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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9 01:11:04瀏覽230|回應0|推薦0 | |
慈悲的細節:吸一滴血要丟一條命嗎?夏日,天氣炎熱,人們往往會產生諸多的煩惱,其一就是蚊子叮咬。白天它來時,悄悄留下幾個包,讓人身上又腫又癢;晚上它來時,在耳旁“嗡嗡嗡”個不停,擾得人心煩意亂,不得安眠。
普通人這時熏上蚊香,兩個巴掌拍個不停,或舉著電蚊拍滅蟲劑到處追殺,欲除之而後快。而對於佛教徒來講,就應該在這細節上用功,本著最基本的五戒、十善、四無量心,不起嗔心、惱心,而起慈悲心。
然而,有些“佛教徒”不以為然道: “信佛之人也不能目視害蟲而無能為力” “太多了弄點殺蟲劑也無不可,戒是死的,人是活的,別學傻了,便宜行事” “殺百萬隻蚊抵不了殺一個人,所以放心殺吧”還有人認為可以打完蚊子再懺悔或念超渡咒。
殊不知,阿王諾布帕母在《子必依論》中講到二十徒勞行,其中之一就是“不摒棄傷害有情,發菩提心為徒勞也。” 如果連眾生還想著要去傷害、殺害,即使燒香拜佛、法會誦經也是徒勞,談何成就解脫呢?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眾生平等,皆具佛性,何來什麼高級、低級、身體大小之差別,多少只蚊子的命抵不了一個人的命之說真是錯誤,佛教、佛學的門都還沒入。
南無本初報身佛在《128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中教導我們“認可破三乘戒律”“認念超渡咒殺生無罪”是非常嚴重的邪惡知見,如若有犯要當下懺悔徹底改正。
人啊人,總是將自我的利益與適意放在第一位,母蚊子吸了我們一點血,就說它是壞的。或抱著執著、分別,憎惡種種蠅蟲以其醜陋骯髒,起手拍打,抬腳踐踏。作為佛教徒,這開合之間,難道不是在拍去自己的善良,踐踏自己的良知嗎?
前些天某晚,路遇二人發生口角,一人把另一人連帶摩托車一起掀翻在地,倒地的人猶自“不服來戰”地喋喋不休,站著的人也不依不饒的拿起磚頭,將人拍傷後揚長而去。
月初去外地,打計程車遇到路怒司機,似乎是他變道沒打燈,後面的吉普車也沒讓,這下可惱火了起來,一腳油門猛踩繞到吉普車前來個急刹,絲毫不顧及車上三個乘客及自己的安全,接下來兩人開窗互罵、交替別車,任憑我們喊破嗓勸阻也充耳不聞,上演了一場“計程車驚魂”。
在上下班途中,見到因一點雞毛蒜皮小事而引發罵戰的例子更是不少。凡此種種“你惹了我,我就報復你”的心態與現象,由“小不讓”變“大衝突”,不禁讓人嗟歎:“人心怎麼了”。凡此眾者,皆不護心,任由五毒水浸泡。
殘殺眾生,乃至隨手折柳摘花,不該是善良人士所為,更不是佛門弟子所為。蚊子咬了包,抹上紫草膏、清涼油之類,不用著意,過幾個小時就下去了。將其看作是我們修行路上的助緣,檢驗自己的修養與定力過不過關。而蚊子由於煩惱造業,墮在惡道,已經很可憐了,看到它在我們身上吸血,正可以慈心佈施,為它念佛持咒,好好的告訴它學佛的道理,發願以後成就來度化它。若心中尚有殺意隱顯,想一想:“今天若拍死它,就欠下了命債,將來惡報成熟也要抵償這一條命呀!有情眾生都是往劫的親人,我不慈悲它,誰慈悲它,要是討厭它,那我還算得上佛弟子嗎?”
而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也宜在幼時。教導其不做傷害生命的兒戲,愛護公物設施,遠離網路上流行的各種暴力遊戲。呵護孩子的心靈幼苗,澆灌以真善之水,終可健康成長為你的參天大樹。
皈依後並不代表就是佛教徒,依于戒體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最後以《正達摩祖師論·破相論》中一句共勉:“若復不修內行,唯只外求,希望獲福,無有是處。” 長養慈悲,正信修行,還怕無福嗎?
文/一俯仰
轉載自:今日頭條 佛教新視野
文章來源:
本站註:1.轉載時刪除豐子愷《護生畫集》序言。2.殺死蚊子不見得一定會變蚊子償命,結下命債,有可能以其他型態償命。
本站註:佛弟子修學如來正法的知見與受用文章,其內容可能有若干錯誤,故只能作為參考交流、薰陶鼓勵之用,不為正見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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