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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勇夫不勇
2011/09/02 08:59:44瀏覽150|回應0|推薦0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宣示,全國檢調展開對賄選和選舉暴力的宣戰,說得義憤填膺,他還說「雲林斗六市長補選,據台南高分檢報告,一候選人樁腳本來準備買票,但因檢警調查賄而無從下手,使真正賢能的人當選。」

國民黨政績237

〔摘要9.1.2011蘋果 余艾苔〕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宣示,全國檢調展開對賄選和選舉暴力的宣戰,說得義憤填膺,他還說「雲林斗六市長補選,據台南高分檢報告,一候選人樁腳本來準備買票,但因檢警調查賄而無從下手,使真正賢能的人當選。」

曾勇夫是指綠營想賄選囉?身為法務部長,有證據就明講,就嚴辦,否則怎麼會是勇夫呢?曾勇夫沒點名民進黨樁腳賄選,但斗六市長補選就只有國民黨和民進黨兩組人馬,落選的是民進黨,根據他的說法推論,當然就是綠營想賄選。

查賄是法務部的職責,查賄沒有藍綠,只有黑白,如果檢調系統有證據就辦人,沒證實就不要信口開河。根據曾勇夫的講法,到底沒當選的綠營有沒有賄選?這中間可以有模糊地帶嗎?查賄,必須是行動,不是耍嘴皮子。

曾勇夫 說話要負責〔摘要9.1.2011自由◎ 陳安文〕法務部長曾勇夫昨日透露上週六雲林縣斗六市長補選有人因「賄選不成而落選」,才讓另一陣營候選人的「卓越表現」獲得選民認同而當選。查賄的主管部長,高調偏袒特定政黨的表白,實值商榷。

斗六市長補選乃因國民黨候選人賄選所致,曾部長竟還敢幫國民黨掛保證「選賢與能」。反過來嘲諷民進黨,居心何在?

曾部長既已明白指出民進黨候選人本想買票,因遭檢調鎖定無從下手,那麼,就請部長「踹共」,公開這個情資並依法究辦。如果只是為討好上級而信口雌黃胡亂指控,就是嚴重汙辱、抹黑民進黨。

參考資料:

藍委爆:中常委選前 馬也收禮!

嘉市議長選舉 藍營一議員收押

國民黨籍彰縣議員涉賄

光復鄉長 11鄉代涉賄全起訴

肅貪應納入黨產

K賄選 司法輔選

特偵組 助選團

E2脫去反應的區域選擇化學 

屏遞補議員 林傑西當選無效〔摘要9.1.2011自由 鮑建信〕遞補當選的國民黨屏東縣議員林傑西,因涉嫌賄選被屏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認定林違反選罷法規定,判決他敗訴確定。該選區當選和遞補的縣議員均被判當選無效確定,十分罕見。

金門副議長 二審仍判三年二月〔摘要9.1.2011自由 吳正庭〕金門縣議會副議長許建中(國民黨籍)被訴賄選案,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昨天作出二審判決,仍維持一審刑度,處有期徒刑三年二月,褫奪公權四年;本案可上訴。

前國民黨投縣議長涉賄選 鄭文銅判九月定讞〔摘要9.1.2011自由 項程鎮、佟振國〕前國民黨南投縣議會議長鄭文銅,九十四年間競選議員連任時被控賄選,最高法院昨天審結,維持台中高分院更四審見解,鄭文銅遭判刑九月、褫奪公權二年,須入獄服刑;至於鄭文銅另被提出當選無效案,法院先前已判決當選無效確定。鄭文銅不願多談。

桃園縣議會前秘書收賄 判處12年徒刑〔摘要9.1.2011聯合報〕桃園縣議會前任秘書魏國雄等人,藉「電子傳送系統工程」收受廠商賄賂協助圍標,得手388萬元,昨遭桃園地院判處12年不等有期徒刑。 

地院指出,民國88年到90年間,桃園縣議會由前任議長林傳國(國民黨籍)推動電子傳送系統工程,當時工程分為主體工程標及委外規畫監造標,由3家廠商投標,但該案沒有正當理由兩階段招標,且廠商浮報價格,只在形式上比價。 

經調查,時任縣議會秘書的魏國雄(國民黨籍)59歲)、總務主任林光明(國民黨籍)53歲)、雇員林忠枝(國民黨籍)56歲)、採購承辦員徐宗煌(52歲),接受廠商行賄,協助量身打造標單,依貪污罪判處12年不等徒刑。

何智輝涉貪 更二審判14〔摘要9.1.2011中央社 賴又嘉〕前立委何智輝(國民黨籍)被控於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金涉貪,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以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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