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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0 11:14:46瀏覽118|回應0|推薦0 | |
20180810 為何俺沒因[家憂「肺腺癌四期萬念俱灰」]在此再次公告俺律師:直接連繫 ====================================================: 之前已多次書信+公告貼文: 如[20180516 1555 特此公告俺ㄟ台外律師:直接真實和俺連繫:] 因還是沒:直接真實和俺連繫: 因此事故久已:已推知(台灣因故:[政府/社會]正如同內亂) 也為此特意書信:自救之道: EMail:[20180808 評估委請「美國律師」助[YOU助俺建小屋照護家父].odt] EMail:[20180806 1700 註:「儘先以借貸關係 「談論:聽說[YOU助俺建小屋照護家父]」」.doc] 因此事故久已:已推知(因故:俺因?牽連此[審決書/判決書]相關朋友): :極可能再遭受「莫名騷擾」: 如同書信提及:社會案例: ====: 因此[審決書/判決書]司法不行多擾久已! 在此之際: (俺早已提及:(據知:在美國生活離不開律師)) (據知:在美國生活離不開律師)為何? [影》30年交情力挺 陳美鳳傳授狄鶯美國打官司秘訣 – 中時電子報20180401] ~~~,和她有30年交情的陳美鳳,聽聞消息也傳簡訊鼓勵,並以跨海打官司過來人身分,傳授她一些建議。 陳美鳳之前花了4年的時間,和前夫David打離婚官司,5度赴美才重獲自由,花了約500萬元台幣,據《蘋果》報導,陳美鳳認同李昌鈺的看法,覺得找對律師很重要,她透露當時在台灣找了律師,資料準備充分,但仍因對當地文化不熟悉,困難重重,尤其外國人沒有模糊地帶,所以說明都要很清楚。 (其實:眾所皆知「在台灣當醫師:比當律師:ㄟ職受薪資還好」) 因為:華人怕入衙門:打官司=找罪受! (其實:眾所皆知「在美國當律師:比當醫師:ㄟ職受薪資還好」) 眾所皆知:美國律師為何可按案情計酬! 多看美國打官司 ㄟ電影:可猜透「美國律師依法論法之道」! 台灣司法運行如何? ====: 「類似此事件:如何避災避難?」 「居於法本:「依法論法行法執法證法正法」」 [影》30年交情力挺 陳美鳳傳授狄鶯美國打官司秘訣 – 中時電子報20180401] (可諮詢請教[陳美鳳打官司]:依法自救之道:) (依法:認同李昌鈺的看法,覺得找對律師很重要 ) 「相信俺ㄟ真實委任律師:已致力完成此委託案」 「也書信:如有需要[再委託ROC律師協會律師/美國律師]」 之前已聽說(此[審決書/判決書]涉案者:) (為何有此(神通:遠距無聲傳言(涉案/造謠/聲勢端生事端))) 聽說:類似: [日公開731部隊錄音 認罪活體實驗 – 中時電子報20170815] (因涉案者:服用某特殊藥物+受類似訓練:) 20180707欣賞過(神鬼認證4 [錄影資料] = The Bourne legacy) 美國動作驚悚電影:[神鬼認證4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大為驚訝:可能如此雷同的戲劇vs真實人生事件! (勸戒(涉案者):如果類似如此:勸戒(涉案者)以此為戒:尋解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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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