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24/01/10 11:39:54瀏覽360|回應0|推薦0 | |
勞資車禍達人 黃才昱
某人坐計程車,要下車,計程車停車,但是乘客沒有看清後方其他車輛、行人,打開車門時,造成後方機車騎士摔倒,受傷嚴重,這種不是駕駛造成車禍,強制險是否理賠?
關於「計程車停車,乘客開車門,以至於旁邊機車騎士受傷,強制險有賠嗎?」的問題,說明如下: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3條,為保障受害者,汽車交通事故之發生,如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以外之第三人,保險人於保險給付後,得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不逾保險給付為限。
意思是理賠受害人強制之後,用理賠金額對這位闖禍的乘客代位求償。高雄區監理所道安宣導講師劉文達就說:「保命其實不難,只要牢記口訣就可以」:
第一步,以右手開車門,強迫自己轉身; 第二步,轉頭向後看,確認後方沒有人車; 第三步,換左手推門,換左手先將車門微微打開; 第四步,探頭再確認,最後才可以開車門下車。
黃才昱 0939-214581 |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