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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15:35:22瀏覽683|回應9|推薦10 | |
昨天去幫米爸買禮物。 這一次的禮物,小偷應該看不上眼了。 說起禮物,也是一篇長長的心酸史,但是現在想來,什麼心酸都不見了。 因為小偷幾乎偷走了所有的證據,看來我們真的要重新開始了。 婚前,認識六年,我幾次明示暗示他送花,他總是一句:浪費錢啦! 因此這交往的六年男女朋友關係中,他只送過我一隻hello kitty 玩偶。 婚後,第一個冬,他卻很莫名其妙的送我兩條圍巾,一次送兩條! 我後來推測是因為愧疚。 而,此後他送的幾件禮物我全感受到他的心意:也是愧疚。 而我,真正開始懂得買禮物給他也是因為發現他很開心的在用別人送給他的東西,而我,在日日相處的生活中一再忽略他發出的訊息甚至對他冷嘲熱諷終至說分離。 因此其實我會買禮物,應該也是因為愧疚。 或許竟是因為這愧疚,我們彼此在離婚後才開始送對方很貴重的禮物。 他給我一只GUCCI手錶,我送他Dupont打火機。 我收到禮物當天楞楞一整天,有哭或者哭不出來,感到命運真是會戲弄我。 而我並不知道米爸的感覺,我只知道小偷偷走了這兩樣東西,我們都沒有太大的遺憾,東西再買就有了,該紀念的東西,心裡留著就好。 昨天米爸要我在電話裡告訴他我買了什麼? 今天他生日,才會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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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