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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的狠話 難釋疑
2011/12/24 19:59:39瀏覽42|回應0|推薦0

檢察總長黃世銘針對外界對特偵組「辦綠不辦藍」的質疑,前天表示,已分案調查蔡英文的宇昌案,以及馬英九的富邦獻金案。至於夢想家案,北檢已介入調查。黃強調「沒有不敢辦的案子」,「不分藍綠、秉公處理、自認對得起法律、良心。」

 

2012大選151

 

【摘要12.24.2011蘋果】檢察總長黃世銘針對外界對特偵組「辦綠不辦藍」的質疑,前天表示,已分案調查蔡英文的宇昌案,以及馬英九的富邦獻金案。至於夢想家案,北檢已介入調查。黃強調「沒有不敢辦的案子」,「不分藍綠、秉公處理、自認對得起法律、良心。」

希望他說的跟他想的、做的都一樣;但有兩項疑點希望黃能說清楚:首先,黃既然已下令分案調查富邦案,而北檢也開始調查夢想家案,為什麼外界都不知道? 等黃前天對外表示不是只辦宇昌案,社會才知道富邦和夢想家也已開始偵辦。黃的理由是『偵查不公開』

很好,偵查本來就不可公開。但是為什麼宇昌案剛出現,特偵組就飛速展開扣卷調查,而且讓媒體知道法界的人都了解宇昌和富邦都是在法律灰色地帶的空包彈,蔡、馬都沒有涉貪證據,最後極可能不起訴或無罪。

但是關鍵不是蔡所聲稱的「國家機器打壓」,而是檢察官辦藍時靜悄悄保密,偵查不公開;但辦綠時就走漏風聲讓媒體知道。特偵組不是已有大肆張揚辦扁案的前科了嗎?

只要民眾聽說檢察官正在調查某候選人,就給予民眾有弊案的負面感覺。無風不起浪嘛。亦即如果沒有弊案的事實,但特偵組的大動作疑似發現大弊案,就足以動搖中間選民的印象,而改變原先的投票決定

其次,特偵組拿走宇昌案證據的隔天,承辦人員就對媒體放話說:宇昌案「撥款速度異常」,可能涉及刑責不是說『偵查不公開』嗎?那為什麼敢於違法公開呢?民眾怎能不質疑是因為大選到了,能打蔡一棒,就打蔡一棒呢? 特偵組的「雙重標準」行為明顯有所偏袒。

 

感想:以上事實證明,特偵組『走漏風聲讓媒體知道』,98%的機率是黃世銘親自主導。如果真是如此,可真是司法敗類、社會公敵!

 

一碗魚翅話當年【摘要12.24.2011自由 許建榮】2003年,費鴻泰指富邦併北銀有幾個疑點。中國時報2003年四月十六日報導,費說北銀股東權益報酬率10.6%比富邦金6.6%高出許多;尤其北銀稅後淨利佔富邦金的54%,北銀每股盈餘更比富邦金高出70%以上,費質疑市府將北銀送給富邦金當生財工具,明顯涉及人謀不臧的不法弊端

費鴻泰又說,富邦的總資產僅僅15.3億元,只是北銀總資產的432分之一。費也抨擊馬市府曾經表示將北銀併入富邦金是因為富邦金的壽險利潤,但檢視富邦人壽2002年各項的財務資料,從稅後淨利、每股盈餘、資產報酬率到股東權益報酬率,無一不是負數

前北銀董事長廖正井也砲轟該案有嚴重瑕疵。民眾日報2003年十月五日報導,廖指北銀總共有六千多億元的資產,卻賣給資產只有一千多億元的富邦

此外,十月十三日新台灣新聞週刊也指出,富邦蔡家持有的富邦金股份在合併後只比北市府多出一倍,但取得北銀董事的席次竟比市府多四倍,而市府二席代表李述德、吳秀光,從2003年一月到十月只乾領董事會車馬費,根本沒出席監督

雖然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控告蔡英文陣營關於富邦案的指控,但當時的賴素如也抨擊富邦案。2003年九月二十日的中華日報報導,賴素如指出,關於富邦案,馬市府就如同民進黨的批評所言違反(註:應是「法」筆誤)亂紀

另外,當時也激辯馬英九受富邦招待幾次;馬英九先說是兩次,後來又改說三次;但馬市府的官方說法卻是「五次」。其中關鍵的前北銀與富邦銀總經理丁予康的次數與時間說法卻又和馬市府、馬英九兜不攏(各版本說法可參考http://tinyurl.com/84qn4mh)。

最後,中國時報在2003年十月二日的報導又點出了另一個疑竇。2003六月六日,北市府財政局長也是富邦董事的李述德說,該年市府沒有釋股計畫。但馬英九與富邦蔡明忠在八月十一日餐敘後,馬市府就在八月二十九日宣布釋出130億元富邦金股票,富邦金隨後也表態有意購買。

中時報導也質疑,富邦金股價在馬蔡八月十一日會面後,從24元開始,在一個半月內就漲到33元(十月一日收盤價),趨近市府的32.52元釋股價。

參考資料:

富邦魚翅宴 在併購後

一個法律人的「我才知道」

 

烏龍提問 蔡斥劉問題都問錯【摘要12.24.2011自由】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上週預告要針對宇昌案對蔡英文提出「專業性問題」,但公佈日期一延再延,昨晚在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公佈二問,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痛批,劉憶如繼變造文書後,再度利用國家機器對蔡英文做不實指控,自甘淪為國民黨的政治打手,非常惡質。

蔡英文昨晚結束電視政見會後受訪時,奉勸劉憶如「不要自己想問題,而且連問題都問錯了」,她還要劉憶如去問一問,國發基金其實在宇昌公司佔有三董一監。

陳其邁說,劉憶如昨晚誣指國發基金在宇昌只佔一董一監,事實上,國發基金在九十六年九月至九十七年五月期間,始終在宇昌公司之七席董事中占有三席,高於其持股比例,劉憶如搞不清楚狀況,還烏龍爆料,令人不齒。

陳其邁說明,國發基金九十六年九月五日發函指派何美玥任監察人,翁啟惠、何大一及陳良博任董事,總共三董一監,但因何大一及陳良博具美國籍,須等護照及相關證件送抵台灣後才能登記,所以才會先登記翁啟惠為董事,何、陳兩人則於同年十月完成登記,這些都有資料可查。

陳其邁說,蔡英文獲全數董事推舉擔任董事長,翁啟惠則代表國發基金擔任宇昌董事,翁請辭後,國發基金再改派何俊輝取代,並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完成登記。何美玥請辭監察人時,也改由全數股東推選林全擔任獨立監察人,並非民股代表。換言之,國發基金在九十六年九月至九十七年五月期間,始終在宇昌公司之七席董事中佔有三席。

至於劉憶如第二問,陳其邁說,台懋生技創投從未成立,而宇昌生技(改名中裕新藥)、台懋生技(改名合一創投)皆有新股東加入,其沿革均有公司登記資料可查,劉主委可以去經濟部查,不要烏龍提問、企圖混淆視聽。

陳其邁強調,劉憶如是變造文書罪的刑事被告,應該向社會清楚交代,為何要變造文書?誰是幕後指使的黨政人士?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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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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