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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2 19:32:21瀏覽1385|回應7|推薦117 | |
男性 49年次 未婚 身高:178CM 體重:71公斤 豬哥量:羽量級 學歷:碩士在職進修班 職業:某大連鎖店藥劑部主管
還沒進聯誼會場,我便先躲在門口偷看。
經驗告訴我,不管婚友社把這次參加的會員,形容的多麼崇高,把男方的長相,描述得何等偉大,都要當作騙死人不償命的屁話,千萬不要聽信。
一定要事先打探軍情,寧可相信自己明亮的眼睛。
如果看到的多半是些阿貓阿狗,就老死不回頭。
因為就是那麼湊巧,每次都會出現一整票崇高又偉大的阿貓先生,跟阿狗老兄。
話說在門口,瞥見包廂唯美的燈光下,還算順眼的他,坐在沙發上翻閱雜誌。
其他阿貓阿狗(那日是3對3聯誼,正好一隻封為阿貓,一隻當選阿狗),我就「慷慨解囊,義不容辭」地,交給另2位女性朋友「發落」喽!!
啊哈!我是不是很重色?。
看他熱心為大家服務,盡力想炒熱會場,雖然他的歌聲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來,五音少一音,聲細如女音,解散時,我還是很爽快地答應和他一起吃宵夜。
小吃店「見光死牌」燈一照亮前線,我又「獲贈」警告一支。
犯規原因為:「誤信唯美燈光,錯估當前局勢」。
罰閉關自首30天。 直到考取「昏暗中的迷惘」破解執照,足以應付婚友社「不留痕跡化妝術」的伎倆之後,才能再度重出江湖。
否則留校察看,永世不得出門。
何時可以相信自己明亮的眼睛?
面對「不帥哥」,怎麼辦? 沒關係,有美食,就掃乾淨。 吃乾抹淨再走人,這是環保意識。
啊哈!!不重色,重吃可以吧?
不帥哥資源回收?? ㄎㄎ~~~ 這種剛浮現的環保議題,另當別論,容我改天再研擬。
飯後,他邀我到公園散步,夜涼如水,月白如晝;草坪上熙來攘往的人們給我很大的安全感。
他是家中長子,獨居北市,還在念碩士,一個人擁有兩輛車子,(幾隻腳呀?開兩輛車?)一間店面,一層頂樓加蓋公寓,生活還過得去。 (過得去?這麼寬裕,簡直跟赤貧階級過不去。)
說著說著,他想教我穴道急救法,以便學生有急難時派得上用場,我想也難得,當場便學了幾招。
(現在倒會反問自己:他讀藥劑,干穴道啥事?) 難道他是西方的藥師佛?? 咦?這推論有點兒…… 穴道又干藥師佛啥事? 去去去!!!退駕!退駕!!
滿腦子混沌~~
隔週,我再度與他到貓空出遊,奈何當晚氣溫偏低,山上風又大,惹得我頭痛不已,他好心幫我按摩,我想上回他紳紳士士地,於是「特准」他在後座幫我進行「神奇頭痛復原術」。
誰知他慢慢地、慢慢地靠近,原本在我後方按肩頸,後來乾脆抱住我的腰,整個人貼緊,(這真是太神奇了!傑克!)
我頭更痛了!
我立刻表明回家之意,他萬般不捨地應允;途中,又嘗試把手「寄放」在我的「三芝茭白腿」上, (我穿長褲啦!!不要流口水!) 我故意換姿勢,暗示他我不喜歡他的「藥師佛手」,還好他不敢再越雷池一步,否則第二天必上頭條:
標題是:「風流碩士 陳屍貓空 」。 我也在頭條,因為「高中老師 痛下毒手」。
**呦~~***滿車雞皮疙瘩。
然後?怎麼會有然後?他還想有然後……?
一....
二......
三.........
四個月後
在我覺得他終於可以接受「只是朋友」的前提下,好不容易答應再和他聚首。
吃飯、在政大校園裡散步…… 談天(沒什麼話題好談),說地(沒什麼趣味可說),他是個木訥的人,幾乎跟幽默絕緣,讓我全身的細胞萎靡,頓覺人生無趣。
他一再強調公寓分租給一對房客,當時也在,邀我去唱唱歌,人多熱鬧嘛!
聽到「唱歌」,我就失去免疫力~~
我聲明只能待20分鐘,(一來提高身價,二來苗頭不對可以落跑),於是去了充滿骨董、真空管音響設備的他所謂的「豪宅」。
骨董? 搞了半天,原來骨董只是平凡普通的複製品而已。
真空管? 腦筋真空的我,說實在聽不出來,更聽不懂。 而且那跟卡拉OK也扯不上關係,我一點兒也不在意。
豪宅? 中古公寓可以號稱豪宅,那我的小小套房,也順便升級為「世紀建築」來賣唄。
房客? 我睜大了眼睛,豎起了耳朵,房客? 對厚~ 房客在哪裡?
「大概去吃飯了,待會兒就回來。」
我等不及地急著離開,他又挪近身體,手毫不考慮地就要碰觸我的「三芝茭白小腿肌」。
(夭壽死囡囝!這麼會算!我那天穿短裙哪!)
「走累了吧?我幫你按摩!」
我馬上推開他,毫不考慮也移了座位: 「我不累,不需要按摩。」
不論他想故技重施,教我「穴道急救法」,還是想施展「神奇頭痛復原術」,我都敬謝不敏,一心巴望趕快逃離現場。
還好他雖不是「藥師佛」,至少還不是個「藥師魔」,最後只能悻悻然,百般不願地去取車。
路上,彼此皆不發一語,任憑收音機裡重金屬樂搖得震天價響,空氣依舊凝結在喜馬拉雅的冬季,車裡的氣溫從沒高過零下10度C。
我才不管氧氣多稀薄,一個勁兒地顧著提高警覺,學生時代沒學好「防身術」也就罷了,至少「跳車前滾翻」得精通吧?
後悔,真後悔啊!
如果有幸「留得青山在」,我一定立刻前往柔道社報名,殺他個色狼片甲不留。 屍骨無存!
回到巷口,我禮貌地與他道別。 (祈禱這一別,就是永別)。
記得有一個傢伙,口口聲聲答應:「我們只是朋友。」結果出門前他問: 「可不可以牽你的手?」 當下我立刻取消飯局。
另一個傢伙,說:「我知道我們只是朋友。」 讓我好生欣慰,第二天卻又來電: 「可不可以跟你約會?」
唉!
少了一個朋友,沒什麼好可惜的,多了一隻魔手,才是揮之不去的惡夢。
永別了,藥師魔! 再見了! 沒辦法當我是朋友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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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