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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起大落判決 如何贏得信賴?
2011/11/04 09:28:15瀏覽87|回應0|推薦0

一度被稱為「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的力霸東森掏空案,高院二審日前宣判,近百名被告都改判較輕刑度,王令麟更從一審18年徒刑、併科罰金七億元,改判五年八個月,且不用併科罰金。一、二審判決結果如此「大起大落」,到底是何道理?

 

蘇永欽政績20

【摘要2011/11/02 聯合晚報】一度被稱為「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的力霸東森掏空案,高院二審日前宣判,近百名被告都改判較輕刑度,王令麟更從一審18年徒刑、併科罰金七億元,改判五年八個月,且不用併科罰金。一、二審判決結果如此「大起大落」,到底是何道理?

此案喧騰一時,檢方起訴王又曾家族涉掏空詐貸共731億多元,台北地院一審認定不法金額427億多元;即使高院減刑改判,也還認定王又曾等人涉及掏空至少320億元。如此嚇人的犯罪金額,王令麟因此案曾遭羈押,後來法院裁定3.5億元天價交保也創下紀錄,都可見本案案情之嚴重。

但主犯王又曾至今逍遙法外,到案被告又在二審全獲輕判,難怪社會議論紛紛,一、二審的「落差」尤其該給個說法。

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一審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改判無罪;他另涉及二次金改案,一審無罪,高院二審改判18年徒刑。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也是一審有罪,二審無罪。馬英九總統最近曾談及,扁的二次金改案,一審無罪令一批民眾不服,二審重判又有另批人罵「政治追殺」。馬總統強調他個人不干預司法個案。問題是,一、二審的重大歧異屢次出現,法官裁量出入之大,難道「判生判死」全靠運氣,或俱由法官心證決定? 

相對於台灣對經濟犯罪的輕判,美國法院對涉及巨額詐騙案的馬多夫,判刑毫不手軟。人民要的並不是「寧可錯殺、絕不輕縱」的嚴刑酷法,但司法若要讓人信賴,應維持法理依據及穩定度,不該動輒大起大落

 

蘇永欽政績 國內首宗 準司法官當槍手被訴【摘要11.3.2011蘋果】高雄地院學習司法官游嵥彥,去年涉嫌與考試舞弊集團同流合污當槍手,游男依集團指示在高雄參加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提前交卷並將答案攜出,透過集團報給佩戴隱藏耳機的廖姓等三名考生,高雄地檢署上月依妨害考試罪起訴游男等七名嫌犯。

 

蘇永欽政績 又喝花酒 資深法官閃辭獲准〔摘要11.3.2011自由 項程鎮、李立法〕有喝花酒「前科」的屏東地院法官趙家光,今年初又傳出再犯,被屏東地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及「勸退」,趙家光日前「自行請辭」,司法院火速准辭、辭呈前天生效。

 

蘇永欽政績 罰單申訴需300 議員批搶錢〔摘要11.3.2011自由 劉榮〕立法院日前通過「行政訴訟法」修正案,交通裁決事件將由刑事訴訟,回歸為行政訴訟,民眾如果對罰單有異議,可以在收到裁決書後三十天內,向地方法院提出撤銷訴訟,但需要繳三百元「裁判費」,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批評,連政府申訴罰單都要加收費用,受罰人形同被剝兩層皮

簡余晏指出,烏龍罰單層出不窮,例如車號出錯、開錯罰單,卻要受罰民眾自行舉證,也有證件遭到盜用違規,卻要當事人遠赴外縣市去申訴說明,還有一張罰單是「員警目測」所開的罰單,可是卻要人民舉證,員警目測開出的罰單,人民該如何舉證?

簡余晏批評,最近她就收到選民申訴的兩張罰單,一位徐先生,九月一日被開一張超速罰單,但罰單上的車號根本就不是他的車,號碼差了一號,「收到這樣的罰單簡直是莫名其妙,甚至向分局申訴,竟要當事人本人去採證。」

簡余晏批評,台北市的交通罰單去年一整年就有十八億元收入,每年申訴案件都在兩萬件以上,今年一到九月的交通罰單申訴案件,也高達一萬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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