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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7 22:25:40瀏覽102|回應0|推薦0 | |
中油工安事件層出不窮,去年8月15日才因外包人員疏失,引發台電大潭電廠「斷氣」2分鐘,導致全台約590萬戶停電,昨桃園煉油廠起火再度震驚全台,網友紛批中油誇張,學者也點名中油管理制度問題大。
沈榮津政績2
Beethoven - DUO IN C MAJOR FOR CLARINET AND BASSOON, WOO 27, No 1
【摘要2017.1.30.蘋果】中油工安事件層出不窮,去年8月15日才因外包人員疏失,引發台電大潭電廠「斷氣」2分鐘,導致全台約590萬戶停電,昨桃園煉油廠起火再度震驚全台,網友紛批中油誇張,學者也點名中油管理制度問題大。 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說,從815大停電、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選址爭議到桃園煉油廠爆炸大火,都顯示中油企業文化是「長官說了算」,公司內有專業工程背景者都不敢提建議,積習久了,造成中油愈來愈仰賴外面顧問公司,但顧問公司為爭取合約,不會做太多解釋,也使積弊愈來愈嚴重,一件件爆發。 莊秉潔說,中油須改革管理制度,要重視專業人員的聲音,改變企業文化。網友也紛留言批評中油太誇張。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已要求國營會好好調查、檢討中油工安事件。
李應元政績 六輕爭議是政府治理失靈照妖鏡【摘要2017.1.30.蘋果 杜文苓】網路媒體「報導者」上周發表了調查報導「六輕營運20年:科學戰爭下的環境難民」,從許多角度探討矗立於濁水溪南岸的石化王國。相較於2010年柯金源導演《福爾摩沙對福爾摩沙》探討台塑污染問題的經典紀錄片,「報導者」7年後的六輕專題,讓我們看到了污染爭議依舊存在,但台塑與地方的關係曲折轉變,指認污染的科學則愈趨複雜。 麥寮居民對六輕態度從抗爭轉向共存,是因為科學調查出現查無污染的迥異結果嗎?似乎也不是,記者循線追蹤地方環保局、環保署中區稽查大隊、廠商、不同公衛學者的研究,即便難以證明某煙囪排放之特定污染物與居民某一種疾病成因有直接關係,所有事證仍直指污染問題的存在,呼應著六輕周遭居民經驗中罹癌親友增多、葬儀社生意興隆的生活日常,但離六輕最近的麥寮居民卻難以承受污染的社會標籤與污名化。 而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甫於兩個禮拜前出版的《台灣空氣品質治理展望工作報告》更指出,即便2013-2016年間全台PM2.5呈現改善趨勢,但一些工業測站卻呈現惡化狀況,其中台西、麥寮更名列其中。 但污染證明的科學爭議越演越烈,卻凸顯了沉痾已久的環境治理失靈問題。早在2010年台塑六輕發生爆炸工安事件後,六輕就屢以科學證據不足為由挑戰指控者,導致事故的環評審查,必須走了20個月才能下「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結論。 一個農業為主的縣政府,即使加入環保署中區稽查大隊,整體環保人員編制也難以監督巨大的六輕;而任何環保單位開出的罰單都要受到台塑不成比例的挑戰,造成承辦人必須不勝其擾地勤跑法院,地方監督人力流動頻繁成為常態;運用外包委辦的方式補足人力缺口,還須面對好不容易訓練養成的人才,被受管制監督的企業挖角;上述地方環境監督窘境,早已上演多年,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透明足跡」去年發現台塑在10個月內有265筆超標違法紀錄無一被開罰足以證明。 此外,國家標準設定的採樣方法無法反映即時污染狀況的局限,以及只有法規列管之污染項目監管等問題,更早已不是新聞。顯而易見的是,若制度上無法改弦易轍,面對資源雄厚、政商關係密切的大企業,將繼續面對管制不足的永恆困境。政府應認真面對上述問題,尋求解困之道。 一些可能的作法包括,在污染管制科學的應用上,更開放地引入健康風險研究,以及學術界與民間研發的各種監測「參考方法」,如此不僅可以提供更多污染全貌的理解,也可以帶入建設性的公民監督力量。 又如,如果能使蓬勃發展的空污微型監測(空氣盒子)成為環境監督系統網絡之重要一環,或環保署目前投入的4年1萬個微型感測器,可以透過公民參與進行有意義的布點作業,透過制度的肯認與設計,讓更多公民在監督過程中被賦能與賦權,或有可能拉近現實政經結構中管制失衡的資源距離。 政府也應善用許可證發放或展延機會,要求廠區環境監測必須搭配周界社區的參與監督,使監測的防護網不是污染者說了算。 媒體再度揭露一個面對六輕環境治理失能的政府,也宣告傳統環境管制方法無以回應民眾健康風險的疑慮。政府要扭轉治理困境,解決問題之道不在更多的監測儀器、技術證明污染,而是翻轉制度槓桿,創新地發展與社會協力方式,敦促企業負起改善環境、降低污染風險之責。
潘文忠政績 政治黑手?還是財團酬庸?【摘要2017.1.30.蘋果 傅佩芬】台大校長遴選風波引發爭議,許多質疑的聲音認為,管中閔在填表格時沒有忠實告知現任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而且遴選委員之一的蔡明興委員還是台灣大哥大副董,有利益衝突之虞。 爭議聲浪中,先有許多學者發聲,認為這是「政治力的介入」,台大校方也強調,依據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規定,蔡明興委員並不具備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 面對大眾的質疑,這些所謂的學者除了把他人打為「政治黑手」之外,完全講不出任何道理。而台大校方的聲明也沒有針對質疑作出解釋。這場遴選風波到底是政治力介入?還是財團酬庸呢?蔡明興委員有沒有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呢? 根據「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規定:……本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一) 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二) 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三) 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四)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就此案來說,唯一有可能適用的是第四款:蔡明興委員是否因為有其他具體事實,而可能在執行職務上不公平,有偏頗之虞。亦即,必須要有具體的事實存在,而這些具體的事實應該跟其他正面表列的幾個原因(自己為候選人、三親等之內、師生關係)有同樣的重量,而且就一般常理推論足以影響到蔡明興委員的決定。 在所有的爭議中最令人詬病的是:管中閔與蔡明興都是台灣大哥大的董事。先不提兩人有共事之誼,也有效忠同一家企業的忠誠義務。最嚴重的是:管中閔先生和蔡明興先生有直接利害關係! 管中閔不但是獨立董事,每年年薪高達千萬元;而且以獨立董事出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以及「薪資及報酬委員會」的委員。這兩個委員會最重要的職權就是:監督公司有無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評估並制定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的薪資報酬。 換言之,管中閔握有可以決定遴選委員之一的蔡明興先生的薪資報酬的權力以及監督他在經營上有無遵守法令。蔡明興先生的薪資只怕也是千萬元以上,更遑論台灣大哥大的利潤。所以:管中閔先生和蔡明興先生之間的利害關係等於是直接的,利益交換的可能性更大。 這種利害關係不是比三等親屬更具體、更加嚴重嗎?更可能影響一個人的決定嗎?試問:有誰跟他的姊夫或妹婿每年有幾千萬的金錢來往呢? 台大校方怎麼還可以不加任何解釋,就大剌剌的說,依據「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規定,蔡明興委員並不具備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 我們更進一步要問:如果台大校方本來就知道管中閔先生是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為什麼又要聘任蔡明興先生為遴選委員呢?這是獨厚財團或是跟蔡明興先生的企業巨額捐款有關係呢?而蔡明興先生自己為什麼沒有主動告知以及迴避呢? 企業和大學互動、回饋大學或鼓勵學術原本是一件美事。但是如果大學校長一職成為財團的酬庸手段,就令人大大的失望了。管中閔對遴選委員會噤聲不提自己的企業職位,在確定當選以及消息走漏之後,才急急辭去獨立董事一職,這種人的風骨適不適合擔任大學校長? 我們接下來要問的是:其他遴選委員,例如台大行政代表以及企業代表(如元大金控的周筱玲)知道不知道這個事實呢?為什麼沒有提出來呢?這些遴選委員的公正性可不可議呢? 這件遴選風波也使得大學自治問題更浮上水面:21位遴選委員僅9位是校內人士;大學自治可能落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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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