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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難題 住盟籲三總統候選人端牛肉 (112.8.25新聞報導)
2023/08/30 22:42:33瀏覽159|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社會住宅涉及到居住正義,請考生先將本篇報導的內容加以閱讀,以建立現況基本概念。
2.回歸學理思考,何謂「社會住宅」之定義,考生必須清楚了解,請考生研讀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第15章「社會住宅與社區營造福利之政策與立法」章節之內容。
3.另社會住宅的申論題量雖不多,但每次一命題,就有許多考生通常會面臨應答困難,請考生加強歷屆試題演練:居住正義是近來受重視的福利議題,住宅法是第一部關於政府住宅政策的基本法,請就住宅法中,社會住宅設置的比例與原則,以及優先照顧弱勢者居住需求的具體措施,加以探討之。(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搶分題庫》第15章「社會住宅與社區營造福利之政策與立法」)

 民間團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24 日發布「2024 總統大選民間版社宅政策白皮書」,提出建立社宅多元興辦模式等六項主張及建言,並將拜訪三位總統候選人,提問是否願意承諾繼續推動社宅、端出更好的社宅政策主張,三位總統候選人評比將在「世界人居日」10 月 2 日公布。

住盟指出,雖然社宅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具體居住選項,但仍然面臨許多尚待解決的挑戰,未來政府應面對社宅興辦的課題,而非淪為政治口水。

社會住宅的落實並不是「某個政黨、政府、行動者」的單一成果,民間倡議與政府的落實都不可或缺,中央與地方政府也都有貢獻。住盟呼籲三組候選人及主要政黨,應該停止將社宅做為互相攻訐的口水戰,回歸具建設性的政策討論,提出更好的具體主張。

住盟也提出民版社宅政策白皮書,提出建立社宅多元興辦模式、增闢財源以落實可負擔租金,社宅營運地方為主、中央為輔,推動社宅居住福利計畫、社宅入住採用「輪候制」、通盤檢討包租代管機制等六大主張。

住盟表示,建立社宅多元興辦模式,除了政府持續直接興建外,也需引進民間機構的資源與活力,並結合土地開發與都市計畫工具,增加社宅的供給;並且採「依收入分級租金」作為社宅租金計價原則,建構永續財務機制;下階段社宅營運管理,短期須優先整合「一地兩制」差異,中長期應回歸地方負責為主、中央為輔。

對於包租代管機制,住盟認為,應重新定位包租代管政策,分流「包租」與「代管」機制,前者回歸「弱勢居住協助」初衷,後者則逐步轉軌至租金補貼。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b91AOX


社宅租金分級 拚年底前上路 一般戶不逾市場租金 8 折、社會弱勢戶不逾 7 折、經濟弱勢戶不逾 5 折,最低有可能 3 折

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近日可望預告,力拚年底前公布實施。衛福部和內政部最近密集針對社宅租金分級交換意見,原則上將採身分認定,依經濟弱勢和社會弱勢各自訂出不同級別,供地方政府做為參考,最低可能 3 折起。

官員指出,為減輕居住負擔,將由衛福部與內政部以弱勢承租者可負擔的租金原則與方向,擬定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

該原則訂出後,將會是各地方政府的「天花板」,各地方可以依照相關標準再減收,但不可多收。

目前營運中的社宅,租金已考量承租人負擔能力,與周邊租金行情相較大致在 8 折以下,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其中一房型租金普遍不超過新台幣 1 萬元,三房型租金雙北地區約在 2 萬元至 3.7 萬元間,雙北以外地區約在 2 萬元以內。

據悉,衛福部和內政部擬將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租金上限合併為經濟弱勢戶租金上限,且除現行一般戶、社會弱勢戶和經濟弱勢戶三種級別,會再就三類中的弱勢程度再細分,例如經濟弱勢戶,可能有分中等弱勢和最弱勢。

先前構想,中央主管機關興辦的社宅,一般戶租金原則上不逾市場租金 8 折、社會弱勢戶不逾 7折、經濟弱勢戶不逾 5 折,官員指出,在衛福部就各種弱勢型態細分後,租金有可能低到 3 折,目前內政部和衛福部正在最後確認。

至於地方主管機關興辦的社宅,內政部強調,應斟酌承租者負擔能力及整體財務規劃,且不得超過中央訂出來的市場租金訂定分級收費標準,也就是兩部會擬定出的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將是「天花板」。

官員表示,依目前標準,逾 9 成社宅家戶符合合理負擔範圍,即租金低於家庭所得的 3 成,但考量社宅所在地不同、租戶弱勢情況也有異,訂出更明確的分級收費指標,有助地方政府參考,但地方收費相較所訂標準只能低不能高。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N0z9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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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8c33883b&aid=17981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