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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搞烏龍 毒犯未定讞關12年
2011/08/26 20:45:57瀏覽110|回應0|推薦0

未定讞就發監,烏龍又一起!男子鄭X文十八年前因販毒,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後放棄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誤以為定讞,未依法將案件送三審覆判,反而按發監程序送交台中高分檢、地檢署執行,鄭入獄十二年後假釋出獄。

阿扁官司啟迪225

【摘要8.26.2011蘋果 鄧玉瑩】未定讞就發監,烏龍又一起!男子鄭X文十八年前因販毒,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後放棄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誤以為定讞,未依法將案件送三審覆判,反而按發監程序送交台中高分檢、地檢署執行,鄭入獄十二年後假釋出獄。

台中高分院庭長吳火川昨表示,目前補救的措施,就是趕緊將該案送往最高法院覆判,至於是否有國賠問題,要看最後判決與先前判決有無差距。 

一九九三年間,男子鄭萬文因販賣嗎啡、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台中高分院法官林照明依違反《肅清煙毒條例》,將鄭判處無期徒刑,因鄭放棄上訴,檢方也不上訴,林法官疏未注意《肅清煙毒條例》規定,「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案件」須主動送最高法院覆判,誤以為全案定讞,將全案按發監服刑程序,先送台中高分檢執行科。

台中高分檢執行科也沒發現此案尚未定讞,再送交台中地檢署執行科,該科檢察官謝錫和(現任台南高分檢檢察官)也犯同樣錯誤,直接將鄭 發監執行,鄭入獄十二年後,已於五年前假釋出獄。 

此一烏龍之所以被發現,起因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先發生一起相同的烏龍定讞案,強盜殺人犯陳泰益未經判決確定卻發監關八年,最高檢察署於是下令各地檢署詳查近二十年的執行案件,台中地檢署因而查出後,昨將這件拖了十七年的烏龍案退回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立刻送往最高法院覆判。

高分院表示,承辦的受命法官林照明、審判長劉連星都已退休多年,但仍會依規定由考績委員會究責。台中高分院昨緊急將全案送最高法院覆判,經手的司法官則由考績委員會究責。

感想:軍公教、司法官等公務員沒有行政效率,領百姓的納稅錢當薪水,卻不認真做事,偷工減料、昏庸無能,還收賄、刑求逼供、公器私用、性騷擾、違憲……。真的不如養一條忠心,非常多的公務員是一種領有終身俸的「邪惡寵物」。蘇永欽、王澤鑑、金溥聰、關中一定不敢否認!

國務費更一審宣判 扁無罪 〔摘要TVBS 2011/08/26 10:26〕喧騰一時的扁家弊案,去年11月,龍潭購地案和陳敏薰買官案三審定讞,扁珍都被判刑,合併執行17年半。

另外「1.國務機要費案、2.海外洗錢3.南港展覽館」三大案發回更審,上午高院更一審宣判,其中國務機要費,陳水扁貪污的部分,獲判無罪;至於扁家拿不實發票核銷,陳水扁和吳淑珍則是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0個月。

參考資料:

馬英九與趙建銘

馬英九的特別費 也有兩本帳

優良傳統 說詞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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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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