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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一:1.原造化之始
2009/07/15 13:05:00瀏覽2323|回應0|推薦2

1.原造化之始

1.

《老子》曰:『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列禦寇》曰:『
有形生於無形,天地之初,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
太易者,未見氣;
太初者,氣之始;
太始者,形之始;
太素者,質之始;
氣與形質合而未離,曰:渾淪。

《歷紀》云:『未有天地之時,混沌如雞子,溟涬始芽,源濛滋萌。

《律歷志》云:『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

《易疏》云:『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

《蒙泉子》曰:『
太初者,理之始也;
太虛者,氣之始也;
太素者,象之始也;
太乙者,數之始也;
太極者,兼理氣象數之始也。

由數論言之,可見渾淪未判之先,只一氣混合,杳冥昏昧,
而理未嘗不在其中,與道為一,是謂太極。

莊子以道在太極之先,
所謂太極,乃是指天地人三者,氣形已具而未判者之名,
而道又別是一懸空底物,在太極之先,不知「道即太極、太極既道」。
以其理之通行者言,則曰「道」;
以其理之極至者言,則曰:「太極」;又何嘗有二邪?
向非周子啓其祕,朱子闡而明之,孰知太極之為理、而與氣自不相離也哉?

2.

所謂太極者,乃陰陽動靜之本體,不離於形氣,而實無聲臭,不窮於變化,而實有準則。
故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儀者物也,凡物未始無對,而亦未嘗獨立,天以生覆而依乎地,地以形載而附乎天,
有理斯有氣,陰陽之謂也;有氣斯有形,天地之謂也;
天地不生於天地,而生於陰陽;
陰陽不生於陰陽,而生於動靜;
動靜不生於動靜,而生於太極。
蓋太極者,本然之妙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陰陽者,所生之本也。
太極形而上,道也;陰陽形而下,器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此造化所由立焉。

 (柏齋何子曰:『
  天、陽之動者也,果何時動極而靜乎?地、陰之靜者也,果何時靜極而動乎?
  天不能生地,水不能生火,無智愚皆知之,乃謂陰陽相生、不亦誤乎?
  蓋天地水火、雖渾然不可離,實燦然不可亂,
  故陰之與陽,謂之相依則可,謂之相生則不可,謂之互藏其宅則可,謂之互藏相生則不可。』
  此言的有見也。)

夫天地未立,道本天地,天地既立,則太極之理散在萬事,由是而五行生焉。
五行一陰陽,五殊二實,無餘欠也;
陰陽一太極,精粗本末,無彼此也;
五行質具於地,而氣形於天,
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
以氣而語,其行之序,則木火土金水,而火木陽也,水金陰也;
又統而言之,則氣陽而質陰也;
又錯而言之,則動陽而靜陰也。
蓋五行之變,至不可窮,然無適而非陰陽之道,
其所以為陰陽者,又無適而非太極之本然也。

 (柏齋何子曰:『
  五行一陰陽,一陽一太極,周子固謂太極不外乎陰陽、陰陽不外乎五行矣,
  自今論之,水、水也,火、火也,金木水火土之交變也,
  土、地也,天安在乎?有地而無天,謂造化全可乎?
  若以謂天即太極,故朱子以上天之載釋太極,天道流行釋陰陽,
  觀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之中、有乾有坤,
  則天地皆太極之分體明矣。以天為太極之全體,而地為天之分體,豈不誤甚也哉。』
  其說似有理也。)

夫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四時之行,亦有其序,
春以生之,夏以長之,秋以肅之,冬以藏之,
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冬而復春,而相循無窮。
蓋五行異質、四時異氣,而皆不外乎陰陽,
陰陽異位,動靜異時,而皆不離乎太極,
至於所以為太極者,又無聲臭之可言,是性之本體然也,
故五行各一其性,所謂各具一太極也,時自有其序,所謂運用一太極也。
五行四時、週而復始,所謂統體一太極也,而性之無所不在,又可見矣。

夫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混融而無間,
所謂妙合者也,無極是理,二五是氣,
真以理言,太極無妄之謂也;精以氣言,陰陽五行不二之謂也。
凝者聚也,氣聚而成形也,
蓋性為之主,而陰陽五行為之經緯錯綜,又各以類凝聚而成形焉。
陽而健者成男,則父之道也,
陰而順者成母,則母之道也,是人物之始。
以氣化而生者也,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萬物生生,變化無窮矣。
《鮑魯齋》曰:天地以氣交而生人物,觀其所交,則氣之所至可以知其類之所從出矣。
天氣交乎地,於人為男,於物為牡,
地氣交乎天,於人為女,於物為牝,
男女牝牡,又自交而生生化化不窮,
人物既生,氣隨天地之氣升降交感,
人得天地之中氣,四方之氣無不感,物得天地之偏氣,而亦各隨所感,
故觀天地之氣交,可以知人物之初生矣,觀天地之氣感,可以知人物之相生矣。

《朱子》曰: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凝體於造化之初,
二氣交感,化生萬物,流行於造化之後,此理之常也。
若姜嫄簡狄之生稷契,則又不可以先後言矣,此理之變也。
《張九韶》曰:
論人物始生於天地肇判之初,則由氣化而後有形他。
張子所謂天地之氣生之是也,論人物始生於結胎受形之初,則由精氣之聚,而後有是物,
朱子所謂陰精陽氣聚而成物是也,由是言之,則人也物也,氣也形也,孰有出於陰陽之外哉。

夫命稟於陰陽,有生之初,非人所能移,莫之為而為,非我所能必,
於是有生而富生而貧者,有生而壽生而夭者,
而生而貧生而賤者,有生而富貴雙全,
有生而富貴雙全、巍巍人上者,有生而貧賤、兼有落落人下者,
有生而宜壽而反夭閼,有生而宜夭而反長年之數者,
謂由於所積而然與,亦由於所性而然與,
謂由於所積,則貧可以致富、賤可以致貴、夭可以致壽。
古人所謂人能勝天者也,謂由於所性以得乎,
富貴者終於富貴,貧賤者終於貧賤,壽夭者終於壽夭。
古所謂命不可移也,
夫謂之積,則不可專以為命,夫謂之性,則不可專以為人,
將以付之於所積,與未知命之所稟富貴壽夭貧賤何如也,
將以付之於所性,與未有富貴壽夭貧賤,可坐待者,而人為似不可缺也。

3.

或曰:
命稟有生之初,誠哉是言也。
何人生天地之中,有五行八字相同、而富貴貧賤壽夭之不一,其故何也?
答曰:陰陽二氣交感之時,受真精妙合之氣,凝結為胎,成男成女,
得天地父母一時氣候,是以稟其清者為智為賢,稟其濁者為愚為不肖,
智者賢者,由是或富或貴或壽,必有所得,所謂德足以獲福也,
愚者不肖者,不能自奮,日益昏蔽,則貧賤與夭有不能免,所謂下愚不移是也,
其富貴兩全者,原稟清輕之氣,生逢得令之時,兼以財官亨通,祿馬旺相,
其運與限,甚吉甚祥,縱有少晦,不係駁雜;
其貧賤兼有者,原稟重濁之氣,生逢失令之時,刑衝駁雜,無些順美,雖無禍患侵擾,未免蹇滯不前。

又有富而貧、貧而富,貴而賤、賤而貴,壽而夭、夭而壽者,
又有為賢為智而反貧賤,為愚不肖而反富貴者,天地間之人萬有不齊,
此亦四時五行偏正得失向背淺深之氣之所致也,
故當時元氣雖稟輕清,
然而生於衰敗之時,行休囚之運,富者損失財源,貴者剝官退位,壽者夭閼不祿,
其元氣雖稟重濁,
其人生中和之令,行旺相之運,貧不終貧而為富,賤不終賤而為貴,夭不終夭而為壽,
雖然修為在人,人定勝天,
命稟中和,性加積善,豈但一身享福已哉,而子子孫孫,榮昌利達,理宜然也;
命值偏枯,性加積惡,非惟自身值禍已也,而子子孫孫落人下,得非報與;
由此言之,雖係於命,亦在於人之積與不積耳。
《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殆此之謂歃。

4.

《耕野子》曰:天一氣爾,氣化生水,水中滓濁,積而成土,水落土出,遂成山川,
土之剛者成石而金生焉,土之柔者生木而火生焉,五行具,萬物生,而變化無窮矣。
《浚川子》曰:天地之初,惟有陰陽二氣而已,
陽則化火、陰則化水,水之渣滓,便結成地,渣滓成地即土也。
何至天五方言生土,水火土天地之大化,金木者,三物之所自出,金石之質,必積欠而後結,
生之必同於人物,謂金之氣生,人得乎哉,
且天地之間,無非元氣之所為,其性其種,己各具太始之先,
金有金之種、木有木之種、人有人之種、物有物之種,各各完具,不相假借,不相凌犯,
而謂五行遞互相生可乎。
今五行家以金生水,厥類懸絕,不侔厥理,顛倒失次,不知木以火為氣,以水為滋,以土為宅,
此天然至道,而曰水生木,無土將附木於何所?水多火滅土絕,木且死矣。
夫安能生,周子惑於五行家之說,而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
不知日有進退,乃成寒暑,寒暑分平,乃成四時,於五氣之布何與焉?
其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皆假合之論,
土無所歸,配於四朵,不知土之氣在天地內,何日不然?何處不有?何止流行於季月之晦?
季月之晦尚有,而孟月之朔即滅,其滅也歸於何所,其來也孰為命之。
天一生水、乃緯書之辭,而儒者援以入經,
水火者,陰陽始生之妙物也,故一化而為火,日是也,再化而為水、雨露是也。
今日天一生水,地二生火,戾於造化本然之妙,可乎?
其折朱子以四時流行之氣論五行,天地奇耦之數論五行,太極圖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論五行,
其折五行配四時,如五行家四時各主其一,
春止為木,則水火土金之氣,孰絕滅之?
秋止為金,則水火土木之氣,孰留停之?
土惟旺於四季,則餘月之氣,孰把而不使之運,
又安有今日為木、明日為火、又明日為土、為金、為水乎?
按王氏之說有理,而非達觀之見。

5.

《珞琭子》曰:以為有也,是從無而立有,以為無也,天垂象以示文。
夫天垂日月五星三垣二十八宿之象,觀天文會通,其立名分野,是亦人為之耳,而義象符合,
至災祥占卜,或屬類某事,或指見某方,應於某年月日,如探左契,雖天道玄遠,亦不外人事與五行;
陰陽家以十干十二支分為五行,因日與天會而為歲,月與日會而為月,日有三十、時有十二,
以人生年月日時所得干支,立為四柱,以推一生吉凶,亦理之自然者也。
王氏以春屬木而土何在,
不知五行旺相死休囚,各主其當時不當時,用事不用事而言,非為春木旺而土則無,
十干十二支,錯綜為六十甲子,週而復始,不假安排,即造化之所在也,
非為今日屬木,明日屬火,便非天道之自然,
不思人立而天從之,人感而天應之,即天象立名分野之義,天人合一之道也。
觀一日有早午晏晚,自有溫涼寒熱氣候,是金木水火土備於一日,五行之不相離如此,
謂今日木、明日火,又何莫而非天道之自然也耶?
且朝廷造歷,頒之天下,其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中間一年之神煞方位,
每月之天行德旺,而一日之中,又有黑黃吉凶,事之宜與不宜,人遵之則福,違之則禍,
是果無理強造,而率天下以必從哉。

6.

又相人術,觀氣色之青黃赤白黑而決禍福,應於某年月日時,
青則甲乙、黃則戊己、赤則丙丁、白則庚辛、黑則壬癸,一亳不爽,察病亦然,觀《素問》可見。
是干支雖所以紀日,而造化不外是也。
又人之精神夢寐,預兆吉凶,占之者或以意斷、或以物象、或以字解、或以音協,
皆人為之也,而吉凶不能外焉,是有是人而後有是夢,因是夢而求是人,
造化且不外,而況干支五行,自有天地,便有此理,因有此理,便生是人,
人與天一也,外人以言天,外天以言人,皆誣矣。
若伏羲畫卦,仰觀俯察,遠稽近取,是得天地人物之理,而八卦所由作也。
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來,因著知微,
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
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有造化,以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有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
今王氏知尊易而不信陰陽家說,是知有理而不知有數也,
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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