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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樵隨筆~幸~命
2018/02/21 06:12:52瀏覽929|回應0|推薦42

上天賦予我們一雙手,要我們締造什麼? 徐志摩對林徽音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幸」是諸多「運」的交集,芸芸眾生中認識你,是「運」,相識而能相處,是「幸」。「幸」與「運」不必然能達到[福]的彼端,因為還必須有「緣」與「份」。客觀的條件是「緣」,主觀的作為是「份」,若有欠缺,即便是「情到深處無怨尤」; 即便是「衣帶漸寬終不悔」也是枉然。也許是福報太難、太遠,人往往揮霍他身旁的幸運: 貶抑自己,不重養生,對人粗魯,行事敷衍,把自身的好運糟蹋殆盡,盲動妄為,行險僥倖,別說福報遠去,災殃早已不離。今日陽光璀璨,這是我的幸; 千萬張臉孔中認識你,這是我的運,從認識到賞識到投契,這是我的緣,為你設想、付出,這是我應盡的份。 之後要把「福報」忘記,因為福報自在其中。妄圖從「幸運」與「緣份」萃取「福報」的人,已犯了「貪」念。「貪」與「貧」是一線之隔,「福」從何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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