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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包庇業者濫倒廢土 退休所長重判16年 2017-02-10 16:2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北市警局金山警分局警員集體包庇土方業者收賄案,涉案層級最高的前重光派出所長蔡明和,被控透過里長賴蔡標居中擔任白手套,向土方業者索賄46萬元。基隆地院今天4點宣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共5罪,重判他16年徒刑。
本案除蔡明和外,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警員項繼賢,因坦承收賄20萬元,已遭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 另2名涉案警員金山所警員許榮村、黃柏松,也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各判處6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 已退休的蔡明和被控在擔任重光派出所所長期間,透過轄內重和里長賴蔡標居中擔任白手套,自103年5月起至103年12月間止,多次以每車台幣300元至500元不等代價,收受土方業者謝鎰誠、地主李文勇、蔡文生及中間掮客許文達等人賄賂共46萬元,包庇業者任意在轄內農地傾倒棄土。 蔡明和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 法院認為,蔡明和身為執法員警,僅為自身私利,勾結違法土方業者謝鎰誠及地方里長賴蔡標,明知傾倒營建廢土對環境影響重大,猶為一己私利,收受賄賂不為取締告發,敗壞警紀,並利用「白手套」脫免刑責,犯後又堅不吐實,犯罪情節重大,犯後態度不佳,認定他共犯5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7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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