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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公布: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考試院考臺考一字第11206002011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附表三(修正社會行政類科部分)
2023/12/16 17:15:01瀏覽196|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考選部已發布修正社會行政類科考試科目,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請考生至考選部網站上閱覽相關附件檔案,網址:https://reurl.cc/2zMDb4
2.此次修正社會行政高考及普考專業科目應試科目,概述如下:

高考:
◎三、行政法
四、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五、社會學
六、社會工作
(之前是考的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不再列考,此次修正為應考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此科與公職社工師考試科目相同,命題難度會稍微增加;社會研究法、社會福利服務,不再列考)

普考:
※三、行政法概要
◎四、社會工作概要
◎五、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維持列考,且並未為隨同與此次高考科目同時調整為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亦即,以往高普考同時都考社會政策與立法,自113年起則高普考社會政策領域的應試,已分列為不同應試科目,有命題難度上的差異;社會研究法,不再列考)

@預祝 各位考生,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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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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