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學時念的是男女校,直到今天,我還記得幾個男同學的名字,他們都是我最好的玩伴,時不時跟我拳來腳往。上了中學,考進一所女校,再沒有男同學。直到後來念傳理系,我終於又有男同學作伴了。
在傳理系裡,男生是稀有動物,有兩個跟我特別投契。他們其中一個曾經送我聖誕卡,做功課會幫我多做一份。另外一個,是我們所有女孩子都愛欺負的對象。他人太好了,我們看見他,都會把自己的書包塞給他,要他替我們當苦力。
畢業之後,那個當年負責替女生拎書包的男同學,揹起自己的背包去歐洲流浪,一去多年。直到三年前,我寫小說,要做些資料搜集,聽說他回來了,於是去找他。
他已經禿了頭髮,比以前胖了一圈,還養了個小肚子。看到我時,他驚訝地說﹕「為甚麼你沒變?」他也沒變,還是我記憶中那個對人生無欲無求,又有點傻氣的男同學。那天晚上,我們在茶餐廳吃飯,他告訴我,他結婚了,妻子在國內,剛剛為他生了一個兒子。他喜孜孜地給我看兒子的照片,我一時心直口快,說﹕「啊......你兒子不像你。」他一點都不生氣,笑呵呵地說﹕「不是也有一點像嗎?」
三年了,答應過會找他,卻又把他忘了。至於那位送我聖誕卡的男同學,也多年沒見了。然而,在我心中,不管他們變成怎樣,胖了或者老了,終究還是當年那個青春煥發的男同學。他們讓我體味到男女之間,除了愛情和友情,還有一種純真的同窗之愛。這種愛,不會被歲月消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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