】,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此時木絕,惟石榴之木反結實,故曰「石榴木」。

4.納音土

【庚午、辛未】,未中之木、而生午位之旺火,火旺則土於斯而受形,
土之始生,未能育物,猶「路傍」若也。

【戊寅、己卯】,天干戊己屬土,寅為艮山,土積而為山,曰「城頭土」。

【丙戌、丁亥】,丙丁屬火,戌亥為天門,火既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

【庚子、辛丑】,丑雖土家正位,而子則水旺之地,土見水則為泥,故曰「壁上土」。

【戊申、己酉】,申屬坤為地,酉屬兌為澤,戊己之土,加於坤澤之上,非它浮薄之土比,故曰「大驛土」。

【丙辰、丁巳】,土庫辰、絕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帶、巳臨官,
土既庫絕,旺火復與生之,故曰「沙中土」。

5.納音水

【丙子、丁丑】,水旺於子、衰於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為江河,故曰「澗下水」。

【甲申、乙酉】,金臨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則水由是以生,力量未洪,故曰「井泉水」。

【壬辰、癸巳】,辰為水庫,巳為金長生之地,
金生之水旺巳、存以庫水而逢生金,則泉源不竭,故曰「長流水」。

【丙午、丁未】,丙丁屬火,午為火旺之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故曰「天河水」。

【甲寅、乙卯】,寅為東北維,卯為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池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水」。

【壬戌、癸亥】,水冠帶戌、臨官亥,則力厚,兼亥為江,非他水比,故曰「大海水」。

其說雖鑿,與前互相發明,可以見古人取象之義也。

 

 

[4] 結論: 三命: 祿命身

嘗試論之:
五行取象,皆以對待而分陰陽,即始終而明變化。如
【甲子、乙丑】對【甲午、乙未】,海中、沙中,水土之辨,陰陽之分也;
【壬寅、癸卯】對【壬申、癸酉】,金箔、劍鋒,金木之辨,剛柔之別也;
【庚辰、辛巳】對【庚戌、辛亥】,白蠟、釵釧,乾巽異方,形色各盡也;
【壬子、癸酉】對【壬午、癸未】,桑柘、楊柳,一曲一柔,形質多別也;
【庚寅、辛卯】對【庚申、辛酉】,松柏、石榴,一堅一辛,性味迥異也;
【戊辰、己巳】對【戊戌、己亥】,大林、平地,一盛一衰,巽乾殊方也;
【戊子、己丑】對【戊午、己未】,霹靂、天上,雷霆揮鞭,日月同照也;
【丙寅、丁卯】對【丙申、丁酉】,爐中、山下,火盛木焚,金旺火滅也;
【甲辰、乙巳】對【甲戌、乙亥】,覆燈、山頭,含光畏風,投光止艮也;
【庚子、辛丑】對【庚午、辛未】,壁上、路傍,形分聚散,類別死生也;
【戊寅、己卯】對【戊申、己酉】,城頭、大驛,東南西北,坤艮正位也;
【丙辰、丁巳】對【丙戌、丁亥】,沙中、屋上,乾濕互用,變化始終也。

圓看方看,不外旺相死休囚;
近取遠取,莫逃金木水火土。
以干支而分配五行,
論陰陽而大明終始。
天成人力相兼,生旺死絕並類。
嗚呼!六十甲子聖人不過借其象以明其理,
而五行性情、材質、形色、功用無不曲盡而造化無餘蘊矣。

《易》曰:
立天之道、陰與陽。日、天道也,十日迭運,而陰陽之義明。
立地之道、柔與剛。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剛柔之義顯。
單出,為聲而已,雜比,然為音,
故以「日辰」錯綜,納甲以成五音,以取六象,於是三才備而五行無餘蘊矣。
以「干」為「祿」、定貴賤,
以「支」為「命」、定修短,
以「納音」為「身」、察盛衰。
人得「祿、命、身」俱旺相,三才有氣,主快樂長壽,
若值死絕休囚,三才無氣,必為塵埃困窘之命無疑。


《三命通會》卷一 7.總論納音

8.論納音取象 [1]
8.論納音取象 [2] 取象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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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1]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2] -1.甲子旬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2] -2.甲戌旬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2] -3.甲申旬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2] -4.甲午旬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2] -5.甲辰旬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2] -6.甲寅旬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3] 雜論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4] 納音取用 1. 金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4] 納音取用 2. 火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4] 納音取用 3. 木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4] 納音取用 4. 土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4] 納音取用 5. 水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4] 納音取用 6. 結論

※納音背誦表(五行)
※納音背誦表(六旬)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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