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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368中山城」絕不會缺地
2022/09/26 05:12:29瀏覽236|回應0|推薦0

頃收視2022.0926日首播,李文儀主播的三立inews,其中播出雲林縣開發了一千公頃產業園區:https://youtu.be/uDlqIDrWx0s?t=1410

 

「中山智慧城」1.0占地11.1089公頃,「中山智慧城」2.0占地36公頃,讓人直覺哪兒有那麼大的地來興建,其實只要把許多產業、科技、工業園區總計數千公頃土地,根據建城的用地範圍及相關計畫,變更都市計畫,就可以興建許多複合多功、混居互補的「中山智慧城」,每一座城都是「六生基地」,而不再是傳統廠房。

 國有土地運用(摘錄)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129?cntId=1183

 一、停止標售500坪以上國有土地(略) 

三、提供國有不動產興辦社會住宅 

(一)截至112年2月底,配合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協助撥用52處國有土地、2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25.21公頃,房屋10戶)及租用4處國有土地(面積3.17公頃),保留680筆國有土地、1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82.15公頃,房屋13戶)供其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 

(二)內政部依住宅法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27條規定,就興辦社宅所需國有土地,逐筆指定以出租、捐贈或出售方式提供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興辦。截至112年2月,內政部已指示國有土地提供方式計出租25處、10.34公頃土地,捐贈72處、16.63公頃土地及102戶房屋,及出售23處、8.06公頃土地,由住都中心提出申請後配合辦理,目前已出租7處、捐贈26處、出售19處土地及捐贈102戶房屋。 

五、參與都市更新 

(一)國有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積極參與都市更新,按應有之權利價值選擇分配更新後之房地者,優先評估作為中央辦公廳舍或社會住宅使用。經中央或當地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適宜作社會住宅使用,得由需用機關辦理撥用後,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參與都市更新。

 (二)截至112年2月底,國有土地累計參與都市更新案件共1,633件,面積達99.68公頃,存續中案件525件,面積40.86公頃。已分回329戶建物、376席停車位;288戶標售;1戶標租;10戶已撥用提供予臺北市、新北市政府作社會住宅;2戶已由外交部撥用;餘28戶經洽住宅主管機關無作社會住宅需求,視市場狀況,以標售、標租或其他方式辦理活化,增進國有財產運用效率。

 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

 (一)以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國家能保有土地所有權,並可收取權利金及租金挹注國庫。

 (二)99年至112年2月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土地477宗,面積188.39公頃,標脫180宗,面積約60.9公頃,決標權利金1,238億3,383萬餘元。

 

依法而為,以「中山智慧城為主體的「368中山城」,其土地利用原則,凡是利用各種園區土地,或是國有土地,一律採租用,興建的每一座城全都是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能大乃容,大能化育。「中山智慧城」可以做到「鄉中有城,城中有鄉」,廠、辦、住、商、學一體,每一座「中山智慧城」的每一戶都是學區房。而利用各地的各種園區,興建複合多功的「六生基地」,除了裨益產業,同時可以乾坤大挪移,帶動兩個基地面積的老社區都更,成就了十倍速大都更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掌握到國家機器,以服務人民為職責的政府,只要知悉「中山智慧城」的功用,配合既有法規和國有土地的利用,各地方政府還可善用「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運用大眾投資興建,將可一兼多顧,在全國368個鄉鎮市區,至少建造一座眾有的「黃金城」,「368中山城」必可水到渠成,將國家發展帶向燦爛的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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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90435187&aid=17721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