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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或新增建物面積逾300坪 將強制設太陽光電板 | 產經 | 中央社 CNA 20231022
20231022 1817 聲訴知此強制設太陽光電板風光政策之立委經濟部內政部官員:將立即解聘此調研立案決策執業人請該君另請高明企業聘用為其牟利: 20231022 1817 聲訴知此強制設太陽光電板風光政策之立委經濟部內政部官員:若此風光政策涉及營利事業集團將立即解聘此調研立案決策執業人請該君另請高明企業聘用為其牟利:本營利機構也另請高明人為本營利業牟利
20231022 1817 聲訴知此強制設太陽光電板風光政策之立委經濟部內政部官員: 若此風光政策涉及營利事業集團將立即解聘此調研立案決策執業人請該君另請高明企業聘用為其牟利:本營利機構也另請高明人為本營利業牟利
此對應影示= 「政」國家政府政策立法執政利弊損益 vs 「商」營利事業企業調研立案決策執業利弊損益 引用之前,因台新聞媒體連動連鎖攪攪搞(離岸風光電汽電綠電淨碳!)而觸發個人牢騷推論評訴狀文=: VVV???=聯合報社論/侵門踏戶的光風兩電,到底風光了誰 | 社論 | 評論 | 聯合新聞網 2021-03-28 03:16 20230802 0620 台當局綠藍朝野還再空口白話離岸風光電汽電綠電淨碳!美老大早已走回新實證=電力將來自零碳來源,其中又以核電為主。 - 雲淡風輕SJJC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綠電趨勢不可逆 台電布局「風光」軍團拚倍數成長 | 產經 | 中央社 CNA 20230910 經濟部長王美花 綠電 台電風光計畫=中小企業風光支付綠電底價每度4.8元 - Google 搜尋 台中央社也可風光實地採訪家樂福等生鮮量販超市24小時營業=: 家樂福外送貢獻電商業績逾半 前7月生鮮訂單年增35倍 | 產經 | 中央社 CNA 20230914 ==: 以之前每月電費若以核電電價約1.0元,之後以此台電風光計畫=中小企業風光支付綠電底價每度4.8元 是否之前每月月結毛利或淨利都許交付給台電綠電底價每度4.8元(1.0-4.8~=-4.0)甚至量販超市等生鮮業者因此轉盈餘為虧損? 沒錯!此貼文即如標題= 經濟部長王美花應以公文狀懇請我台灣人我驕傲誠實專業會計服務ㄟ王美紅回台灣幫助你經濟部主掌台能源國政國策與相關國營事業之損益 以免綠台當局前帳未清由中華公權方=中國PRC算帳資財結清台破產前卻已等同台府庫赤字還不清而沒錢印製明年民主自由投票授權新總統台灣之合法民主選票1950萬防盜防詐選票每張不只20元+選務支出妹每張合法民主選票可能不只50元*2000萬=約10億元2024中央民主選舉基本預算支出! ~~~~~ =====:: (*)前訴狀已引用 以之前每月電費若以核電電價約1.0元,之後以此台電風光計畫=中小企業風光支付綠電底價每度4.8元 是否之前每月月結毛利或淨利都許交付給台電綠電底價每度4.8元(1.0-4.8~=-4.0)甚至量販超市等生鮮業者因此轉盈餘為虧損? ==:: ==指明: ==「商」營利事業企業調研立案決策執業利弊損益== 若此風光政策涉及營利事業集團=量販超市等生鮮業者等連鎖集團業者=之調研立案決策執業人簽核同意採用(經濟部長王美花 綠電 台電風光計畫=中小企業風光支付綠電底價每度4.8元) 此營利事業集團早已調研立案「原用電費每月電費若以核電電價約1.0元之毛利淨利多正益:採台電綠電底價每度4.8元試算毛利淨利少益甚至虧損」::調研立案決策執業人簽核同意採用(經濟部長王美花 綠電 台電風光計畫=中小企業風光支付綠電底價每度4.8元) **==此營利事業集團董事會或總經理高階經營團隊=為保營利利益應立即下決策=: ::立即解聘此調研立案決策執業人請該君另請高明企業聘用為其牟利 ==本營利機構也另請高明人為本營利事業企業牟利 想當然爾=個人意指 ==「政」國家政府政策立法執政利弊損益==也如此=: 此改建或新增建物面積逾300坪 將強制設太陽光電板 | 產經 | 中央社 CNA 20231022 之此強制設太陽光電板風光政策之立委經濟部內政部官員 如果=「政」國家政府經建參謀機構與產官學研機構=已多早已調研立案各型發電利弊損益 比如:風光水火核發電各項(含各項風險評估試算)利弊損益 例如核電歷史由多核爆或廢核風險早已進階成低核爆風險新核電+廢核料早已多再利用多營利而燒廢核料或廢核水低風險 然而=此強制設太陽光電板風光政策之立委經濟部內政部官員早已獲取上述「政」國家政府經建參謀機構與產官學研機構政策立法執政利弊損益:依然決策簽核同意採用(經濟部長王美花 綠電 台電風光計畫=中小企業風光支付綠電底價每度4.8元)+此改建或新增建物面積逾300坪 將強制設太陽光電板 *=「政」國家政府地區最高領導階層(董事會)或執政行政團隊(總經理高階經營團隊)=為保國家政府最高政績利益應立即下決策=: ::立即解聘此強制設太陽光電板風光政策之立委經濟部內政部官員請該君另請高明國家地區政體聘用為其牟利 ==本國家政府地區也另請高明國會代表政經貿人士為本國家政府地區牟利
改建或新增建物面積逾300坪 將強制設太陽光電板 | 產經 | 中央社 CNA 20231022 改建或新增建物面積逾300坪 將強制設太陽光電板2023/10/22 15:33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2日電)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新增、改建的建築物應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經濟部與內政部協商後,初步規劃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需設置太陽光電。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年5月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應於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後續由經濟部與內政部共同研商相關子法規範。 經過近半年協商,內政部與經濟部對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子法草案達成共識,將以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起為門檻,每20平方公尺(約6坪)需裝設1瓩光電,相當於300坪要設50瓩容量光電。 經濟部官員說明,原則上適用對象不以建物類型劃分,而是以面積認定,不過設有3大排除類型,一是特殊建築物,包含紀念型、宗教型建築物等,二是日照條件不好,如緊鄰高樓大廈造成遮蔭或是旁邊有山,可能導致發電效益不佳。 三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免設」,官員解釋,草案保留彈性措施,除了可能有機密考量、須排除的軍事建築,如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建築物用途不適合光電也可以提出,經經濟部及內政部確認後同意。 官員補充,經濟部與內政部已經達成協商共識,但未來還得看相關利害關係人有無意見,再由內政部辦理預告程序,並由行政院指定生效日期;至於生效日期規劃,需考量新制上路後,產業可能需要緩衝調適時間,目前還待評估。 外界關注,新建建築符合一定條件須強制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是否會因成本提高,反映至售價上。經濟部官員表示,的確可能因為增加成本導致售價提高,但政府對於再生能源設有躉購費率的優惠,應可逐步回收成本;另一方面,未來發電賣給台電的收入,也會回到所有權人或是管委會。(編輯:林淑媛)1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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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