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09/26 18:48:02瀏覽39|回應0|推薦0 | |
20180926 「漢[约法三章 ]宪法之約:滅秦(苛法):以建國」:以此試問(:務實台獨主政者:) 此台島現主政者多人似曾有(獨立建新國)之志: 今再次執政:司法不行? ?如何以此為「隱性務實台獨工作者」? ?(:執政實習者:歷練「務實實歷」(獨立建新國):)? ====================================================: 約法三章一詞,最早出現於《史记》“高祖本紀”。公元前207年,劉邦占領秦都咸陽后,廢除了秦的苛法严刑,只保留三條:
影響后來在中國史書中,“約法三章”還用於表示政府輕刑緩賦的措施,“三”已成泛稱。例如在《晋书》“卷112·載記第12”、《宋书》“卷74·列傳第34”、《南齐书》“卷24·列傳第5”中都有記載。 約法三章也具有政府對民众許諾的根本法律的意味,在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很多憲法性文件都被稱為約法,例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49年4月中国共产党發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也曾約法八章。今日是指互相遵守的條件。 ====================================================: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