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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臭氧為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
2010/07/28 18:10:17瀏覽1034|回應0|推薦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86)環署毒字第七四○三一號


主         旨:公告臭氧為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
依         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公告事項:
一、藥劑編號:○○一。
二、藥劑名稱:
(一)中文名稱:臭氧。
(二)英文名稱:Ozone。
三、化學式: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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