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社會司2010-09-26
針對當前社工人力不足困境,行政院已於99年9月14日核定內政部「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該計畫定於100年至105年增加社工人力1,462人,請地方政府於100年增加進用366名約聘社工員,101年至105年進用1,096名正式編制社工員,106年至114年以約聘社工人員出缺即進用正式人員納編394名社工人力。未來地方政府社工人數計達3,052人,其中1,828人為正式編制人員,另1,224人為約聘人員,有助於社工人力質量之提升,落實社會福利工作。內政部表示,充實社會工作人力,提升對弱勢者的服務品質,是地方政府的自治事項,但地方政府往往囿於財政困難,未能即時因應社會工作實際需求合理增加社工人力,影響社會福利服務品質。
內政部基於協助與扶持地方政府之立場,自95年起協助地方政府增加510名保護性社工人力,100年起並將協助地方政府增聘366名,合計876名,以補助4成經費方式持續給予地方政府支持。新增正式納編社工人員人事費則以納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基本財政支出計算,並由中央就各該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支差短予以補助。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後,將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予以協助。
本計畫實施後,公部門社工人員服務總人口比將由目前每位社工平均服務1萬4,549位民眾,降為7,580位,大幅紓解社工之工作負荷;另外,百分之六十以上社工人員納入正式編制,也可確保社工人員晉用、升遷及薪資合理化,建立專職長任制度,相對減少流動性,累積社工人員的專業服務能量,並可強化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弱勢家庭的訪查輔導,提升服務品質。 轉自內政部社會司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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