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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晚爆!敦請國民黨少年傢新黨主席請教佬前輩佬立委:選舉權被選舉權需修憲?修選罷法即可?
2020/04/09 20:33:18瀏覽132|回應0|推薦0

 

20200329 午時:台灣的台灣夢?

我們要什麼樣的國家?|天下雜誌 海洋台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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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9早爆!哈哈哈!20182020民主勝負真假如何?

已各自窺伺20222024縣市長總統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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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2020

 

晚爆!

 

國民黨少年傢新黨主席當立委懂不懂現有法律?

 

敦請少年傢新黨主席請教佬前輩佬立委:

 

選舉權被選舉權需修憲?

 

還是選罷法即可?

 

敦請少年傢新黨主席

 

研習「中華民國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前

 

先研習「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江啟臣籲總統領導修憲 願參加憲政會議

| 政治 | 中央社 CNA 202004092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91119=20191120 「中華民國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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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早對此國民黨少年傢新黨主席有所質疑!

不知為啥!佬提修憲議題、法案!)

是因為:以韓國瑜為師!

=:(高市長當選熱過頭=因此趁熱環島大作秀火燒連環船!

(還是:以綠執政黨為師!)

=:(前次再度完全執政熱過頭)=

==:(因此趁熱修憲五權)==

==:(行政吃考試滅文官體制=立法吃監察轉成新國民大會)==

==:(五權三權憲法!中華民國還在?

(前黨主席因民主選敗辭職謝罪!)=

=:(新黨主席不代前黨主席省思地方大選全勝不力爭!

=:(中央大選是高票大敗)==

==:(還是國民因前選舉驗證不再信任民主可選賢能造民福)==

==:(而少投票但還佔多數而因此省思誰之過知過!

 

(老實說!現代民主選舉=選賢與能:猶如當前商品行銷!

(眾所從商者皆知:商品行銷之道!)

(新商品=初入市:其一=試銷=存錄送樣試用試嚐紀錄

==:(分析試用試嚐紀錄=再改進商品或擬定行銷策略計畫)

(舊商品=已入市:其一=必有存錄行銷售後服務紀錄)=

==:(分析行銷售後服務紀錄)==

===:(再改進商品或擬定行銷策略計畫或開發新商品)

 

(老實說!現代民主選舉=也如此!

(國民黨少年傢攪新玩意徵選「數位行銷科技長」!)

國民黨「數位行銷科技長」徵選前因後果是為何將如何? - Google 搜尋

(國民黨少年傢為何不敢先省思)=

=(前民主期中考民主執政黨在野黨期末考ㄟ前因後果是如何將如何?

(國民黨少年傢為何不敢再省思)=

=(前民主期中考民主執政黨在野黨期末考ㄟ前因後果是因為啥?

(是因為啥?)

(是因為擔心)=

=(揭開執政黨在野黨各自ㄟ傷口?還是擔心得罪同志佬前輩同志?)

 

 

20200312 午時多少民主有效投票數?= 咱們來網路品嚐政治大傢們ㄟ(料理達人刀上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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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1500 午後 罷韓:國民黨和黨主席江啟臣救韓之道=依法公告大選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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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選賢與能信任消失=罷韓:國民黨和黨主席江啟臣救韓之道=依法公告大選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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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KMT洪君依法查核 = 午時 多言無益=自外招禍=不如閉門自給自足!

- 雲淡風輕SJJC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20200317 1010 國民提議(國民黨自救而救中華民國台灣之道)

- 雲淡風輕SJJC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20200317 1010 = 午後 哈哈哈!國民黨主席~副秘書長(台南市黨部主委謝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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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江啟臣籲總統領導修憲 願參加憲政會議

| 政治 | 中央社 CNA 2020040920

江啟臣何須籲總統領導修憲 願參加憲政會議?

江啟臣何不就近請教前總統 國民黨佬前輩佬立委

 

特別再訴:

20191119=20191120 「中華民國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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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01 09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 三 章 選舉及罷免

第 一 節 選舉人

14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第 三 節 候選人

24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
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
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
遷出國外連續八年以上者,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
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僑居國外國民候選人。
前二項政黨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於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該次
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二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
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
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二、於最近三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曾達百
分之二以上。
三、現有立法委員五人以上,並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備具名冊及立法委
員出具之切結書。
四、該次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達十人以上,且經中央選
舉委員會審查合格。
第三項所稱八年以上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自戶籍遷出登
記之日起算。
政黨登記之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為該政黨
黨員,並經各該候選人書面同意;其候選人名單應以書面為之,並排列順
位。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滿三年或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十年者,始得依第
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登記為候選人。
前項所稱滿三年或滿十年之計算,均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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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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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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