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女兒是我中學時最要好的朋友。他讀書不多,卻熱愛追求知識,最喜歡跟後輩聊天。他經營一家小工廠,把太太和一對兒女養得白白胖胖,自己卻瘦瘦的。他天性樂觀,說話風趣,相貌說得上英俊,自己卻從來不知道。
他成功戒煙,太太履行諾言,用自己的積蓄送他一輛他心儀已久的湖水綠色平治房車。有一個暑假,他每天晚上都開車送我和他女兒到香港大學去上一個話劇課程,下課後又來接我們。
他老愛穿一襲短袖夏威夷襯衫和短褲,腳上趿著一雙涼鞋就去開車,我和他女兒常常取笑他看上去像人家的司機。有許多次,他把車停在中環,別的司機真的下車跟他聊天,問他老闆是幹哪一行的。他為免人家尷尬,只好繼續假裝是司機。
他女兒到外國讀書之後,我跟他見面也少了。就在他女兒畢業前,他太太不在了,他度過一段孤單痛苦的日子,憑著樂觀的天性熬過來了。
當他女兒大學畢業回來,我們幾個孩子又常常跟他見面。他喜歡帶我們到處去吃大餐。一天晚上,他又帶著我們幾個女孩子在淺水灣露台餐廳吃飯,他隆重宣布,要是我們哪一個能夠說服他那位不愛穿裙子的女兒乖乖穿一次裙子,他會請我們到文華酒店頂樓吃法國菜。
我沒這個本事,她女兒終於肯穿上裙子,是因為要去一間中學應徵數學老師的職位。
後來,他女兒辭掉教職,一個人搬到工作的教會附近,專心侍奉她在天上的父。這些年來,我和她一年之中見面不到一兩次,跟她爸爸見面的機會就更少了。
幾年前有一天,我偶爾跟他女兒通電話,他這個向來不喜歡麻煩朋友的女兒才告訴我,他兩個月前中風,現在還躺在醫院裡。他的左手和左腳已經不靈光了,記憶力也大不如前。我連忙趕去醫院看他。
我走進病房,看到氣色很好的他,不禁放下了心頭大石。他女兒問他:
「你認得她嗎?」
「認得!她是張小嫻,很漂亮的——以前。」他說。
那一刻,我不知道好氣還是好笑。
出院後,他沒法再照顧自己。他女兒說,他變得沮喪,脾氣很壞,話說得很少。
我整天營營役役,很快又忘了他。直到兩個月前的一個清晨,我在公園裡碰見他。闊別多年,他瘦了,老了,拄著一根手杖,一拐一拐地走路。我喚他,他一眼就認出我來,叫我的名字,接著卻不說話,無復當年的健談。
我提議陪他走一段路,他堅持不讓我陪,我只好作罷。
第二天,我跟他女兒提起這件事,她說,他現在唯一的活動就是到附近的公園散步。他已經沒法用說話來表達自己,所以才不想跟我說話,怕我看出來。
過了幾天,我又在公園裡碰到他,他一拐一拐地走在我前頭,我不知道該不該走上去跟他打招呼,我害怕他為了避開我,以後都不再來。但是,他走得實在是太慢了,我很快就走到他身邊,這一天,他也認出我來,喚了我的名字,然後自顧自的繼續走。我只好不再打擾他。
幾個星期之前的一個早上,我再一次在公園裡見到他一拐一拐地拄著手杖走路的背影。我走上去,跟他說:
「世伯,早!」
他定定地望著我一會兒,然後很有禮貌地說:
「早!」
這一次,我知道他不認得我了。
我幽幽地從他身邊走過,油然想起十多歲的時候,我常常在他家裡吃飯的日子。二十多歲的時候,我受情傷,他勸我要愛惜自己和身邊的人。
那些年少的歲月,如今看起來,多麼像我的鄉愁。
有一次,他歡喜地告訴我:
「我要我女兒給我打分數,她給我七十五分,我很高興啊!七十五分很不錯吧?」
我記得我讀過俞平伯的一篇文章:《槳聲燈影裡的秦淮河》,作者說,他愛自己的孩子,因此也愛天下間的孩子。
要是我們愛自己的父親,是不是也都能夠愛天下間的父親?對別人的父親心懷慈悲?
我一直相信,女人的母愛存在於她們的天性之中,毋須去學習。男人的天性之中卻並不蘊含父愛。男人是從看到一個脆弱無助的嬰兒,一個顫巍巍地學著走路的孩子的那一刻才學懂去愛的。父愛不是雄性的本質,而是男人用萬縷柔情化成的,也因此格外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