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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預先公告:將發出「公正法院法庭公證:個人財資產和權益立囑」申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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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預先公告:將發出

「公正法院法庭公證:個人財資產和權益立囑」

申訴公告

- Cozy Bayou 安逸港灣|舒適港灣 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20201203

 

預先公告:

 

將發出

 

公正法院法庭公證」:

 

「個人財資產和權益立囑」

 

申訴公告

 

====================================================:

 

本人可以自確信:「本人雖多受傷心傷擾,但沒有心理精神障礙」

本人可以自確信:「本人雖多傷擾而多思,但沒有(幻聽症)身心障礙」

然而:久來多受傷擾,已貼文公告

至今幾乎沒有任何親友來書信或電話探問!

竟然自家人也完全不告知我佬病父自五月底!因故之災!似半癱瘓,卻不告知流落何處!

竟然我子!也因故已仇家人之態回老家向我叫囂!

 

可見本人有必要:接續公告「依法尋求國際公正法院法庭公證=立囑個人財資產和權益」

 

一、「以我父自有資產=委託可依法取得資產=估等價=以照護我父終佬」

 

本人早於我父此災之前:已發出「20191120(我安頓自己=我佬父ㄟ規劃書)提案.pdf」有意以我父自資產自售自養餘年

但是:此間實證受到多方阻擾,顯見此地政府已無法依法保障國民依法應有權益

又因為:我家目前受覬覦者惡意阻擾,因而無力委託律師依法查證保護自己

因此:將發出

公正法院法庭公證:個人財資產和權益立囑」申訴公告

公告發出「公正法院法庭公證」申請書

因為:無力委託律師依法尋得可公正的法院法庭公證

因此:于網路公開園地廣貼此「公正法院法庭公證」申請書=公開「申訴公證」

公證文:依法有可公正執行「以我父自有資產=委託可依法取得資產=自估等價=以照護我父終佬」

(註明:本人20191120(我安頓自己=我佬父ㄟ規劃書)提案.pdf以我父可一百二十歲終老為估=120-90=30/我父每年約30萬元生計=約900萬元)

(依當前市價略估也僅二千萬~三千萬元:估計應足以我父日常生計和可能病痛醫療復健所需)

如果=有幸獲得「公正法院」收件「法庭公證」

依法=理應查證我父目前生死=

=若我父有幸再生,依法應要求我父到庭公證他本人意願

=並傳票申訴者我本人到庭認證

 

 

二、我本人若有司法案在案:依法不論審決書判決書如何=也隨同發出此

 

「公正法院法庭公證:個人財資產和權益立囑」申訴公告

本人公證立囑原則如上:

依法只保個人終佬=估計應足以我父日常生計和可能病痛醫療復健所需

其餘:由公正可查核單位=在本人有生之年=互相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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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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