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論十二支名字之義
夫
清陽為天,五行彰而十干立,
濁陰為地,八方定而十二支分,
連移氣遷,歲歲而盈虛應紀,
上升下降,物物而變化可期,
所以支干配合,共臻妙用矣。
【子】者,北方至陰寒水之位,
而一陽肇生之始,故陰極則陽生,【壬】而為胎,【子】之為子,
此十一月之辰也,至【丑】陰尚執而紐之,
又【丑】陰也,助也,謂十二月終始之際,以結紐為名焉。
【寅】、正月也,陽已在上、陰已在下,人始見之時,故律管飛灰以候之,可以述事之始也。
又【寅】、演也、津也,謂物之津塗。
【卯】、日升之時也,又【卯】、茂也,言二月陽氣盛而孳茂。
【辰】者,陽已過半,三月之時,物盡震而長,又謂辰言震也。
【巳】者、四月,正陽而無陰也,自【子】至【巳】陽之位,陽於是盡,
又【己】、起也,物畢盡而起。
【午】者,陽尚未屈、陰始生而為主,
又云:【午】、長也、大也,物至五月,皆豐滿長大也。
【未】六月,木已種而成矣,又云:【未】、味也,物成而有味,與辛同意。
【申】者,七月之辰,【申】陽所為而已,
陰至於【申】,則上下通而人始見,白露葉落,乃其候也,可以述陰事以成之。
又云:【申】、身也,言物體皆成。
【酉】者,日入之時,乃陽正中,八月也,
又云:【酉】、緧也,萬物皆緧縮斂。
九月【戌】,陽未既也,然不能事,潛藏於【戌】,【戌】中乃乾位,【戌】為天門故也。
又云:【戌】、滅也,萬物皆衰滅矣。
十月【亥】,純陰也,又【亥】、劾也,言陰氣劾殺萬物,此地之道也,故以此名月焉。
【甲】之干,乃天之五行,以一陰一陽言之,
【子】之支,乃地之五行,以地之方隅言之,
故【子、寅、午、申】為陽,【卯、巳、酉、亥】為陰,
土居四維,王在四季之末,土有四,【辰戌】為陽、【丑未】為陰,故其數不同也。
合而言之,十配十二,共成六十日,復六六而成歲,
故經曰:『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此之謂也。
《陳摶》曰:
天干始於【甲】而終於【癸】,河圖生成之數也,
地支起於【子】而終於【亥】,洛書奇偶之數也。
陽自復始,六變而乾陽備,
陰自姤始,六變而坤陰成,
合二六之數而為十二辰也。
夫
【甲丙戊庚壬】、陽幹也,【子寅辰午申戌】、陽枝也,
【乙丁己辛癸】、陰幹也,【丑卯巳未酉亥】、陰枝也,
法以陽幹配陽枝、陰幹配陰枝,猶木之有幹而有枝,
自【甲子】為首,以六甲五子、次第推排,而盡於【癸亥】,
仍以幹枝本數,而計其成數,
總其成數幹枝若干,然後以五數除之,
遇其有剩者約之,以生五行之音,是為六甲納音,
聖人推之以入用,以分金六十位,定布於二十四位,以五行為各宮之主,
以六甲大五行為緯,察其分金胎養衰死之氣,定其孤虛旺相之卦,
內有【戊己】為龜甲空亡,【甲乙】為補接之空,
以是消息陰陽,凡立葬乘氣,定命納音,皆宗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