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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9 06:06:00瀏覽185|回應0|推薦24 | |
為母埋兒(之十三) 評述: 漢代郭巨,河南隆慮人,原本家境富裕,父亡後將家貲分給兩個弟弟,自己獨立奉養母親。後來家道中落,貧乏難以自存,有一兒三歲,郭母常減少自己的飲食讓給孫兒,郭巨與妻商量「家境貧困,本就無法供養母親,如今兒子又要分食,不如把兒子埋了,將來還能再生兒子,但母親卻只有一個。」於是尋一處郊外打算活埋兒子,掘地三尺深,竟挖到一鍋子的黃金,上面附一張字條「黃金是上天賞賜給郭巨的,地方長官和其他人都不能奪取。」,郭巨獲得黃金,保全了兒子也能好好奉養母親。 這故事玄怪不經,然而郭巨夫妻的孝心駭人聽聞卻又極其感人,正足以說明孝道可以超越一切的道德規範,即便是活埋自己的兒子。以現今的人權、法律觀之此舉顯然已經太過,不宜作為道德的準繩。然而對於離棄父母於不顧的子女而言,則是極大的反差與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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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