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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12:10:53瀏覽59|回應0|推薦0 | |
20220315 1020 中一中師生事件?也是新聞媒體沒如實採訪查證事實和當事人證詞為點閱率爭廣告費而亂搞新聞 (20220315 0705 工總爭議:昨日即質疑為何此新聞稿記者沒親訪此爭議事主以正新聞媒體獨立公證立場 20220315 1020 中一中師生事件: 似乎也是新聞媒體沒如實採訪查證事實和當事人證詞 而為點閱率爭廣告費而亂搞新聞!
(司法院 中一中師生事件 南管北管 - Google 搜尋) 3 天前 — 昨YouTube上傳一段「台中一中音樂科呂老師情緒失控影片」,畫面中授課老師 ... 影片中呂姓教師質疑學生態度說,「剛剛這組講南管北管,我只是說那是 ...
3 天前 — 台中一中師生衝突引熱議呂秋遠:老師也不該踐踏別人的努力 ... 台中某高中音樂課老師,不滿學生報告內容提到南管北管、牽亡魂,認為超出課本範圍,與 ...
原本因為個人所知:= ==南北管為中華古代官樂=朝廷重要典禮配樂 ==因此:後來民間宗教廟會或重要喜哀慶婚喪典禮也引用部份配樂 ==因為:西洋化以後,配樂才轉向流行樂而漸漸只有還僅用部份於開場時 也因曾有友人自述他師承南北管佬師傅而自嚎熟練南北管;然據知台灣時風以轉向西樂,國樂佬師傅也漸走啦!他說台南還多有此南北管班底:因而曾建議向佬師傅存錄相關技藝。 因此:閱讀此類新聞時,猜想是否師生世代隔閡,對南北管認知不同而起爭辯!
因為:從新聞媒體文內容,無法獲知事件事實真相!無意多訴所知法律見解:= ==師生權益==:: =:課堂上=老師教學等同其著作權 ::不得任意錄製 ::=除非學生以因故接收不良而申請錄製課後自溫習 =:老師有權指定報告和其主題或主綱以證學習成果 ::=老師有權評定報告分數= ::=學生也有權為其報告爭取分數= 可惜!各新聞稿似乎各說各話! =:不過=昨新聞(司法院 中一中師生事件)出現借用前大法官在臉書的觀點(可惜其臉書因我臉書被除權而無法閱覽其內文) 此則為參考新聞: 孫森焱 中一中師生互嗆延燒 司法院:可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 政治 - 中時 10:48 2022/03/14 中時 周毓翔 (昨日閱讀此相關新聞後):: 中一中師生互嗆延燒 司法院:可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 政治 - 中時 中一中學生玩過頭 梗圖激怒音樂老師 真相曝光 - 生活 - 中時新聞網 中一中師生互嗆延燒 司法院:可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 政治 - 中時 中一中學生曝師影片觸法? 律師挺學生:有這原因就沒有問題 | 中一中師生衝突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有此觀點: 如果真是(學生執意於課堂上錄影,又消遣老師又佬又胖,老師要求刪除此報告內容:豈有老師先道歉,學生才道歉之理ㄟ中一中教務處新聞稿!) 個人認知:訓導單位也無須攪上司法! ::美麗島事件當年,我正是雄中二三年級:同學難免有游手好閒不理當年還有軍訓課教官或校規 ::因此多年多是常見於獎警排行榜:警告、小過等等! 因而:還有新聞攪說:因老師過激而校方將安排心理輔導老師! 豈有此理!當前就是青少因台當局ㄟ未來民主選票萬歲大帽,無須心理輔導學生,先教訓老師!才是正道????? 個人認知:目前校方如昔應有輔導專業單位,可由輔導老師或人員告知學生以警過自省是非。 因此則(中一中學生曝師影片觸法? 律師挺學生:有這原因就沒有問題 | 中一中師生衝突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2022-03-15 09:23 聯合新聞網 / 綜合報導) 此(中一中學生課堂上與老師發生衝突,後將影片放上網路,引起社會眾多討論,有說法認為無論對錯,學生擅自錄影還放上網路,恐有違法侵犯肖像權、妨害秘密之嫌。粉絲專頁《瑩真律師》卻發文力挺學生,認為學校漠視學生遇到的問題,學生已無自救方式,屬搜證行為因此「不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 如果:真有法律學位或律師執照 理當=知悉事件真相才置評 否則:可能難保律師證照
中一中學生曝師影片觸法? 律師挺學生:有這原因就沒有問題 | 中一中師生衝突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2022-03-15 09:23 聯合新聞網 / 綜合報導 中一中學生曝師影片觸法? 律師挺學生:有這原因就沒有問題2022-03-15 09:23 聯合新聞網 / 綜合報導 台中一中師生上音樂課爆發口角,引發社會關注。記者林佩均/攝影 中一中學生課堂上與老師發生衝突,後將影片放上網路,引起社會眾多討論,有說法認為無論對錯,學生擅自錄影還放上網路,恐有違法侵犯肖像權、妨害秘密之嫌。粉絲專頁《瑩真律師》卻發文力挺學生,認為學校漠視學生遇到的問題,學生已無自救方式,屬搜證行為因此「不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 賴瑩真律師前天發文說,如果一名教師經常在課堂上情緒失控,時間長達10年以上,學校長期漠視教師的失控行為,學生除了將影片拿到網路讓大眾輿論評理之外,請問還有什麼自救方式呢?「就是學校漠視,所以學生才要節外生枝啊!」 另外她還解釋法律疑慮,教師在課堂上情緒失控,任意貶損學生報告內容,這不是隱私範圍。「否則依這樣的邏輯,難不成教師體罰學生也是隱私?」她認為,在校園內這種封閉環境下,就教師的失控行為進行側錄,屬於為了保全受教權的正當蒐證行為,不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 有網友表示贊同「學生是弱勢,老師是代表權威的一方,不PO出公審難道要讓學校處理?」、「這種老師,任教30年,真的超可怕。」但也有網友反對「任意貶損?報告內容不能說?以後面對學生通通好棒棒,不須要這樣辛苦。」、「想請問律師如果一個老師多年不斷被學生譏笑、羞辱跟蔑視,她能怎麼做來保護自己?」、「錄影是絕對沒問題的,但公開會有疑慮,可以錄來當證據,不能公開示眾。」
孫森焱 中一中師生互嗆延燒 司法院:可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 政治 - 中時 10:48 2022/03/14 中時 周毓翔 中一中師生互嗆延燒 司法院:可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10:482022/03/14 中時 中一中師生互嗆延燒 司法院:可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示意圖/達志影像)
台中一中音樂科呂姓女老師與學生在課堂上互嗆,過程中女老師一度要收走錄影學生的手機,學生主張自己有錄影權利,老師因而作罷。不過這個過程也掀起司法界討論。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今天表示,在維護教學秩序跟學習活動必要範圍內,以符合比例原則方式,可以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數位相機、錄音機等裝置。 前司法院大法官孫森焱在臉書上PO文,依照他過去一貫的理解,民法有保護肖像權的見解,好像沒有承認「錄音的權利」,法庭上法律有明文規定禁止錄音、錄影,那法律沒規定時是否亦然?他表示,上課時老師ㄧ時失去情緒控制,激動發飆時能不能錄影,基於尊師重道精神,「不應該承認有此權利」。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今天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此事,陳以信問林輝煌,類似的衝突將來肯定還會發生,老師是否可主張其有肖像權,而學生又是否可主張是為了自保所以錄影存證? 林輝煌表示,針對個案他無法表達意見,尤其是此案的爭議,可能牽涉到著作權、肖像權或隱私權等問題,因此要考慮到有可能發展成個案,無法在此表達看法。 不過在陳以信追問下,林輝煌表示,學校主要是提供授課學習活動的場所,在維護教學秩序跟學習活動必要範圍內,以符合比例原則方式,適當禁止學生使用手機、數位相機、錄音機等裝置,應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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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