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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11:15:09瀏覽350|回應0|推薦8 | |
今天我,看到一則新聞。是一個流浪漢控告一對幫他募款的男女朋友。説是他 們兩人吃了他的錢。事件的起因是2017年11月,28歲的M小姐的車子在公路 上沒油了,身上也剛好沒帶錢。一個流浪漢把身上唯一的美金二十元給她加油 解決了問題。M小姐之後在網路發文,分享她很感動一個無家可歸一無所有的 流浪漢,給了她口袋僅有的現金二十元幫助了她。之後,M小姐和她的男朋 友,39歲的D先生在網路以這則故事募款,請大家幫助這位35歲的流浪漢B先 生。當時新聞媒體報導了這則感人的故事,也訪問了當事人。大家都覺得人間 有溫情,人類還沒有絕望!他們總共募到了美金四十萬。有14,000位善心人 士捐款。但,2018年的夏天,流浪漢B先生卻聘請了律師控告幫他募款的M小 姐和D先生。流浪漢表示他只拿到美金七萬五千元,沒有拿到當初M小姐和D 先生承諾要給他的金額。於是整件事真相曝光了。B先生真的是無家可歸的流 浪漢沒錯,但汽車沒油和二十元愛心的故事是那一對男女朋友來找他串通編造 的。檢察官因此起訴了M小姐和D先生詐騙偷盜。罪名如果成立可能會面臨五 到十年的刑期。而流浪漢B先生是共犯,也有刑責的問題。故事到這裡,各位 看官自然知道,利用別人的善念騙錢是詐欺的行為,不足取。 而且是會吃官司 的。 不過如果從跟法律道德無關的另一個角度來分析這件事,就當作電影情節 來看好了。 我覺得這是一個把貴人變成了小人的故事。M小姐和D先生雖然 是為了私心利用流浪漢來騙錢,但他們也實在是流浪漢B先生的貴人。如果B 先生拿了他們分給他的美金七萬五千元(約新台幣二百二十五萬),用這筆錢重 新整頓自己,脫離流浪漢的生活,那麼他的人生就是另一番風景了。然而他忘 了,四十萬元原本不是他的,就連美金七萬五千元本來也是沒有的。而他在二 個星期內花掉了美金二萬五千元(約新台幣七十五萬)後,再去要錢要不到,竟 花錢請律師控告其實是同夥的M小姐和D先生(並非為了公義而舉發他們)。 14,000人的愛心,供獻了的美金四十萬,平均一個人約捐了28美元(新台幣 850元左右)。如果知道自己捐的28美元能夠幫助一個三十多歲的流浪漢回到 生活的軌道,就算中間有謊言,一般人大概也就算了。然而一年不到的時間, 善行變醜聞,好人其實是騙子。貴人變成了小人,小人進了監獄。而流浪漢則 又回去當了流浪漢(是一個扶不起的阿斗)。 四十萬美元(台幣一千二百萬)也化 為烏有。誰也沒幫到! 我從這件事學到的教訓是: 豬隊友真的很可怕! 還有,所謂的貴人,不見得一定是一個好人。而是在一個時間點,也許是有意 的,也許是無意的,剛好給了你一個轉捩點,讓你變得更好。或避掉一個災 禍。自己要有智慧辨認,善用機運和感恩! 照片來自網路 人物: Johnny Bobbitt Jr. (簡稱B先生) Kate McClure (簡稱M小姐) Mark DAmico (簡稱D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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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