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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1 17:12:04瀏覽17|回應0|推薦0 | |
20180831PM (在此無政府ㄟ政事多擾小島:多事之秋:)俺個人ㄟ觀論評 ====================================================: 我SJJC為何近日多書信/貼文: 此事為啥?無業/不得意/討不到情?自討風騷? ================================================: 以便讓我可以:儘速進行: 「佬父手腳摔傷骨折復健」 +「佬父肺腺癌四期」標靶療癒復癒 +「佬父體弱晚年適居安養」 ================================================: 只是藉口? 如所知: 開啟:[Cozy Bayou 安逸港灣|舒適港灣 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前後:關閉/不開放:先前貼文: 因擔心(閱報牢騷文:招惹公官異眼:擾動(涉案者/涉嫌者)左右司法: 如眾所知:(傳言傳說?想像?)此司法不行案:起自去年20170920/0930: 如眾所知:關於俺ㄟ私權案,小事不如(傳言傳說?)相關轉送PRC司法單位公權案 此「司法不行案」ROC/PRCㄟ公權/司法糾紛:牽連甚大! 今年201801起:更廣遍世界:(因日細作台+涉嫌[國際糾紛/戰爭]罪嫌) 以俺近日似乎因俺私權案「依法/依司法:追問[俺委任律師]ㄟ受委託權責」: 想必:(傳言傳說?)相關轉送PRC司法單位公權案:也如此: (不論:公權案(涉案者/涉嫌者):首從:) (「依法/依司法:追問(涉案者/涉嫌者)ㄟ/實/虛/影子/幕後:權責」) 又聽(涉案者/涉嫌者)說:(因日細作台+涉嫌[國際糾紛/戰爭]罪嫌:走向「國際法庭」) 「國際法庭」依時間/事實/實證:(此無政府ㄟ政事多擾小島:日細作台:) (傳言傳說?):「國際法庭」審判:藉由「執行:審判決:助台端正政府/政事」 (傳言傳說?):此審判決:以近數月:卻因台執政者/影仔政府/政壇老將ㄟ議不同而難行: 俺個人ㄟ觀論評:如俺「依法/依司法:追問[俺委任律師]ㄟ受委託權責」 ::政府公事:政令/施政:依公授權位:依權責:: ::無權干政=非法:竊權:圖脫罪:: (傳言傳說?):政壇老將::有志台灣好行::但已不在「執政授權位」:: (為避免::無權干政=非法:竊權:圖脫罪::之罪) (可能多是:某基金會:首從:) 何不: 自書「有志台灣好行 胸懷大志」ㄟ 「台灣好行願景規劃書/企劃書/計劃書」: 書寄「執政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其「規劃/企劃/計劃」 「執政政府」相關單位: 依其::政府公事:政令/施政:依公授權位:依權責::自作自受:: (如果:恐其竊為私用:可同時「公告+書寄」) 如眾所知: 「執政政府」正熱中以「臉書」+「IG」等公器公告 ====================================================: 1.暗探;间谍 。《左传·宣公八年》:“晋人获秦谍”唐陆德明释文:“谍,徒协反,间也,今谓之细作。” 唐 白居易《请罢兵第二状》:“臣伏闻回鹘、吐蕃皆有细作,中国之事,大小尽知。” 明 汤显祖《牡丹亭·寇间》:“你是个细作,不可轻饶。“ 明 冯梦龙 清 蔡元放 《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二回:“大王若捐金万斤,密遣细作至魏,访求晋鄙之党,奉以多金,使之布散流言,……” [間諜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間諜是指潛入敵對勢力或競爭對手從事秘密刺探情報或是進行破壞活動工作的人,以此來使其所效力的一方有利。 古代亦稱作細作。打入敵方組織內部並取得公開合法身份的稱為臥底。 根據業務領域不同,間諜可分為軍事間諜與工業間諜(或稱商業間諜、經濟間諜); 根據秘密工作性質不同,可分為 情報間諜(刺探情報)、 行動間諜(顛覆、破壞、宣傳煽動等)、 聯絡間諜(策反勾連)等。 間諜為多方勢力同時服務,稱為「多重間諜」或「多面諜」。 反間諜,也稱「反諜(報)」、防諜、肅偽。 法律意義上, 間諜一般指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勾連策劃、配合的活動。 境內的競爭企業之間的經濟間諜活動不構成刑事法律概念的「間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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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