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記得我甚麼時候迷上過甜品。我不太吃甜,小時候愛吃巧克力是因為想吃裡 面的果仁,吃「陳意齋」的燕窩糕是因為裡面有燕窩。我愛吃鹹,兒時最愛到廚房偷偷用手指頭挖些五香淮鹽來吃。 現在不再那麼愛鹹了,愈來愈喜歡清淡的味道,尤其不愛吃醬油。吃鹽,我吃法國和意大利的海鹽。吃糖,我吃日本的三溫糖。別小看這些調味料,雖然比普通的糖和鹽貴,味道是不一樣的。 我從來不在這些小事上刻薄自己,大事當然也不會。吃進肚子的東西,我是很挑剔的。有些東西,我倒無所謂。舊的那部手機,我用了許多年,它沒有拍照功能,也沒有彩色屏幕,賣出去不知道是否還能賣到錢。然而,要不是上個月遺失了手機,我才不會換一部新的。 有些東西我可以忍受它老舊、忍受它緩慢、忍受它不漂亮和不時髦,我家用的,依然是平面方角的電視機。它沒壞,我沒理由把它換掉。 有些東西,卻是沒法讓步的。甚麼不能讓步?也許,在人生不同的階段,不能讓步的東西會不一樣。 甜品,我可以讓步,寧願把這致胖的配額留給別的食物。譬如甚麼?說出來會讓我慚愧?當我沮喪、當我心情糟透的時候,我是會亂吃東西的,譬如花生啦、果仁啦、薯片啦,還有喝香檳,總之要賭氣地把胃填滿;後悔,是明天的事。 我知道這樣吃東西有多糟,但是,有時候,在情緒面前,我們也得稍微讓步,才算得上是個有血有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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